如此延长UPS工作时间不妥

整机外设

  笔者看了2003年1月13日第2期《延长UPS工作时间》一文,原作者通过并联蓄电池,增大UPS蓄电池容量的办法,来延长UPS工作时间。笔者认为此法不妥。

  1.非长效型UPS,不能外接蓄电池作延长供电时间的长效动作,否则,可能造成UPS电路损坏。

  2.擅自加大蓄电池容量,势必增大UPS充电电路的负荷,超过充电电路设计标准,从而影响UPS的可靠性。

  3.添加的蓄电池容量如远大于UPS自带蓄电池的容量,使用中可能造成UPS自带蓄电池过充电或外添蓄电池充电不足,时间一长,造成蓄电池提前报废。

  要延长UPS工作时间,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点考虑:

  1.根据使用要求,正确选用能满足使用要求的UPS机型。

  2.按照UPS用户使用手册,正确使用与保养UPS,特别注意对蓄电池的维护。如需更换蓄电池,尽可能更换与原蓄电池同规格的,以保证UPS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最后,笔者认为在进行设备的改进时,我们不能牺牲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否则,将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