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例涉外计算机违法案侦破记

Author: 王成志 Date: 1998年 第45期 01版

#1“洋专家”回国休假
#11200万美元生产线严重瘫痪
  1996年10月,加拿大籍华人雷·彼德先生看中重庆的投资环境,出资数千万美元,办起了重庆利马高科技陶瓷有限公司,生产科技含量极高的陶瓷点火器。
  建厂之初,雷·彼德先生以月薪4000加元(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的高薪,聘任加拿大电气电脑工程师丹·里瑞为技术总管,专门负责全厂的机械设备和控制程序设计工作。初来乍到,这位“洋专家”工作勤奋,设计认真,为生产线的安装作了不少贡献,深受老板雷·彼德先生的器重和赏识。
  1997年5月,雷·彼德先生从企业发展的角度考虑,又聘用了一位名叫谭建华的电脑技术员作为丹·里瑞的助手。谭建华到公司后,其技术水平和吃苦精神也受到雷·彼德先生的好评。 
  丹在华工作期间,与本公司一位漂亮的重庆籍女职员恋爱并结婚。他为了维护自己在利马公司的技术垄断地位,也为了永久保住自己和夫人的“饭碗”,便非常嫉恨谭。
    1997年9月12日,丹编完生产线的电脑控制程序后,便向老板申请休假,携带家眷,离开重庆回加拿大。
  就在丹回国两个星期后,利马公司引进的陶瓷火花塞注浆机发生严重故障,整个生产线(价值1200万美元)处于严重瘫痪状态。
    技术人员仔细检测了每个环节,发现整个生产线不见任何受损痕迹,故障可能出在丹·里瑞设计的控制程序上。这个程序只有丹才能进入。可他已回国休假了。谁能进入他设计的程序呢?情急之中,公司副总裁史迪芬要求中方工程师谭建华查找控制程序的故障。
  谭建华接令后, 无论怎么探索、解析,均不能打开丹设计的控制程序;接着,谭建华又试图打开丹留下的程序备份盘,仍然无法进入。焦急万分的谭只好如实报告公司总裁。 
  “给丹打国际长途,索要密码!”雷先生立即下令。
  当即,总经理张欣惠打通了越洋电话,索要到了丹提供的控制系统的密码和手提电脑的口令CST。拿到密码,谭建华迅速上机解密,可反反复复敲击多次,整个系统程序还是无法打开。谭建华又试图打开手提电脑, 也打不开。 
  接连几天,公司总经理再打越洋电话到加拿大找丹,可连丹的影子也找不着!
  为此,公司只好让谭建华想办法解决这个技术问题。谭利用自己的程序知识,拷入了一个空CPU模块,替代原程序,并重新装入控制器恢复了生产。
  1997年9月26日,利马公司的注浆机又运转起来了,在轰轰的机鸣声中,生产暂时恢复。但是,由于新设计的程序较简单,且生产技术参数和工艺参数不完整,生产一直处于不稳定之中, 废品不合格率比往日明显增加。公司每天损失在8万元人民币左右。
   心急如焚的利马公司老板雷先生又多次打国际长途,向丹索要密码。数日后,丹再次交出密码,除了手提电脑口令变为CSM外,其它密码都与先前一样。谭建华用CSM打开了丹的手提电脑,但还是没有解开丹设置在电脑程序内的密码! 
  1997年10月25日,丹休假结束,从加拿大返回重庆,雷先生强压怒火,亲自到丹的办公室,向他索要密码,丹提供了几个密码。 
  可是,雷先生万万没有料到:这次,丹给的还是假密码——谭建华使用丹提供的密码,仍然未能进入控制程序,注浆机的故障仍然无法排除。由于生产严重受影响,两个月来,公司损失累计已达数百万元人民币!
#1重庆警方立案侦查
#1“老外”拒绝交出密码
    1997年10月28日,重庆市公安局计算机监察室接到利马公司报案,迅速调集外事处民警、计算机监察室民警等组成联合专案组,迅速投入紧张的侦查工作。
  1997年10月29日,民警们来到利马公司,当即对丹·里瑞进行身份查验和情况问讯,并责令他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要他交出全部真实密码。谁知,这个“老外”根本不怵警方这一套,在一通叽哩哇啦的英语辩解和抗议后,仍然拒不交出密码!
  公司的机器出现故障,已造成一定损失,可作为技术主管,为何不痛痛快快交出密码,帮助公司解决困难呢?民警们在怀疑丹动机的同时,怀疑他在控制程序上安有“机关”。
  而且,警方要求他进入他设计的程序时,他尝试了二三十个口令,均未进入。丹称:口令忘了!
  这天,从上午10点钟到晚上9点钟,丹拒不帮助民警打开程序,民警只好封存了他的计算机。(见^450101a^)
  接着数日,重庆警方又反复做丹的劝解工作,希望他交出密码,排除故障,挽回公司的损失。可是,这位“老外”一意孤行,不仅不交出密码,反而倒打一“钉耙”,说:“我给公司的密码,全是正确的,是公司有人利用我的正确密码搞了鬼!”
  为了躲避警方的深入侦查,逃避责任,丹悄悄地与妻子藏匿起来,不再露面。
#1警方成功破译密码
#1发现6枚逻辑炸弹
  就在丹深藏不露期间,重庆市公安局计算机监察室依法作出决定:清查丹的电脑资料。在市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监察室的王永书、白志两位主任带领李洪刚、罗铂铀等民警开始破译密码,同时,警方还聘请了重庆市某研究所计算机高级工程师和重庆某大学的计算机加密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他们对利马公司的注浆机控制程序进行解密。
  解密中,警方和专家们设想了多种解密方式,   于1997年11月11日,成功破译了密码,打开了丹·里瑞设计的控制程序。警方发现:丹果然在设计的控制程序内安置了两枚“逻辑炸弹”!
  专家对这两枚“逻辑炸弹”进行了严格的分析研究和实验验证,认定:一枚是计时“爆炸”炸弹,当生产线的机器运转到1997年11月29日,控制程序内的重要工艺参数就会自动删出,导致整个1200万美元的生产线永久性瘫痪;另一枚是计数“爆炸”炸弹,注浆机每运行一次,毁灭性技术参数就累加一次,当累加到6000次时,也会导致控制系统破坏,使生产线永久性瘫痪!
  警方发现这两枚“炸弹”时,时间已到11月11日,技术参数也运行到了2500次,仅仅还有18天和3500次运行时间,整个系统就会被毁灭! 
  警方识破了“洋专家”的“杰作”后,马上又投入排除故障和修复注浆机的工作。他们精心处置,利用减压缩等原理,迅速排除了“炸弹”和生产线上的故障。到11月15日,整个生产线流程便恢复了正常,高质量的产品也出来了。笼罩在利马公司上空的阴霾驱散了。
  为了查实所有的违法证据,慎重处理此案,重庆警方和专家们又利用已获得的解密方法,对丹留下的备份技术文档进行解密,经过多次演练、破译,成功进入了丹的备份技术文档。警方又惊讶地发现:文档内也有两枚以计时或计数为条件的“逻辑炸弹”!这两枚“炸弹”跟生产线的控制程序上的“逻辑炸弹”一模一样。
    1997年12月6日,重庆警方与专家们再次对丹本人持有的手提电脑进行检查, 发现手提电脑中,用于设计生产线控制程序的技术资料内,还存在两枚“逻辑炸弹”!
  利马公司的外籍员工还向警方证实:丹在加拿大国内的一些公司上班时,也爱在电脑内设计有害程序,以此来要挟老板。
#1“涉外案”成功告破
#1丹·里瑞“勒令出境”
    根据丹本人使用的电脑、本人设计的程序和本人使用的备份技术盘中,都具有相同的“逻辑炸弹”,以及公司雇员的证词等证据,重庆警方认定:丹·里瑞有故意利用计算机破坏生产的行为!这桩我国首例涉外计算机违法案成功侦破!
    对丹的行为该怎样界定呢?重庆警方慎重研究了这桩涉外案件。经过反复研究,警方认定:丹的行为是在新刑法公布之前实施的, 不宜定为利用计算机犯罪,但其行为有恶劣影响,造成一定损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对其可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1997年12月15日,重庆市公安局计算机监察室 对丹·里瑞作出了罚款5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不久,利马公司也作出了开出这位“洋专家”的决定!
  丹·里瑞对警方的处罚决定不服,从1998年3月份至11月份,相继向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两级法院经过详细调查,在1998年11月初,依法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重庆市公安局处罚决定”的判决。
    最近,重庆警方宣布丹·里瑞为“不受欢迎的人”,丹已被勒令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