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国采用625行的电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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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眼睛的分辨能力是有限的。在良好的照明下,印在白纸上的两根黑线之间相隔的距离所造成的视角不小于1分时,我们才能看到它们是两根各不相关的黑线。如果缩短两根黑线之间相隔的距离,以致所造成的视角小于1分,那么我们的眼睛便分不清了。

当我们观看物体的距离是物体的高度的3440倍的时候,观看物体的角度便是1分。

实验证明:当照明比最佳照明强或弱的时候,眼睛的分辨能力就减弱。在电视显象管荧光屏的平均照度下,眼睛的分辨能力由1分的视角减弱为1.5分的视角。因此,当我们离荧光屏3公尺处观看高45公分的荧光屏上所显示的图象时,眼睛只能分辨出大约300条水平线。

如果说我们能在白色的荧光屏上分辨出300条黑线?这就是说我们分清了300对黑白线条,即看到了600条黑白分明的线条。由于电子束在荧光屏上作回描时还要占用几行,实际上在荧光屏上约示600行左右。由此可知,我国的电视图象采用625就是根据我们的眼眼在离高45公分的荧光屏的距离为3公尺时只能分辨600行而制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