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DIR命令列文件名时出现的问题
答:在DOS和Windows 3.X环境下,对文件名的命名规定称为“8.3格式”,即文件名的长度最多为8个字符,扩展名长度最多为3个字符,文件名和扩展名之间加“.”。如果文件名的命名不符合这个规定,DOS就不能识别。由于“8.3格式”规定文件名的长度很短,因此在很多情况下,按“8.3格式”命名的文件名不能完整地表示文件本身的内容和含义。特别是在文件很多的情况下(例如在该目录下有数百上千个文件),很容易混淆,用户查找文件十分困难。在Windows 95中允许使用长文件名,即突破了“8.3格式”的限制,文件名的长度最多可以达到255个字符。为了保持与DOS和Windows 3.X系统的兼容,Windows 95也可以生成一个“8.3格式”的别名,以便在DOS和Windows 3.X环境下使用,这个别名只保留文件名的前8个字符和扩展名的前3个字符。但是可能有多个文件名的前8位和扩展名的前3位是相同的,为了避免在“8.3格式”下的同名,就把以后生成的相同别名只取前6个字符,再加上~1、~2等,以便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