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业余电台活动IARU举办管理干部讲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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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发展中国家做好业余电台的管理工作,国际业余无线电联盟(IARU)于1986年11月12日—17日在东京都市会堂举办了管理干部讲习班。参加学习的是国际业余无线电联盟第三区(亚大地区)各国政府通信部门主管业余电台活动的官员。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主席秦笃训和作者本人也参加了本届讲习班的学习。

讲习班主要讲解业余无线电活动的国际法规和介绍有关国家的法规,目的是要求各参加国能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国的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法规。讲习班由IARU主席鲍德温亲自讲授。这次还讲了国际业余无线电联盟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的历史和发展概况、频率划分的由来和重要性。业余无线电通信是用作自我训练、进行国际联络和开发技术研究的。业余无线电通信规定:必须使用明码通信,不得为第三者提供通信服务和从事经济商业活动,发射功率必须符合规定(一般不超过1千瓦),电台必须有呼号能鉴别,并应有详细地址(不能用信箱代替),申请使用执照者,要有明确的技术条件、年龄要求、经济收入、以及允许的使用频率。

讲习班还介绍了开展紧急救援通信服务的意义和方法以及其它一些内容。

目前,我国的业余电台活动恢复时间不长,电台很少,但随着国家建设的发展,业余电台也必将逐渐发展。我们必须在学习各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把我们的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和完善起来。(汪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