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觅途
记得刚玩游戏时,电脑游戏仿佛还是洋玩家的“专利”,市面上流行的只是二、三百元一台的游戏机,接上电视机,插进游戏带,就OK。当时我那上中学的孩子就玩的这个。开始我很反对,而且常以“玩物丧志”这类古训来开导,但发觉收效甚微,于是暗中观察,看这到底有多大魅力,能勾魂夺魄,乱人心志,误人光阴。
一次,待小女入睡后,我立即坐在电视机前,接着她玩的“地雷战”,驱动着地雷小子到处埋设地雷,引爆地雷。这看似简单的游戏,由我操作起来就完全是另一回事,地雷小子老是不听调遣:不是在不该埋雷的地方像野鸡下蛋样溜出一串野雷,就是在不该爆炸的地方炸个天昏地暗。常常过不了三、五版,地雷小子就把自己炸得灰飞烟灭,一切又得重来。这时,我的倔劲上来了,暗自定下目标,非得过二十版才睡觉。这样,在地雷小子忙忙碌碌地奔跑、爆破、牺牲、复生这个反复轮回的过程中,我的眼睛开始发涩,两个按键的大姆指也又痛又麻。待我起身撩开窗帘一看,嗬,早已日上三竿。结果还是没过廿版。
真是世事难料,我起初从反对玩游戏,结果逐渐成了游戏迷。更为始料不及的是,女儿因功课渐紧,逐渐退出了晚饭后与我争夺游戏键盘的战斗,倒是原来“旁观者清”的老妻,也竟然步我后尘,顶替小女成了一名斗士,只要有机会,也依然有滋有味地当起投药杀虫的“玛丽医生”,或挥锤砸墙的“拆屋工”。我虽多了位争夺游戏控制权的对手,但也多了一个热心赞助此项事业的同志——老太婆时不时从伙食尾子里挪出几十元,选购一盘新上市不久的带子。
后来,故事的结尾像欧·亨利的小说一样总是出人意料之处:我在迷进游戏的两三年里,玩过几十盘游戏带后,慢慢感觉到新奇感没有了,参与的兴趣也越来越淡,以致于最后金盆洗手,退出江湖。谁知三年前一个偶然机缘,又使我重堕此道,再履江湖。
暑假期间,我女儿向一个同学借了台计算机,在练习五笔输入法、编改程序之类的功课后,时不时玩下Windows95附件里的开胃小吃——排雷,扑克游戏之类。对此我惮心未动,不涉是非,岂料不久事情有异:我那女儿居然成天热衷于坐在计算机前没日没夜地捣弄键盘,时不时还嘴里念念有辞地咕噜着什么。踱近一看,屏幕上是一个少年侠士正与一头喷火的九头怪兽在打斗。一问,正值《仙剑奇侠》的主人公李逍遥穿行迷宫,杀敌觅宝,以修炼功力。问清玩法,我让女儿让贤后就坐下小试牛刀,谁知这一玩,又……
电脑游戏迷人之处,是过去那种游戏带提供的游戏不可企及的。就以《仙剑奇侠》为例,你一玩,很快就进入了角色,慢慢地你就不是你,而是李逍遥了。随着情节的逐步发展,你会面对一个又一个的难题:找一条正确的出路,消灭一个拦路的敌人或一头怪兽,判断决定是否做某件事等等,稍一差错就可能前功尽弃,一切重来。为了最终战胜巫毒教主,我和女儿、老妻几乎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研讨,轮番上阵,硬是没靠过关秘技之类的指点处决了十恶不赦的教主,解救了万千苗族同胞。
在电脑寄放我家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又尽情地倘佯在光怪陆离、变化万千、趣味无穷的游戏世界里,虽是又步入迷途,却是乐而忘返,这期间:我到非洲探过险,做过《大富翁》,经历了辛苦创业、暴富暴穷的遭遇;当过《皇帝》,尽管霄衣旰食、励精图志、开疆拓土、滥封将相,结果还是祸起箫墙。烽烟遍野、生灵涂炭、王冠落地。
人生自然不能以游戏视之,但游戏中也不能说毫无人生的哲理:当你面对一个新的游戏时,你就像步入了一个陌生的世界,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难题,新的挑战。你在试着完成一个一个游戏的程序时,仿佛在迷途中不断探索寻觅到达彼岸的坦途,没有达到目的,你会坐卧不宁,食不甘味,欲罢不能。这就是游戏,但似乎又是生活的一部分。
我又有一年多的时间没玩游戏了,不是不想玩,而是暂不具备条件。过两年就要退休了,生活可以多种多样:读读书、写写字、散散步、聊聊天。但我更有一个打算,攒钱买台电脑,堂而皇之的借口当然是跟上时代步伐,学会运用电脑,骨子里也有重操电脑游戏、娱我余生的心思。
当然,还得有我中意的光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