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都事件的前前后后
亚都事件颇具戏剧性,4月下旬,微软以使用盗版为由一纸诉状将亚都告上法庭。作为被告的亚都并没有像其它企业一样与微软私了,反而积极应诉,随即在网站上发布措辞强烈的声明,并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亚都一系列应对使微软陷入被动,原计划定在5月27日开庭的案子,因微软以律师生病为由而延后审理,更增加了业内外人士对事件进程及结果的关注。
由于此案涉及方面极为广泛,各方人士见地不一,一时难有明确结论,本文谨将近日来笔者看到听到想到的图像、声音、文字尽可能地真实地表述出来,以求让读者能有一些或感性或理性的认识。
#1 亚都何鲁敏(^230101a^)坦述事件原委
4月28日,北京中关村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亚都科技集团总裁何鲁敏突然收到公司下属惊慌失措的报告:我们被微软告了。
事实不假,来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传票赫然告知,美国微软公司起诉北京亚都科技集团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请亚都于5月27日到该院14法庭接受开庭审理。
作为原告方的美国微软在诉状中用如下文字准确表达了“事实和理由”:MS-Dos、MS-Windows 95、MS-Office95、MS-Office97(Word6.0、Access97)等软件是原告开发并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产品,1998年11月,原告授权代理人中联知识产权调查中心在被告的办公场所发现被告未经原告许可,通过盗版光盘擅自复制并使用上述软件产品。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海淀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对被告的计算机进行了清查,发现被告共计非法复制并使用了MS-Dos6.21软件4套、MS-Windows95软件12套、MS-Office95软件8套、MS-Office97软件2套、Foxpro2.5软件4套、Word6.0软件1套、Access2.0软件1套、Exchange4.0软件3套、Excel7.0软件2套。除以上软件外,被告工程师承认,被告营业用的五十台左右计算机内部都有盗版的微软公司软件。
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软件著作权,构成非法复制,同时被告的行为也为其减少支出数十万元人民币,即非法获利数十万元,直接给原告造成80多万元市场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有关国际公约,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
1.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清除影响。
2.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市场损失计人民币150万元。
3.承担原告支付的所有调查、取证费用。
4.承担本案的有关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150万元的经济赔偿费加上包括调查取证费和律师费在内的70万元,微软总计向亚都索赔220万元。起诉状后面还附有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和华盛顿州州务卿芝罗亲笔签名的证词。
5月21日上午,亚都集团迅速作出反应,在梅地亚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何鲁敏向30多家到会媒体的记者全面说明了有关情况。据何介绍,该集团确有部分计算机安装了非正版软件,但是经过财务检查,并未发现有购买盗版软件的经费支出,所以这些软件绝非公司购买和职务使用。此外,亚都的产品设计软件、财务管理软件和部分办公软件是完全合法的正版产品,其中包括Windows95和WindowsNT。所谓公司PC机装载的盗版软件纯属是部分员工的个人行为。
亚都人士宣称,亚都一不从事软件和计算机开发,二与微软无业务往来,三不搞非法经营,却被微软公司咬上,对于这场“飞来横祸”,亚都的第一感觉是“莫名其妙”。(^230401a^)
何鲁敏称,微软起诉亚都,不排除有其他幕后背景。亚都今年以来受市场大环境影响,销售上不去,成本下不来,微软的官司有点“黄鼠狼专咬病鸭子”。公司一开始觉得被人告了挺没面子的,但在详细调查有关情况后,觉得其中的问题比较复杂,此案开公审理后可能严重危害公司声誉,也可能引发其他更大危害,所以亚都决心不惜代价,无论输赢,都要与微软公司奉陪到底。另外,由于微软在中国的软件产品售价普遍高于美国,亚都称不排除就价格歧视问题联合国内一些知名企业对微软进行反诉的可能。
针对微软在起诉书里提到的此前双方曾经有过交涉的说法,何鲁敏矢口否认有过这种接触。对于某记者提出的“为什么成了被告反而要求开发布会说明情况?”这一问题,何鲁敏回答说:这件事情出来以后国内外媒体纷纷要求采访具体情况,公司应接不过来,开会最大的好处是把公司意见当面讲出来,可以集中解决问题。
笔者注意到,何鲁敏在会议后期多次在提到使用了微软盗版软件时,采用了“误用”一词。
#1 谁能明白微软的真实用意
在美国本土,尽管令比尔·盖茨及一批微软高层官员烦心的官司和听证会一件连一件,而且微软对自己的被告身份似乎早已习以为常权当是家常便饭。但是在中国大陆,作原告的微软却是在版权官司上一路顺畅,春风得意。
今年2月,微软首次在中国起诉两家中国公司胜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北京海四达科技开发公司和民安投资咨询公司分别赔偿微软损失54万元和25.344万元人民币,并在指定报刊上向微软公开道歉。而在此前,深圳一家程控交换机生产知名企业与北方一家著名的计算机公司,着眼于企业形象等方面的考虑,向微软支付相当大金额的赔偿金。
把亚都推上被告席,其实只是微软规模庞大的反盗版计划很小的一个组成部分。据悉,在北京中关村,至少还有5家中小型电脑厂商已经受到微软指控。
亚都是一著名的中国民营公司。在亚都公司简介上写明的是,注册资金7亿元,公司现有职工1000多人,设有两个大型科技园区,北京市内有五个连锁店,山东、上海、深圳有三个全资子公司,全国11个办事处。业内有关人士分析,微软在推进反盗版计划中采取了“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的战略战术,先找小公司尝试,再逐步抓大鱼。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民营企业成了首批捕击目标,官司逐渐越打越大,收获当然也日益丰厚。
广泛调查,选定目标,派公证调查人员或假作是客户上门,取得证据后先私下索赔,如果索赔不成功则转向寻求司法解决,无论私了还是公了,反正是赔款照收。如今,微软的反盗版操作手法日臻成熟。
据知情人士回忆,微软在1992、1993年针对于台湾企业盗版市场的策略就是“先放后收”,先任凭你盗,几年光景下来,就把与微软产品相抗衡的本土软件逐个灭口直到销声匿迹,待到时机成熟就拿几个大企业开刀,逼你就范,这种手法可谓是一抓就灵。此前曾有人撰文感叹“微软小忍成大谋”,却没有别的什么良策。比尔·盖茨在1998年7月20日出版的《Fortune》上与美国另一巨富沃伦·巴菲特的对话中有句真实的谎言:“虽然中国每年的电脑销量为300万台左右,但人们不花钱买软件。总有一天,他们要付钱的,只要他们想偷,我希望他们偷我们的,他们将会上瘾。因此,我们可以算出来未来十年的某天,我们要怎样去收钱。”盖茨这句话是对中国人的极大侮辱,令我们明白微软的用心。
从这个意义上看,微软针对今天中国企业界反盗版的打击,可以说是图谋已久。引用微软问题研究专家方兴东博士的观点,微软实际上是采取了“零关税倾销”的手段谋求在中国市场新垄断。
据方兴东解释,软件产品具有零边际成本和锁定用户两大特性。软件产品投入成本非常高,但制造成本几乎为零,产品多卖份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盗版相当于零关税倾销,不仅可以致命地打竞争对手,也可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与此同时,用盗版软件可“上瘾”,因为用户一旦用上一种软件后,再换其他产品,就要付出极高的转移成本。这就是是软件产品最独特的“锁定”作用。一旦锁定用户,那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盗版或以产品升级提高使用费用,用户就是“网中之鱼”了。目前微软的软件在中国的普及使用率很高,在进入中国若干年之后才开始打击盗版,实则是一种“先放水、后捕鱼”的市场营销策略。
去年11月27日,北大方正与微软(中国)公司联合发出倡议:“视正版如生命,靠正版求发展”,双方表示要共同推动软件使用的合法化和规范化。今年3月中旬,比尔·盖茨在深圳市为“维纳斯”计划鸣锣开道的时候,同时与深圳市政府签署了一项深圳市合法使用软件的协议。一个地方政府与一家企业之间签订这样的协议,这些年来是第一次。
从鼓励盗版到打击盗版,微软软件好似PC大麻,让你上了毒瘾后倾家荡产。
#1 下一个亚都是谁
既然大棒已经当空挥舞,想必微软当然不会就此轻易罢手,何鲁敏说,微软用意,绝对不是简单的一个亚都。
据一个不愿公布名称的品牌电脑商介绍,微软曾于4月份向法院对其提起诉讼,要求赔偿200万元人民币,至今同样是相持不下。
有消息称,微软的反盗版预期总投资上亿美元,调动了全国一些中心城市的公证、执法等力量,许多中国知名企业被列入调查名单。
何鲁敏说:亚都既不是第一家,也不是最后一家。状告亚都只是微软上门收账行动的一步棋,亚都让此事公开披露,更多地是考虑昭示天下。
凝眉顿思,下一个亚都会是谁?中国人,我们该怎么办?
数字能说明一切,Windows98在中国市场零售价为1980元,比美国的价格高得多。Office97定价8760元左右,受金山WPS2000龙行世纪的阻击,价钱还到了4000元。微软给国内大厂商的Windows98预装许可费为300元左右,中小品牌PC厂商则达690元,预装WindowsCE为20美元。就是按这样的价钱计划,按中国市场去年PC销售量统计,如果所有电脑均预装Windows98,仅此一项微软即可有至少20亿元进账,相当于联想集团去年利润额的将近3倍。中国IT企业一年到头挣的打工钱,将会分文不剩地流进他人富囊。
回想一下1995年之前,国内的办公软件几乎是WPS风流占尽的时代。其实那个时候微软就已经进来了,谁也不会相信那时的正版市场环境比现在更好。可为什么那时没有人站出来向企业喊打击盗版?很简单,如果那时候微软向今天这样对反盗版工作尽心尽力的话,可能就把金山打造成中国规模最大的软件公司甚至是整个计算机产业的领头羊了。那么,还会不会有微软今天在中国市场上的一马平川?
#1 案情会怎么发展下去
据何鲁敏介绍,主动要求替亚都打官司的律师事务所已有近十家,其中甚至还包括三个美国律师。美国律师打来电话说,在美国,微软无权私自以企业或个人行为派人入驻一个公司调查及清查任何物品。
何鲁敏表示,此次诉讼无论是输还是赢,都希望更多的企业能从中得到启示,也希望我国软件行业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丰满羽翼,开发出适合中国自己的软件产品。
而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上,我们能够在PC应用软件领域与微软Office一比高下的仅有WPS2000智能集成办公软件。在涉及软件购买成本、实用易用及安全性时,应尽可能地考虑本土开发的软件产品应是大势所趋,在很大程度上,我们还可以考虑把WPS2000作为办公软件中的一个理想选择。
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日前在《人民日报》上撰文,称“在垄断的阴影下,所有做微机的公司都叫苦连天”。1992年,联想、长城、浪潮、长江等主要计算机公司与微软经多轮谈判,达成以每份10美元购买10万份DOS操作系统。当时的一台高档微机约为1.5万元,操作系统的价格仅占整机的0.5%。到1998年,一台高档微机降到约1万元,但每份视窗操作系统的价格却大大地增加了。根据微软官司中涉及的有关资料,它对大公司收费约为35美元,对小公司则为50到86美元,这样操作系统至少要占整机价格的3%,而对小公司和低档微机,这一比率可高达10%。从1992到1998年,微机的硬件性能提高了10倍以上,价格却下降了50%,但在同一时候里操作系统的性能并没有像硬件那样大幅度提高,价格却反而上升了许多倍。他呼吁,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必须尽快制定反垄断法。
下个亚都是谁,企业界的老总们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无论如何,中国企业应该加强正版意识,以免授人以柄。
事实上,从华为、海四达、民安直到亚都, 微软已经开始把对国内企业的指控从“制造贩卖盗版”层面延伸到“使用盗版”层面。后者牵扯面更加广泛,有人认为,如果微软赢了这场官司并能获得满意赔偿的话,微软必将沿着这种思路打击企业盗版一路得手,并从此留下相当的口实,微软将随时有权向个人、企业及其政府提出巨额索赔要求,并有可能影响到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对关键条目的认定,其后果不堪设想。那么业内人士又是怎么看的呢?(^230401b^)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杨天行:“微软与亚都打官司,属于一种企业行为,是两个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我相信中国的法律是公正的,能给人们一个明确答案。我们还应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国外软件有所谓的许可使用制度他们与许多中国企业有协议,通过许可来使用软件。但国家的税收部门是否将每一个捆绑在电脑中的软件都征税了呢?几家私下里给微软支付赔偿而达到和解的公司,他们付了钱微软就不追究责任了,那么这部分变成正版软件的税收哪去了?”
金山软件总经理雷军评论说:“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现在看来,盗版终究要付出高代价,人家是撒网,让你来钻。”
“我们应该看到使用盗版软件是不正确的。说句心里话,国内软件企业尤其像金山公司这样的通用办公软件企业,更是渴求有健康的正版市场环境。微软公司是先纵容盗版建立市场基础,然后再来清剿企业盗版以牟暴利的。金山WPS2000的价格定位不仅只是Office调价后的1/4,而且已经在许多方面超越进口软件,大家可以自己试用一下WPS2000的功能。我们愿意与国内企业一起积极努力,为推动企业正版生产建设尽自己的努力。”
《北京青年报》记者赵旭在采访了北京大学企业研究中心后带回了这样的观点,原文摘录如下:
亚都与微软公司的官司,其结果对未来中国软件业可能有两种影响。一是通过比较漫长的诉讼和听证,包括争取意见过程,中国官方(包括司法体系)和产业界会与微软达到这样一个协议:微软可以以等同于美国市场购买力的价格而不是以汇率出售自己的软件,条件是中国方面不对微软进行价格倾销的起诉和保护知识产权。这将大大有利于中国软件市场进入良性循环;二是微软维持原有的价格体系。正版软件市场将难于进入大幅度循环。由于这个案件牵扯到知识产权和垄断地位,双方各有道理,但由于微软在这个时机提出这个案件,这个结局可能会导致第二种可能。这将很不利于中国高科技的发展。
微软的原意可能应该是亚都同其它企业一样私下解决就算了事,而亚都对微软的激烈反应,可能是其始料未及的,这一点也从微软以律师生病为由要求案件延后审理看出。亚都此举堪称棋高一招,一方面是因为正好赶在了美国轰炸我国驻南联盟大使馆之后,社会各界人士忿忿不平,北京市高校学生也打出抵制美货的偏激口号,可口可乐、MS-Office软件、麦当劳等产品榜上有名;另一方面,亚都曾在北京加湿器市场上名噪一时,有着非常强的营销策划和公关能力,用何鲁敏的话来讲“亚都绝对不是省油的灯”,虽然从表面上看此案纯属企业之间经济官司,但由于跨国、跨行业,而且涉及了诸多方方面面,所以背景十分复杂,事已到此,恐怕是一时间难以有明确了段。
微软状告亚都一案的后势如何走向,让我们继续关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