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保险——电子商务新亮点
#1 网络保险浮出水面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正悄然而迅速地走进我们的日常生活。它使各行各业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即使在被喻为金融业“最后的沉睡巨人”的保险业领域,也正在逐步摆脱其繁杂的“清规戒律”的束缚,而开始一场静悄悄的革命。
美国由于在网络用户数量、普及率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因而成为发展网络保险的先驱者。在美国,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已上网经营。由于网上保险公司可以将各大保险公司的各种保险产品集合起来,用户可以反复比较后轻松地做出自己的选择,因此,网上保险得到了用户的青睐。例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最大的一家网络保险服务公司——INSWEB目前提供28家保险商的费率咨询,用户从1997年的66万增加到了去年的300万。
欧洲网络普及率相对较低,且缺乏统一的政策和规范,形成跨国界网络保险市场目前尚存在诸多障碍。但就各个国家来说,网络保险的发展势头也相当可观。1997年,意大利RAS保险公司用微软技术建立起一套造价为110万美元的网络保险服务系统,在网上提供最新报价。该公司月售保单从当初的170套上升到了1999年初的1700套。英国于去年建立的“屏幕交易”网址提供7家本国保险商的汽车和旅游保险产品,用户数量每个月以70%的速度递增。
在国内,去年10月26日,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我国保险业改革有了新的进展,为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实现保险服务信息化和发展网络保险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今年3月9日,国内首家电子商务保险网站——“网险”(http://www.0risk.net)的推出,预示着我国网络保险时代的到来。另据报道,今后10年里个人险种的37%、企业险种的31%都将通过互联网来完成。同时与网络相关的险种也日益丰富,前不久,美国针对“黑客”攻击就推出了“黑客保险”业务。(^17040601a^)
#1 降服传统保险业的品质
毫无疑问,网络将给保险公司的经营注入新的活力。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网络来推销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想买保险的人可以通过访问不同的网站,在自己的电脑上查询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报价,比较各种保险产品的差异,还可通过IP电话或电子邮件向保险公司提出咨询。决定投保时,可在网上发出投保要约,并将保险费通过网上银行划入保险公司账户,整个投保过程简洁迅速,更免除了营销员反复上门推销的麻烦,投保人也可在比较自主的环境下做出投保决定。网络保险具有的这些优秀品质是传统保险所无法比拟的,因此,有理由相信:在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网络保险必将取代传统保险而成为保险业的主流经营模式。具体而言,网络保险作为一种全新的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具有诸多的优越性。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网络保险具有以下优势:
降低经营成本。由于客户自己拨号上网,自己完成申报程序,这既节省了保险公司的人力,也免除了电话委托所产生的必须由保险商承担的话费,从而大大降低了成本。而且,网络的利用使“保险运行”整体提速,使保险的搜寻、谈判、销售、签单等方面的费用减少,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
减少风险。网上投保公正透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少中间环节由于利益驱动给保险机构带来的不可避免的承保风险。
拓展业务范围。由于网上可以提供关于投保者的大量信息,保险公司可以更好地了解保险市场和保险顾客,能取得某种险种潜在的消费者的信息,更好地了解投保者的需求变化,有利于创新险种、拓展业务、提高经营效益。
利于公司的发展规划。保险公司可以在网上了解到更多的保险技术、保险资本和保险人才等信息,形成完善的保险要素的结合,使保险产品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此外,由于网络用户通常倾向于购买高额险种,这也有利于增加网络保险的经营业绩。
对于客户而言,网络保险也有着卓越的优点:
方便快捷,自主选择。投保人可以足不出户从过去消极接受保险营销员的硬性推销转变为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地选择和实现自己的投保意愿,并可以轻松方便地进行在线投保,实现实时成交。
信息丰富,选择广泛。投保人可以从网上获得大容量、高密度、多样化的专业信息,减少投保的盲目性、局限性和随意性,实现投保的理性化。同时,投保人告别信息残缺、选择单一及被动无奈的传统保险服务,转向在多家公司及多种保险产品中实现多元化的比较和选择。
享受全天候服务。网上投保无时间限制,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可全天候24小时进行网上交易。
享受个性化服务。网络保险使过去的规范化服务转向个性化服务,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投保人对必要信息和投保条件的个性化需求。
保护隐私。网上投保可以排除中介环节不可避免的知悉或有意无意地侵犯投保人的隐私。
#1 巨大的潜在市场,广阔的发展前景
我国保险业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据统计,去年国内保险费总收入达1247亿元,比1980年增长近200倍,平均年增长率为39.6%,保险公司总资产去年达1990.8亿元。不过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保险营销仍处于初级阶段。国家统计局最新的一份调查统计资料表明,城市家庭购买保险的比例为38%(其中12%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33%购买了医疗保险,55%购买了人寿保险),这一数字与国外商业保险60%至70%的覆盖率相比远未饱和,国内商业保险市场有待进一步开拓。
我国保险业的不发达,和我国的保险业起步晚、市场经济体制不成熟等宏观经济环境和一些历史因素有关,但和目前各保险公司推行的保险代理人营销机制也有极大的关系。在这种营销机制中,客户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大多情况下是通过保险营销人员的讲解了解保险知识,缺乏与保险公司的直接交流。这样就会导致由于营销人员急于获取保单而一味夸大投保的益处,隐瞒不足之处,为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埋下隐患。而且,目前保险营销人员的素质也不够高。据中国社会事务调查所(SSIC)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有19%的人因为“保险营销人员素质太差”而拒绝保险。保险营销人员的素质不高和目前保险营销中推行的人海战术,使大约10%的居民对保险推销人员采取“紧闭 门户,置之不理” 的态度。保险营销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也导致约66%的居民不了解保险,保险业的发展因而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
以上分析说明:一方面,我国保险业市场潜力巨大,有待于大力开发;另一方面,由于传统保险经营方式的缺陷,不能充分发掘市场潜能,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低水平。而网络保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克服目前我国传统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因此,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进程中,网络保险必将扮演重要的角色,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网络保险的优越性也必将为其自身的发展开拓出更为广阔的市场,从而促使其自身迅速发展成为保险业发展的“领头羊”。不过,还要看到网络保险将涉及到一些相关的行业,如医院、银行等。在发展网络保险的过程中,各行业既要克服一定的障碍,又要求彼此的协调,因此保险业的网络化将是一个过程。我国保险业正面临着网络化的挑战,据有关机构估计,10年后,我国网络保险市场将有500亿元左右的保险费收入。随着电讯服务价格的下降和网络保险经营的进展,这一巨大的“潜在网络保险市场”必将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现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