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书屋藏书万卷作者权益亟待保护
在一个著名的网上书屋里,赫然注明“应金庸版权代理人要求,其小说从本网站删除”。而内地作家中,只有上海的陈村在自己的一篇散文前加了一则简短声明,称该文章虽经授权在网上发表,但作者仍保留版权。据介绍,许多作家对自己的作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搬上网一事感到十分无奈。
上海译文出版社副社长王有布表示,他们出版社即使不是出于广告目的将自己出版的作品搬上网,也一定会事先征得作者同意。如果其他单位或个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该社图书上网,他们一定要追究法律责任。但鉴于有关法规对Internet上的纠纷尚无严密界定,他认为呼吁全体网民和网上工作者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实为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