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走俏的彩色电视机现在陆续在市场上露面了,但是标价不一,许多顾客对这一点很不理解,纷纷来信询问,笔者带着这个问题走访了有关部门和人士,就这方面的问题谈谈看法。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彩色电视机实行的是结构价格,它包括:基本价、特别消费税、国产化发展基金、功能加价、异地差价、名牌产品加价6部分;对于批发机器还要加上商业回扣和维修费两部分。各部分的价格及比例如附表。

对于批发的机器,商业回扣7%,维修费用0.5~1%。
为了解决彩电经营渠道混乱和倒买倒卖严重的问题,确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国家对彩电实行专营管理,彩电专营按照“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原则组织实施。对原先经营彩电的单位要重新进行审查,凡不符合专营零售点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准经营彩电。
专营零售点的基本条件:
1.彩电零售单位必须是严格执行彩电专营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物价和税收政策、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国营企业,集体、个体企业不得经营彩电。2.经销彩电时间在2年以上,同生产企业关系密切,质量信息反馈及时,受到生产企业和用户的好评。3.具有经销彩电的固定营业场所和展示场地,能为消费者提供通电试机、当面选购的条件。4.具有懂得商品知识,能为消费者介绍商品特点和使用常识的营业人员。5.具备包修、包换、包退条件,有专门的维修技术人员和设备,能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6.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能保证正常销售中的资金周转。(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