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使用与维护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Author: 江西 邓小红 Date: 1995-12-15

        1.应注意在蓄电池每次放完电后,为保证蓄电池被重新置于饱和充电状态,需要的充电时间应为10~12小时,并且市电电压不得低于200伏。充电时间不够会蓄电池处于充电不充分状态,这时蓄电池的实际可供使用的容量远远低于蓄电池的标称容量;市电电压低于200伏,就不可能利用UPS电源内部的充电回路对蓄电池进行饱和充电。
        2.应注意不要使UPS电源中的蓄电池被过电压充电。过电压充电往往会造成蓄电池中的电解液被大量电解分离成氢和氧气而逸出,从而缩短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3.应避免UPS电源内部的蓄电池长期闲置不用,长期闲置不用会造成蓄电池内阻增大或永久性损坏。为了保持蓄电池始终具有良好的充放电特性,暂时不用的蓄电池应存贮在低温、干燥的环境中,对长期搁置不用的蓄电池必须每隔一定的时间,重新充电一次,以达到激活电池的目的。并注意在重新开机使用UPS电源前,最好先不要加负载,让UPS电源利用机内的充电回路对蓄电池浮充10~12小时以后再用。
        4.应注意不要使UPS电源内部的蓄电池长期处于浮充状态而不放电。长期处于浮充状态也会造成蓄电池内阻增大或永久性损坏。对于运行在供电质量高,很少发生停电的UPS电源来说,应该每隔一定周期人为地中断交流电的输入,以使UPS电源中的蓄电池放电一次,让UPS电源处于逆变器状态工作,以便激活电池,然后再加上市电重新充电。
        5.应注意不要使UPS电源内部的蓄电池产生过度放电。过度放电会造成蓄电池内部极板表面的硫酸盐化,其结果导致蓄电池内阻增大,蓄电池的可充放电性能变坏,严重时会使个别电池产生“反极”现象和永久性损坏。
        6.应注意在对蓄电池进行均衡充电操作时,其充电电压大小必须严格遵循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否则会大大降低蓄电池的使用寿命。蓄电池组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电解液液面位置、比重、温度、各电池单元的端电压、电池内阻等变化不均衡情况,这种不均衡将导致电池组输出电压过低或电池组内阻过大,严重时有导致蓄电池组无法再次充电的危险。为了防止蓄电池不均衡性的不断加剧,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对蓄电池组中的每个单元进行均衡充电,使蓄电池组中的每个单元都达到均衡一致的良好状态。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可采取均衡充电的办法。一是过量放电使蓄电池端电压低于蓄电池所允许的放电极限电压的电池;二是长期闲置不用的电池(包括新购买的蓄电池)或蓄电池内阻明显增大的电池;三是UPS电源蓄电池组中,各电池单元之间的端电压相差超过1伏的电池。(江西  邓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