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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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用电视在今天已经是作战部队进行联系和侦察敌情的工具。

有些国家在军用电视的制作和使用效能上,作过许多实地试验,证明这些机件结构紧密,便于移动,所得影像清晰,能在野战条件下使用,合乎战术的要求。在今天已试验成功的一种军用电视中,有一种是装在小型侦察汽车和坦克上的,可供先遣部队和侦察部队用来观察军队进程,传递侦得的敌情。使指挥部能及时不断地收到直接从侦察地区发来的可见情报。此外还可迅速传递作战地图、图表和书面命令文件等。特别便于炮火校正和投弹。

这种电视系统,它的发送机由慢扫描摄像机、带监视设备的操纵装置和发射机构成。信号频带较窄,可在微波、一般无线电通信波段及电话通信的波带上传输。接收端有长余辉荧光的显像管,并能装16公厘的电影摄影机,可以传送大量的文字情报和照片情报。

图1
图1 🔍原图 (1234×874)

有一种侦察通信用的军用电视系统(见图1),由装在汽车和轻便机上的几个电视台、转播车和终点技术车构成。汽车上装有轻便的摄像机、电视发射机。必要时摄像机可装在车外。视频信号由发射机传送到1.5—8公里内的转播车上,由转播车用微波发射机再将信号转发至较远距离(约30余公里)的终端技术车上。终端技术车上装有电视接收机同时接收几个移动电视台的信号,并把这些电视情报送向部队的指挥员所在地(指挥车)。技术车能用无线电通信设备联络和控制全部系统。电视情报可迅速地用16公厘影片记录下来。

图2
图2 🔍原图 (893×763)

在作侦察用的轻型飞机上,装有两部摄像机,一部固定在机身下面另一部装在可动架上由操纵员随需要转动(见图2)。机上的发射机可将信号传到16—40公里范围完成对敌人抵抗主线的侦察。

在野战条件下,军用电视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微波的传播问题,电视的空中最大掩盖面,电视机件间的联络电缆长短问题。最主要的还是解决机件的同步问题,和用电缆传输信号时转播车上初级接收机和发射机的输入阻抗和信号电平的匹配问题等。

图3
图3 🔍原图 (585×447)

目前最完善的军用电视,还要算单人携带式电视机(见标题图),这是一种经过紧密组合的机件,包括摄像机,发射机和电源三部分。摄像机只重3.6公斤,装有四个可互换的宽视角镜头和望远镜头。发射机及电源共重21公斤,可由一人背负。发射距离达0.8—1.6公里,电源由五个干电池组成,可用2小时。接收机可装在远方的汽车上。

电视在军事上的应用,除以上所讲的侦察和联络外,还有各种不同的应用,例如电视滑翔炸弹和电视导弹是早就出现的武器,在这种炸弹和导弹上,就装有较轻便的带析像管的摄像机和电视发射机,可以帮助导弹控制站用导弹上的“电子眼睛”寻找攻击目标。在海战中,指挥舰队的司令官,可在电视中看见自己舰队和敌人的舰队情况,以下达命令指挥作战。

在航空上利用电视可发展出新的更完备的飞机导航制度,以指导飞机安全航行和降落,即所谓电视导航。

目前军用电视还受天气、光线强弱、能见度等的限制,但军事的特殊用途,要求电视能在夜间甚至浓雾、风暴中都能照样工作,将来利用红外线技术,采用对红外线极灵敏的一些电视摄像装置,并与雷达技术配合,军用电视是能够在任何自然条件下使用的。(本刊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