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软件应用现状堪忧
据94年首届全国会计电算化展示会提供的资料,在典型单位中(主要是国营企业和事业单位),已在会计业务中应用电子计算机的单位约为25%,有些省市和行业已有50%在会计工作的某一部分应用了计算机(这一比例在上海市1989年及机电部已基本达到),而且各种集体、个体、三资企业使用会计软件的比率发展更快。因此,应该说我国使用会计软件的单位已相当多。
但使用效果如何呢?如果仅从甩帐的角度看,可分为基本没有甩帐(手工和电脑并行),部分甩帐和全部甩帐三种情况。
根据各地财政部门的规定,一个单位如果脱离手工用计算机核算,则要经过财政部门验收认可后才符合规定,就北京市而言,就是要经过北京市财政局认可,才能甩帐。现在,究竟多少单位通过了财政部门验收,甩掉了手工帐呢?没有人做过统计,但下面的事实可以告诉我们,通过财政部门验收的甩帐单位实在是少得可怜。
事实一:某市是三个直辖市之一,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上万家,但通过市财政局验收甩帐的单位不超过一百家,占所有企业总数的1%不到,如果电算化的替及率为50%,则甩帐的单位不到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单位的2%,如果电算化的普及率为10%,则甩帐比率也才占开展电算工作单位的10%,如果考虑到不通过验收就甩帐的单位(假定这些企业为通过验收的4倍),那么,甩帐率也才占开展会计电算化单位的50%左右,也就是说至少一半单位开展了会计电算化工作,但实际上没有甩帐。
事实二:沿海某个地区性城市,属工业比较发达的城市,市财政局会计科的人介绍,到目前为止,共引进某个通过财政部评审的软件二十多套,其中,只有一家用户通过了财政局验收,甩了手工帐,另外一家用户没有验收,但也甩掉手工帐,该套软件在该市的甩帐率为10%不到。到目前为止,该市财政局仅验收通过了两用户的财会软件。
事实是令人吃惊的,使用了会计软件而不能甩帐的是大多数,只有少部分单位甩帐。由此,可推算其中人力和财力的巨大浪费,这种现状实在令人堪忧。
导致甩帐率低下的原因很多,最根本的有三条:
第一,所使用的商品化会计软件质量不过关,性能不稳定,售后服务没有或不及时。
第二,企业的情况不宜采用商品化会计软件采用了商品化会计软件,软件的功能与企业的实际不吻合。
第三,使用者水平不高或对会计电算化认识不够。
在甩帐率低下的情况下,我们应清醒认识到,会计电算化的当务之急是抓甩帐率,而不是抓普及率。用而不甩,不如不用。要提高甩帐率,就必须抓会计软件质量,商品化会计软件和定点开发的软件一起发展,同时,做好会计电算化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