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业余无线电手册》摘译(1) 业余无线电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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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业余无线电

按照国际电信条约“业余无线电台是进行业余活动的电台”的定义,以及“业余是指不为金线,完全是出于个人对无线电技术的爱好、获得许可后可正当地进行自我训练、互相通信及技术研究”的规定,日本国的电波法实施规则中也作了同样的规定。

业余无线电的趣味性很强,正如美国业余无线电联盟(ARRL)发行的《美国业余无线电手册》一书中所说的“一年365天,无论什么时候或在什么情况下,全世界的受好者都在进行联络。联络是在不断提高自己爱好的技术水平,并且是在进行多变而引人兴奋的试验中结识新朋友。有着共同爱好和多种多样兴趣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们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友谊之环。当进行空中联络时,彼此可以互相交谈,互相学习。因此,业余无线电具有超越国境、增进理解和友谊的能力,这是其它的爱好所无法比拟的”。

2.业余无线电的历史

自马可尼成功地作了大西洋两岸无线电信号的传送实验后,许多个人(业余无线电活动家)和商业通信在使用长波和中波的同时开始各自随意地使用电波频率,信号混乱的问题随之发生了。于是1912年制定了法律。美国的业余无线电活动家只能使用当时还完全不能进行远距离传送的、频率为1.5兆赫以上的电波频率。

后来的业余无线电活动家们经过长期反复实验的结果证明,使用短波即使功率小也能与很远的地方进行通信。不能忘记的是,正因为这实验的成功才使业余无线电拥有那么多的业余频率。

战前,日本国的业余无线电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前辈们虽然受着今天的时代所无法想象的约束,却仍保坚持着业余无线电活动。

战争爆发的同时业余无线电活动被禁止了。战后,1941年由于公布了“电波法”,日本的业余无线电按照国际准则颁发执照。第二年,实行了无线电操作者的国家考试,首次产生了100多人的一级业余无线电技士和二级业余无线电技士(当时只有两个级别的资格)。

电台的执照直到1952年才颁发,新的呼号为JA1~JA8。

当时只有一级业余技士和二级业余技士,但到了1958年就分成了一级、二级、电信、电话四个级别。二级的业余技士中还要求考CW。从1959年开始,JARL(日本业余无线电联盟)开始了业余电台的管理制度,1965年又开始了业余无线电培训讲习制度,逐步形成和确立了现行的制度。

日本的业余无电发展情况见下图。 (徐坚)

图1
图1 🔍原图 (975×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