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网上官司

Author: 张磊 Date: 2000年 第21期

  去年5月份,我注册成为中国商品交易拍卖市场网站的用户,并交了保证金。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参加了几次这个拍卖网站组织的商品拍卖,竞购到了自己称心的商品。
  去年10月1日的晚上,我在网上闲逛时,发现这个网站正在举办“海星电脑专场拍卖会”。经过多轮激烈竞价,我以最高应价成功购得了3台不同配置的海星电脑,拍卖结果随后也在网站上公布出来。(这时,我将自己竞购成功的网页保存在了硬盘上,这也为后来案件审理提供了详实准确的证据,我奉劝各位网友在类似的交易中要多留一手)。
  我本想等国庆假期一过就汇款领取我所拍得的3台电脑。谁知,10月8日我偶然上网,发现该网站上仍然发布着海星电脑专场拍卖会的拍卖公告,但拍卖截止日期却改为了10月10日,更让我吃惊的是该网站竟然又将我已争购成交的3台电脑以成交价为底价继续进行拍卖,并重新公布了第二次拍卖结果。
  我十分气愤,当即在该网站的用户留言板上留言提出抗议,随后又多次与网站通过电话联系。可是,直到10月15日该拍卖网站才向我发来一封电子邮件,信中他们将我参加的第一次拍卖解释为系统故障导致的意外启动,是不可预料和控制的意外,对我的损失只能深表道歉。
  煮熟的鸭子就这么飞了,能如此简单了事吗?我认为,对方仅仅通过电子邮件道歉是不能让人接受的,我作为该网站的合法注册用户,严格遵守了该网站的拍卖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在拍卖公告标明的拍卖时间内参加竞价,并在拍卖公告所示的周期内以最高竞价购得拍品,而且成交价、成交时间等均在网站公布的拍卖结果中得到确认,说明拍卖成交。而该网站以系统故障为由,不履行承诺,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应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双方意见无法统一的情况下,我将网站的主办单位告上了法院。
    今年3月21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原被告双方的事实陈述和激烈辩论,法庭最后判决,认为我所买到的三台电脑的价格低于供货商的保留价,所以驳回我要求对方给付电脑的请求,但要求被告退还我的购机款和利息,并负担全部诉讼费用。当天,《北京晚报》就在头版刊登了有关报道,《北京新闻》也播发了消息,随后,《中国经济信息报》、《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精品购物指南》等众多媒体都对此事进行了报道,中央电视台《生活》栏目还对我进行了专访。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经过与律师商议并咨询了有关专家,我们认为法院的一审判决并不合理,我决定继续上诉,讨一个公平的说法。
  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的生活形式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我们可以在网上订票订房、买卖商品、参与拍卖,甚至可以尝试着利用网络而生存。多种因素决定着电子商务网站不能仅仅依靠行业自身的自律来约束,而应该通过政策、法律的不断完善来规范市场,避免各种纠纷事件的发生。所以,不管这场官司的最终结果如何,我仍然会全力拥护并支持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因为我知道,未来社会必将是电子商务的社会,今天的教训正是电子商务明天发展的宝贵经验,我盼望着健康、有序、法制的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