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书屋
不必像蜗牛背着重重的壳,劳神费力把家堆成仓库才能享受坐拥书城的愉悦;也不必在公共图书馆正襟危坐,才能分享祖先留下的文化遗产。有了网络和网上藏书屋,你尽可半夜三更、衣衫不整地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研究《浮士德》,洒了一地饼干屑,而丝毫毋须顾虑图书管理员的白眼。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如今当我们漫步网上,眼前已有越来越多藏书屋的旗帜在飘扬:“新语丝”、“清韵书院”、“黄金书屋”、“书路”、“文学城”、“三味书屋”、“花招”、“书海网书”……本报与“搜狐”(www.sohu.com)联合进行的一次网上调查显示,38.1%的受访者称“经常”在网上看书,称“从来不看”的只占7.1%。68.5%的人认为网上藏书屋对读者有利,可以继续扩大。
#1 缘起:赤子之心
网上藏书屋的兴起只是近几年的事,其短暂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一个以中文为通讯语言、名为alt.chinese.text(简称ACT)的网络新闻组(Usenet Newsgroup)。它成立于1993年,在1994、1995年达到鼎盛。当时祖国大陆的互联网尚未起步,台湾地区的互联网限于技术条件还很难与外界交流,活跃在ACT上的主要是海外(特别是美国)的中国留学生。生活在外语环境中的他们对这块母语园地是如此热爱,以至于在那里用英文张贴被视为一种罪过。发表习作、讨论、聊天乃至骂大街,用的都是汉语。在海外不易看到中文书籍,一些热心的网友偶有所获,也会在上面跟大家分享。
开始只是零星地张贴唐诗宋词,慢慢有人一章一章地输入大部头的著作:《周易》、《庄子》、《孙子》、《荀子》、《鬼谷子》、《离骚》、《九歌》、《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鲁迅文集》、《围城》、《北方的河》和当代长篇纪实文学等。在光学字符识别(OCR)技术还没有被开发出来的时候,大篇幅的中文对于这些非专业打字员的业余爱好者来说,艰苦程度是可想而知的。值得一提的是,有几位学习汉语的外国友人也加入了中文电子化的行列。这些海外先驱者的辛勤劳动,为中文典籍的电子化,也为以后涌现的大量中文电子书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个有意识地对电子化中文书籍进行归类、整理,并号召网民投稿的中文电子文库建于1994年末,从此后继者无穷。在目前的海外国标(GB)码中文网站中,流量最大的要数以收藏中国古典文学作品、资料和鲁迅著作为特色的“新语丝电子文库”,每天有十几万人次阅读,其服务器现设在美国加州。虽然建立这一电子文库的初衷是为海外华人服务,但随着互联网络在祖国大陆的延伸和扩展,国内读者已占其读者总数的三分之一。除了大型综合文库外,海外还出现了一些比较专门的中小型电子文库,较富特色的有“侦探推理园地”、“武侠世界”、“军事广角”等。
国内在这方面的起步比较晚,但发展速度之快,令人惊叹。
1998年3月,“文学城”问世,该站点目前月页面浏览人数已超过100万人次,邮件订阅人数达到一万人次。
1998年5月,“黄金书屋”在网上推出,详尽的分类和多方位的信息使该站点现在每天的访问人数大约在3万人左右,邮件的订阅数则接近1万人。
1998年7月10日,“书路”正式创办,目前已经发展成为首页日访问量过万的大型文学网站。邮件列表自1999年1月开通后,短短三个月,订户达到5000人次。“书路”的一大特色是在鼓励原创作品方面做了许多有意义的工作,其原创作品之多,令人叹为观止。
“文学城”、“黄金书屋”和“书路”的出现使国内网络藏书屋开始有了中坚力量,也使国内网络藏书屋开始从无序走向有序。
#1 疑问:何以为继?
所有的网络藏书屋对于读者来说都是免费的。疑问由此产生:它们靠什么维持?广告?赞助?能赚钱吗?……
“新语丝”的负责人方舟子告诉记者,“新语丝”是一个在美国正式登记注册的非盈利性机构,所有的收入只限于维持或开拓机构的运作。由于“新语丝”服务器的客流量非常大,维持其运转的费用因此很高,光是网络租金每个月就近500美元。他们通过在网页上刊登广告以及接受读者捐款等方式获得的收入,全都用来购买机器、支付网络租金等。工作人员则全部由分文不取的义务人员组成。
“清韵书院”的主编温柔说,眼下站点本身没有任何收入,不过对于投资建设“清韵”的某公司来说,“清韵”已为其带来了可观的间接效益:该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是策划其他设计和制作建立专业/商业网站,不少客户通过“清韵”这扇漂亮的窗户了解到他们有建立高品质网站的能力,从而提出项目委托。温柔认为,在国内目前的互联网发展状况下,要求立刻直接从网站上获取收入甚至盈利是不现实的。相信“清韵”会以其独特的文化魅力吸引越来越多的大企业或机构为宣传各自的形象而成为赞助商。
#1 尴尬:版权,版权
建立电子文库,版权问题是不可回避的。像古典作品、历史文献、鲁迅著作这类没有版权或版权期已过的资料,当然可以不受限制地自由使用、传播,但是对于有版权的当代作品,如何处理版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是个很尴尬的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网络藏书屋的主人们在触及版权问题时比较认同的方式是,“电子化作品的版权应该如何认定,目前仍属灰色区域。但在理论上,输入者在把别人作品送上网络传播时,最好能够获得原作者的许可。”“在实际上只能采取‘告诉乃论’的原则。如果原作者或公开或私下反对将其作品送上网,电子文库的主持人应该尊重原作者的意见。”像“黄金书屋”、“书路”这样的知名网络藏书屋上都有这么一段话:本站属私人收藏性质,所有图书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任何人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任何问题可与我联系。
不过,目前国内大部分作家对此尚处“无知无畏”的状态。陈村告诉记者,他在网上发现许多余秋雨的作品,打电话告知余后,对方却表示他现在还上不了网,即使能上也不知道对这样的现象该怎么办。而像陈村这样热衷于电脑和网络并具有相当专业知识的作家,对网上无法可依的现状亦无可奈何。他说,网络的发展势不可挡,网上藏书屋对于文学作品的传播功不可没,但是著作权人在网上究竟有何权益、如何保障,现今似乎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循。就他个人来说,网上藏书屋给他的感觉是“让我欢喜让我忧”。
那么,版权的所有者又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国内较早在因特网上建立站点的上海译文出版社,已经有意识地在借助网络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宣传自己的出版物。谈到网上藏书屋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该社副社长王有布也显得颇为无奈。他说,由于作者在同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时,通常没有将其作品的电子化产品的出版和传播权利赋予出版社,因此出版社没有权利和义务去追究网上藏书屋对自身造成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的侵害。
至于读者,在版权问题的认识上显然是“利己主义”者居多。参加网上调查的读者中,只有5.1%认为网上藏书屋“经常侵犯作者或出版社版权,应该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