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产品的发展
对国外有关资料和计算机存储情况进行分析后,我们提出了两大类四种方案:其一,扩展外存储介质,这含用软盘和磁带两种方式;其二,电子磁盘,即SRAM和EPROM。通过对这四种方案的成本与性能对比,最后,选择了EPROM方案。
采用EPROM,理论上是完全通过的,任何一个通晓软硬件的计算机人员都可以很快拿出一张原理图,但要作为一个成熟的产品投放到市场,却存在着一些具体问题和“无法解决”的困难。具体问题可以通过实验找出最佳方案,但“无法解决”的困难的解决却很难。这个困难是:EPROM可擦次数和烧片问题,尤其后者,如果在实验室中,我们烧坏一片可以扔掉,但在用户手中,哪怕0.5%的烧片率,100个用户中,就会有30%的用户的卡在没达到使用次数被烧坏,作为一种商品,这是不行的。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我们解决了以上两个问题,可擦除次数平均提高了近一倍,烧片率降低了一个数量级,终于使这种产品可以投放市场了。
目前该产品已相当完善,包括管脚的定义,录入器的设计等,形成了完整的全系列产品。下面给出该产品A卡的原理图及管脚定义,供读者参考。
该卡容量为40K,为任天堂基本配置容量,电路部分与普通游戏卡的区别是:原31脚Vcc改做Vpp,当在录入器上时,可提供Vpp,当在游戏机上为+5v,亦正常工作;VTOE接16脚,录入器上用于提供OE始能信号,游戏机上接地,始终输出始能;R/W接PGM,录入器上提供PGM脉冲,游戏机上提供P/W信号,当然,这仅是该产品电路图部分,具体生产中,还需要其它技术的配合。
上面这篇文章转载于92年11月14日《软件报》,从这时起开始了游戏卡可重录技术的发展,当时文章的作者,即现在深圳金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铁先生,在这片文章后,把他研究的有关成果申报了国家专利,并开始着手该技术推广。
由于当时他还是一名在校学生,身无分文,所以推广工作相当困难,跑了很多家公司,都认为这个技术前景不错,但能否真正实现重当前,大家都半信半疑,即使看了演示,由于他当时是一名学生,和要生产和成功的推广这种当时看来很奇特的产品需要资金较多,所以也未能找到一个具有一定魄力的伯乐。
后来,在家庭的支持下,他得到了一些资金,利用这些资金,他对技术进行了商品化的完善,但由于资金有限,试制出第一台正式样机便所剩无几了。试制过程也是异常艰苦的,比如说产品用的电路板吧,他先后跑了当地几个军工企业,但都无法制作双面板,后经一家军工厂 的一位外协上的人介绍,在附近农村中缍找到了一个生产双面板的乡镇企业(工厂)。但由于数量少,想既省钱、又快又好的生产出来是不可能的,给厂里人说好话,做工作(许诺产量大了还在该厂做),终于在一个多月后才做好几块很粗糙的板子。这和公司现在和条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现在公司试制新品时要生产电路板,可以不惜数倍的旨用让深圳和电路板工厂加班在一日之内生产出国内最好的电路板,当然这和公司目前的实力和对新品开发的重视是分不开的。
元器件的采购也很难,宝鸡、西安都买不齐所需的元件,他就去成都,去成都几乎来回车票都舍不得买,坐十几个小时车早晨到了成都,在车站外广场洗脸便去电子市场采购和办事,下午办完事便又坐十几个小时的车返回宝鸡。有一次在春节前后,他去成都的时候车箱拥挤的四个人中无法三个同时蹲下休息一下,只有两个人两个人的换蹲下休息一会。回来时候就更惨了,开始坐的是每个小站都停的慢车,过道还算有一个能蹲的地方,后来他实在沅法忍受太慢,在途中与另一辆快车会车时下来了。一下来傻眼了,快车根本就不开门,好在车快开时开了一扇窗子,便不顾一切的爬上去,上去更是只有站一条腿的空间,就一只手住行李架,两只退轮流翘着回到了宝鸡。现在他一谈这事就说有些后怕,要不是好心人在拥挤的车厢为他开一扇窗,口袋里剩下不够再买一张车票的钱不知怎样才能回到宝鸡。
回家后,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没睡几个小时便迫不急待的拿起刚买回的元件去实验,正由于他具有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解决了很多人认为解决不了的问题,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创造了现在的李氏企业。
在他还在上高中的时候,由于爱好数学和电子,结识了计算机,刚去兴趣小组的时候什么都不懂,但在几个月后便超过了在初中便开始学习计算机称霸兴趣小组几年的高手。后来,在宝鸡市青少年计算机竞赛中夺魁,随后,他在陕西省计算机竞赛中又夺得第一名,在这期间,他凭着点点“小聪明”和十二分的努力,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前进中的堡垒,他不满足于老师所教的,自学汇编语言。那时是八七年,PC要在学校还没有,他有6502在当时学校说还比较新的APPLE机上编制了一个汉字系统,由于条件所限,这个汉字系统完全是用小汇编敲出来的,懂行的都知道,用小汇编又要计算地址,又要每一次去敲,几乎是纯人工去编一个系统软件,其难度之大,完全是小米加“手枪”去打飞机和坦克。全在这种情况下编出一汉字系统,与当时仅有的台湾汉卡和几个软汉字系统比较,仅从汉字显示就有相当新创,当大家普遍认为APPLE机汉字速度每只有20~30字,很难改进,但当时他编帛汉字系统理想状态每可显示270字,常规使用时也可达150~170字。由于当时推广条件差,加之当时他没有“商业意识”,导致该汉字系统到后来虽有一引起计算机杂志报纸免费宣传销售,但已是APPLE近淘汰之时,这期间虽没有轰轰烈烈,却给他后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和严谨的作风,在这前后,除汉字系统外,他还先后开发了包括系统、应用、工具等共十几种软件,他当时提出了作为一个软件开发者所应追求的境界,包括“一个好的软件应该最大限度去发挥硬件的性能”这是针对当时硬件升级较困难情况对自己开发提出的要求,还有“一个好的应用软件对它所面对的用户来说,应该是傻瓜型”、“一个软件设计师,不但是一个计算机专家,在他要编什么应用程序前,首先要成为这个行业的‘专家'”等等。
在他开发的这些软件中,有一部分是以他姓名拼音字母“LIT”例子名的软件,如“LIT汉字系统”“LIT排版系统”等,他当时把具有一定创造性、够“资格”的软件以LIT命名,而不是每一个软件都这样。LIT就这样产生并一直延续到现在,做公司产品的商标。
现在,公司发展壮大了,产品好销了,但也会遇到更多的新问题。比如说,在这个领域闯出来了,可录卡这个产品被用户认识和接受了,有市场、有利润了,就有人往这里挤了,不管原来是“卖狗皮膏药的,还是卖大饼的”。当然,他们手中没有两下子是不会来的,这时你除会遇到窃取技术的危险外,还会有其它问题,比如盗用你的名声、或用各种广告去攻击你的产品等等,为什么这样呢?因为你是这个领域的“老大”,你的名声值钱,所以才去盗用。或是挤垮你才能体现他,只有把“老大”挤垮了,他才有机会去做“老大”,所以他们才会去攻击你,如果你没有销量,或被挤垮之后,不再是“老大”,才没人有功夫去理会你。当然,竞争如果是凭技术实力、合法的竞争,我们很欢迎,因为在可录卡领域我们早有身在高处不胜寒的感觉,希望有几个竞争对手,以促进我们更加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准和产品质量,更好的为用户服务。如果盗用他人名声,或在广告上用不切合实际,歪曲事实的手法去攻击他人的产品,是要受到法律惩治的。
但有时虽然对方明目张胆地去违法,你并不一定能及时地去求助于法律,因为你毕竟不是打官司专业户,你是搞企业的,你打倒一个“李鬼”还会又来很多“李鬼”,你能打得完吗?有时官司虽然赢了,但所能得到的赔偿根本不足以弥补其所造成的损失,或因打官司耗费精力等造成更大的损失,这些问题是国内很多高科技企业经常遇到的。我公司在处理这一系列问题时,采取了非常谨慎和比较有效的作法,如下:
首先,我们除作好技术保密外,还要从技术上多下功夫,不断提高自己,达到高精尖,我们听说过彩电、放像机有仿冒,但很少听到最新型移动电话或人造卫星被谁仿造,所以我们一部分技术采用仿冒者无法搞清或短时间内无法吃透的方法去保护。
其次,一些要公开的技术,我们采用专利方式,依靠专利法来保护。采用授权的方式去销售,去经销侵权的产品肯定要提心掉胆的,同时风险也大。这种方式对一些大公司行之有效,因为一些正规的大公司不会轻易去侵权和违法。
其三,提高自我服务质量,利用规模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和售价。如果真货和假货相同的价格,用户肯定会选择真货,这对一些小公司有效,因为他无法在规模成本上和你竞争。但也有时假货的价格会低的出奇,这里就有名堂了,因为在你可能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它给你以次充好了,打个比方,甲乙两人同样5元1斤卖的鸡,甚至甲购入成本5元,乙6元,甲按5-5.5元/斤卖,如果低于5元卖,除了赔本,是不可思义的,而乙却可以去4元/斤卖,这里面肯定有鬼,比如说往鸡肚里打水等。再举个真实的例子,在去年,有个很久想经营我们产品的客户打电话告诉我们,郑州出了一种“新型”可录卡。128K只售50元,而我们当时价格70元,在我们想来,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是有“时空隧道”(因为在一两年后,这种卡可能会降到这个价格,他在未来买的卡拿到当时去卖),我们就派人去看个究竟,原来是我们的一个周姓经销商,他把设备卖一万多,而卡子少20元,因客户第一次购买卡一般不多,至多一二百块,虽卡上赔几千,但设备上赚回来更多,这样看来好象只要卡子买的多,更容易回收投资和赢利,但实际上是不存在后续货源的,类似的方法多多,这就要看用户的判断和识别能力了。
第四,我们从抓好销售渠道上下手。上面那个例子,我们问经销商周×他为什么那样做,他告诉我们,说:“你们广告打的多,知名度高,而我们不想光做零售,做批发如果说是你们的产品,谁还来我们这买”。我们开始一段时期加大广告力度,是有经销商反映这种产品刚出来,没人信能有这种产品,所以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并把经销商在广告上宣传。随着用户已经知道有了可录卡,以及我们经销商不断增多,我们从周的问题考虑,后来将广告的比例适当减少,去靠产品的自身实力和用户的渴望自然融入市场。同时,有可能的地区,尽可能采取总经销制,凡经营信誉好,有一定经营规模的经销商授权为总经销,有总经销的地区公司不再在当地直接发展经销商,同总经销共同维护市场、打击假冒。另外,公司对一些新产品,或供货比较紧的产品,对有一定经营时间或经营信誉好的经销商总是优先供货,对老经销商格外照顾,公司从开始就制定了这个规定,用于表示他们对公司支持和信任的感谢,公司坚持按加盟李氏早晚区别对待,本身就体现了一种商誉,即不能让老客户吃亏,早一天与李氏握手早得一分优势。
第五,对待那些用违法手段竞争的单位,我们除有义务和责任公正客观地对用户介绍利弊,供用户自己选择外。对那些情节严重,屡(警)告不改的,我们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虽然谈到打官司,但我们还是要把客户和公司的前途放到第一位,如今年暑假前后,就有公司多次攻击我们,正巧当时李铁先生又正在全力主持设计新型街机控制板,李铁先生得知这件事后,经过冷静的再三权衡,考虑到有多少经销商,多少客户等待新街机控制板,想到公司集全部人力、财力去开发的一个将要创造新奇迹的产品,将去开创一个新的领域,去实现公司的二次创业,多少人为此而努力,多少人为此而翘首盼望时,能因小失大么?决定研制工作不能停,先搞出街机控制板,其他事再重要也要往后放,搞产品最重要。他告诉员工,如果现在打官司,劳民伤材,为一个不知法的单位去这样做,去耽误大事,太不值得了,同时一个单位敢无法无天的去做,明白人是能看出里面有问题。所以在当时暂时无法去争取法律保护的情况下,也不能用广告去反击(此也可能触及法律,公司对此很谨慎,以保证完全的守法经营)的情况下,就是拿出一些资金,在一些媒体上连续刊登公司整版广告,以体现公司实力,去给明白人看,而对个别不明白的,争取不到只有暂时舍弃了。
在这件事后,李铁先生说:“今后,我们可能在公司以后发展的道路上,还会遇到更多象这样的事情,各种各样的阻力,我们只要把他看作是一块拌脚的小石子,自己守法经营,对方去触及法律,我们就占有主动权,就有信心最终把问题解决。我们应该更好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即依靠不断在去研制用户、市场急需的新产品、新技术上下功夫,去为社会服务,在利润和服务上始终把经销商和用户放到第一位,以建立长久的公司信誉,公司必将能稳定而迅速的去发展。
公司搞可录卡,从迈出第一步起,就很重视走法制的道路,公司从开始就注重挖掘国内在软件开发上有造就的人才,自己开发自有版权和公有节目。同时,公司不惜重金和刊登广告,从各个渠道去收购和购买合法授权节目,还通过与一些有实力软件公司的常年协议,来共同开发市场,在这一点上,李铁先生的态度是很鲜明的,说:“公司要发展,就要走法制的道路去发展,公司迈出的第一步,就要在大路上走,只有这样,才能一直走下去,去成为一个能跻身国际竞争的大集团”,为做到这一点,本与公司无关的经销商可能产生的侵权,公司也要去约束(见“LIT产品经销使用协议”),提出经销商要保证如侵权要向公司支付名誉损失费。
“要干就要扎扎实实的干好、干大,小打小闹还不如不干”,这是公司老总李铁先生经常说的,一句很普通的话,正是一句很普通的话,指导着他,指导着公司去发展。
最后告诉各位一个数字,公司“老总”李铁先生现在还不到26岁,相信他还有更加辉煌的明天和未来,相信李氏企业还有更加辉煌的明天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