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余电台活动中的问题答读者

🏠 首页 《无线电》杂志 1987年 🔗 第220期 🔗 第47页 分类:新产品 🔗 童效勇 🔗

最近全国各业余电台以及《无线电》杂志都收到大量读者来信,询问业余电台的有关问题,现归纳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业余电台?

根据国家规定,业余电台是“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为了试验收发信设备、进行技术探讨、通信训练和比赛而设立的电台”。因此,业余电台不是广播电台,而是无线电爱好者们使用一定的收、发信设备,在指定的频率范围内进行联络、互相交换技术资料(如双方的信号、设备、天气及地理位置等等)。在联络过程中,也可增进友谊,国际上也经常开展业余电台的比赛。业余电台的通信方式可以是报、话、电传、传真及至电视图象通信等等。

二、业余电台使用哪些频率?

业余电台使用的频率是由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分配给业余业务用的。根据国际上对我国所处区域的频率划分,我国分配给业余业务使用的频率在440兆赫以下的有:(单位:兆赫)1.8~2.0;3.5~3.9;7.0~7.1;10.1~10.15;14~14.35;18.068~18.168;21~21.45;24.89~24.99;28~29.7 50~54;144~148;430~440。

这些频段绝大多数也是世界通用的业余频段。业余电台只能在业余频段内按国家指配的频率进行活动,否则会对其他业务产生干扰,这是国家不允许的。(未完待续)(童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