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IP电话案

Author: 黎和生 Date: 1999年 第4期 08版

    1999年1月20日星期四下午3点30分,福州市中级法院对“IP电话案”二审裁定如下:“一、撤销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1998)马行初字第03号行政裁定;二、本案发回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重审。”并认定“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属适用法律不当,应予纠正。”消息传出,我找到了著名网友老榕。
    黎和生:老榕(^040801b^),你最近一直在为“福州IP电话案”忙前忙后,一定挺累吧。
    老榕:还好,还好。不过看到这次上诉能有如此结果,我们这些网友再累也觉得值得。来,黎兄,给你介绍几位朋友:这位就是上诉人陈锥,这位是上诉方的律师杨新华(^040801a^)。
    黎和生:二位好!
    陈锥、杨新华:黎兄,你好!你们《电脑报》长期以来一直为消费者秉笔直书,经过这次上诉,我们感触良多,正想给大家谈谈自己的看法。
    黎和生:好啊,我们正想听听二位的心里话。不过,说实在的,IP电话虽然我早有耳闻,但它倒底有些什么好处,我还是不太清楚。
    老榕:那你可以问我这位“专家”嘛。
    我们知道,任何通信网络都要遵循相应的通信协议,因特网(Internet)、计算机局域网(LAN)、内联网(Intranet,即企业内部网)、外联网(Extranet,即企业外部网)等数据网络所遵从的协议是IP(Internet Protocol,网际协议),以IP为基础的网络统称为IP网络,IP电话即IP网络上的电话,Internet电话就是一种IP电话。
    IP电话的最大优势在于费用低廉。例如目前从美国到德国的国际电话收费标准为每分钟1.36美元,而Internet电话仅为10美分至45美分。如果消费者和企业用户使用IP电话,那么电信公司的利益就受到了损失,因为IP电话绕过了电信公司的长途和国际电话网络。
    黎和生:这就是福州电话案发生的原因吧。我也看过著名的市场研究机构Dataquest去年4月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文中说到2002年,全球使用Internet电话的常规用户将达到800万;使用Internet电话的用户迅速增加,意味着现有电信公司传统的电话业务收入每年将损失100亿美元。
    老榕:对呀,而且电信公司的损失不仅仅是减少了电话业务量,而且要迫不得已降低资费。所以很多国家的电信巨头都视IP电话为洪水猛兽。
    黎和生:国外也有很多类似的冲突?
    老榕:当然,IP电话产生以后,美国一些电话公司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想禁止新创办的Internet电话服务提供商,但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不同意。于是,电信公司只好在技术上下功夫,更多的则是干脆加入到Internet电话服务中来。像AT&T、德国电信、英国电信、法国电信、芬兰电信都在采取行动了。
    黎和生:IP电话实际上已经成了一种不可抵挡的潮流。
    老榕:你这一点和我们杨律师不谋而合,本案宣判后,当时到庭的记者们纷纷要求他发表看法,他告诉我,虽然当时有很多话想说,但最需要说的却只有一句:“历史潮流不容阻挡!”
    杨新华:是啊,当时我真是百感交集。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伟大论断,促使中国在改革开放的20年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因特网作为一项新的技术手段,必然要转化为生产力,这是任何人、任何部门都阻止不了的。同时,一切旧的、落后垄断体制,最终都要被历史所淘汰,这也是任何人、任何部门阻止不了的。而作为因特网基本功能之一的IP电话(严格说不是电话,只是一种多媒体数据传送),必然要得到广泛应用,这同样是任何人、任何部门阻止不了的。
    黎和生:陈锥,你打这场官司时压力大吗?
    陈锥:接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我的心不免有点紧张,因为一审败诉,二审将是终审判决。告公安局比告其他部门更多了几分压力,万一败诉后果将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能不紧张吗?不过二审审判长许永东法官在两次开庭审理该案时所表现的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办案的态度给了我信心。第二次开庭,许永东法官提出由上诉方,被上诉方和法庭分别邀请专家证人到庭就有关因特网及IP电话的技术原理问题进行作证。因为因特网是全新的技术,许永东法官敢于承认自己对这一新技术并不十分了解,在庭上认真地听取了五位专家证人的证词,使我打消了担心法官不懂装懂办案的疑虑。
    黎和生:这个案件实际上是大家对电信垄断强烈不满的表现。老榕,你还记得1984年美国AT&T公司解体案吗?
    老榕:我记忆犹新。1984年以前,美国95%以上的长途电信业务和80%以上的本地电信业务都控制在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简称:AT&T)手中。长期垄断经营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在美国政府的强力干预下,AT&T这个电信巨人终于在1984年12月30日午夜24点宣告解体。它所控制的全美市话网由新组成的7家地区性贝尔公司经营,这些控股公司与AT&T总公司在经济上完全脱钩;长途电信业务仍由AT&T经营。这样就形成全国的1500家市话公司和500家长途电信公司竞争经营的局面。分割后,美国州内电话费下降近50%,国际电话费下降近40%。而裂变后的美国AT&T公司的业务反而由原来的600亿美元飙升至1996年的2030亿美元。可见,打破垄断对国家经济的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
    黎和生:我看我们电信行业也跟当时的AT&T有相似之处,中国电信是有100万员工、固定资产达6000亿元的“恐龙企业”,业务涵盖了固定电话、移动通信、卫星传输和寻呼。现在除了移动通讯和寻呼业务存在竞争外,中国电信垄断了固定通讯和卫星传输等绝大部分中国通讯产业,除此之外,Internet的命脉:海底电缆和国内基干网也牢牢地控制在中国电信手里。
    老榕:对陈家兄弟而言,二审裁定还只是初步取得了法律的认可,今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过通过此案,我们都已经意识到电信垄断使消费者受害匪浅。首先是国际长话费大量流失。比如:从中国大陆挂到美国的长话费是从美国打到中国的长话费平均价格的3倍多。实际上按照IDD国际长途电话的相关协议,从中国打往国外的长话费,有一半的收益要交给国外电信企业。也就是说,中国电信为了取得自己这一半利润,就不得不将另一半的超额利润送给外国电信企业。在中国电信的垄断操作下,我们的一份“肥水”就这样源源不断地流进了外国公司。
    黎和生:中国电信的不合理收费我也深有体会,像我们现在,长途按分钟计费,市内电话按3分钟计费,电信每年仅靠这种方式多收的费用就高达266亿之巨。不知道国外及港台地区的情况怎么样?
    老榕:据了解,AT&T、香港电信是6秒计费。美国MCI和香港新电讯、澳大利亚的电信公司等都是1秒计费。
    黎和生:是不是中国电信网的计数技术难以精确到秒呢?
    老榕:黎兄,不知道你交费的时候打印过话费清单没有,那上面已清楚地标明,呼叫起始时间是几时几分几秒。我国目前使用的绝大多数是先进的数字程控交换机,计费全部由计算机控制,将计费单位由分钟改为秒,至少在长途电话上是没有任何技术障碍的。还有,对中国电信1亿多的用户来说,还要为电信机房、线路等几乎全部设备分摊初装费、入网费。
    黎和生:据悉,现在国家已经准备将中国电信“大卸四块”。目前有多种切分方案正在讨论之中,信息产业部决策层的初步意向是将“中国电信”竖切:中国固定电话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公司、中国卫星传输公司和中国寻呼公司。各专业公司近期仍只从事本专业的经营,而最重要的是,以后将考虑允许各自进入对方的业务领域,从而发展成相互竞争的数家综合性公司。
    老榕:来自北京的消息表明,导致中国电信面临分割的主要原因也正是因为国家利益受到垄断的损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步伐日益加快,而规模排名世界前列的中国电信难以“幼稚产业”为由要求特别保护,入关后中国将遵守世贸组织的相关协议,开放电信市场。长期习惯于垄断保护的中国电信,将与世界电信巨头作正面竞争,面临严峻的形势。
    黎和生:电信实在是一个特殊的行业。通信在国民经济中只占5%的比重,但它影响其余95%的国家经济各部门的发展。电信直接关系到中国能不能在21世纪里成为世界强国。该事件今天的结果表示了我们已经有可能冲破垄断,向良性竞争发展。
    黎和生、老榕:让我们拭目以待中国电信产业的良性竞争、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