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监督和规范大屏幕彩色电视机市场,进一步引导消费,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彩色电视机产品质量的提高,国家技术监督局会同电子工业部于1996年底至1997年初组织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国产、进口大屏幕彩色电视机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本次专项抽查共抽查了29家企业的各1台样品,依照GB/T10239-94《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通用技术条件》、CB13837-92《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其有关设备干扰特性允许值和测量方法》、GB8898-88《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等国家标准,对29台样品进行了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常温性能、外观与结构、功能、标识(产地、生产许可证、长城标志、CCIB标志、中文标识)等五大类48个项目的检验,合格24台,样品合格率为82.8%。其中有19家国内企业生产的19台样品,合格18台,样品合格率为94.7%(含2台国内生产的使用外国商标的样品),有进口的10家外国企业生产的10台样品,合格6台,样品合格率为60%。外国进口大屏幕彩电的样品分别抽自日本、韩国、美国、荷兰的企业驻北京的办事处或经销商处。这次被抽查的大屏幕彩电样品包括了在我国国内市场上销售的国内外主要彩电生产企业的产品,基本上反映了这些大屏幕彩电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水平。本次抽查结果中,国产大屏幕彩电的样品合格率明显高于进口大屏幕彩电的样品合格率。从样品看,国产大屏幕彩电的技术和质量已达到九十年代国外大屏幕彩电样品的同等水平,而在功能实用性 性能价格比方面有明显优势。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样品,主要在安全性、电磁兼容性方面不符合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国家技术监督局和电子工业部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大屏幕彩电产品时,要看该产品是否有中国安全认证标志,产品标识及资料是否齐全、清楚,产品是否具备出厂检验合格证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等因素。另外,买进口产品时,要特别注意产品的生产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