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电脑消费撑起保护伞

Author: 胡喆 Date: 2001年 10期

    编者按:从南京采访回来,记者一直在看3.15的系列案例,不由发现许多解决不了的问题,都缘自“说不清”三个字。说不清,是指消费行为无法查证,缺乏有法律依据的票据或者证物等。在消费法规和市场规范都没有充分建立的现在,消费者如何更好保护自己呢?
  #1    鱼龙混杂──市场真实现状
      调查数据显示,中国电脑市场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市场。江河巨流,难免泥沙俱下,市场焉得不乱?
  #2    广告乱
      对于缺乏电脑知识的消费者,广告是他们选择的重要参照。
      于是,充分发挥汉语可塑性和不确定性的广告纷纷涌出,令人眼花缭乱。
      一位消费者向我们投诉,他花了近万元购置了所谓“梦幻豪华”的某品牌机,一家人奉若珍宝,懂行的朋友却在旁直言指点:所谓“英特尔顶级AGP 3D加速卡”不过是主板上自带的i752 集成显卡,至于“17英寸低辐射数控环保显示器”则是一款连TCO 92认证也没有通过的低档杂牌显示器,在1280×1024的分辨率下,刷新率只能达到60赫兹。
      去找商家,商家振振有辞:“我们没有骗你,难道i752不是3D加速卡吗?”
      是的,他没有说错。但是,难道我们要去怪那些新鲜花哨的名词吗?
  #2    渠道乱
      国内通行的是代理制,层层批发,层层加价,然而产品一旦出问题,某些商家则把消费者如皮球一般踢来踢去。
      四川巴中县的一位读者反映:自己购买了国产某知名品牌的显示器,使用两个月后出现问题去找商家调换。结果是装机商踢给地区代理,地区代理不修又踢给设在成都的服务中心。等到和成都的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因此消费者失去了换货的权利,只能把修过的显示器忍气吞声地搬回家。
      如果买了走私商品,则无法享受厂家的正常服务。一位读者投书本报,告知自己花20000多元购买了COMPAQ的笔记本电脑,维修中心却不给修,原因是从商品序列号判断,这款电脑是“不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产品”,因此无法享受质保,消费者只好自己去找街头小店……
  #2    服务乱
      目前的消费法规对电脑产品的售后服务没有明确规定,比如买一台光驱,你可能只能得到1个月的服务,却也可能得到3个月、6个月甚至1年的服务,这些只能凭商家的良心。
      更重要的还有服务的质量、费用、程序都缺乏明确的规定。下面是我们做新闻调查时,某著名品牌机用户的投诉信:
      回家就发现调制解调器工作不正常,于x月x日反映,说好次日来修,可怜我在家苦苦等了整整一天,就是没人来。此后维修人员只肯接电话,就是不肯上门服务,到后来只要一接到我的电话,就把电话挂断。我打800咨询,可那位小姐一口咬定WIN98没装好,与机器无关,让我自己想办法。由于我有急事,急需用计算机,只好从另一公司请一个维修人员,还花了我100元。那个维修人员由于无权打开机箱,只好通过拍打机箱的办法来修理……
      服务混乱,用户何辜。
  #1    燃眉之急──健全消费法规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归根结底依赖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此,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制定并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然而在实际中,我们却常常发现许多消费者向我们反映他们的问题,消协说“现在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解决不了”。消费者对此意见很大,有的甚至说得相当尖锐:“消协难道是吃干饭的?”
      就《消法》的问题我们走访了重庆市消协,投诉部的同志告诉我们:《消法》制定于1993年,当时电脑投诉的问题并不突出,所以《消法》中并没有关于电脑投诉的相关条例。
      然而,现在已经是2001年,新问题层出不穷。比如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制定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附录的“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第一批)”共18类商品中,就根本没有电脑类产品。
      在电脑投诉问题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国家出台了临时性规定:目前电脑硬件产品的三包和质保参照家用电器的三包规定执行。为此规定,我们给中国消费者协会打电话咨询,投诉部的一位同志回答:“我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明文规定。”
      转而问重庆的同志,他们倒是知道,但也告诉我们:这只是个暂行规定。只能是“参照”而不是“依照”家电质保标准执行,在实施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法律的保护和普及,才是消费者维护自己利益的根本力量。
      我们呼吁新《消法》尽快出台……
  #1    知己知彼──首先学会自我保护
      在法规尚未健全,市场比较混乱的现状之下,电脑消费者要学会自我保护。
      最高境界,争取买到真货正货不出问题。
      但如果出了问题呢?
      如果有问题,起码我们要知道有人可找,该找谁;如何打官司,打官司的时候如何处于有利地位。
      从机构来说,各级的技术监督局、消费者协会、市场管理部门都承担着保护消费者正当利益的责任。而电脑城的物业管理部门,从净化市场环境的角度出发,一般也会为消费者处理一些问题。
      要自我保护,还要有理有据,这样在万一涉及纠纷的时候,消费者才能有充分的证据来为自己说话。最重要的是保护好消费单据,有清楚明白的购货凭证、出货标签、产品数量规格和购买时间。
      每年3月15前后,我们都会收到大量的读者投诉,希望我们帮他们解决在消费中遇到的问题。我们诚然乐于帮助他们,但平心而论,消费问题的解决、消费权益的保护是不能仅仅依靠媒体所代表的舆论力量的。从根本上说,还是要依赖于社会的普遍规范和法律法规的强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