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避免自己的软件版权被他人侵犯
计算机软件在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软件企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开发出来的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是企业软件开发人员智慧的结晶,对企业的生存和进一步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如果被他人非法复制、仿制和修改,往往给企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导致前期的投入(包括市场调研、需求分析、系统分析、技术支撑等费用)无法收回、属于本企业的市场被非法挤占等严重后果。为避免上述情形的发生,保护企业自己的合法利益,通常可以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及时登记软件版权,这是企业保护的最佳手段。虽然软件版权从开发完成时就已经产生,但是没有办理登记的软件,开发者是不能起诉侵权行为的。现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同时,凡已办理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三个月之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我国为此专门颁布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可见国家对软件登记的重视和软件登记对版权保护的重要性。(编者注:关于软件登记,国家版权局近期出台新法
版权登记可以证明该软件至少是在申请登记日以前已经完成。
先登记的版权指控后登记或未登记的软件侵权,被告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等到发生了侵权活动才去登记版权,很可能手续办完时侵权活动已经发展到难以控制、无法挽回损失的局面,如果对方抢先登记了版权,则开发者还要费时费力去争取撤销对方的登记,这当然是十分不利的。
2.保存全部文档,文档资料中的总体设计方案、流程图、逻辑图等是编辑软件程序的前提,源码、目标码是开发软件过程中工作状况的原始记录,它们对软件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拥有了这些文档就等于掌握了软件几乎全部的技术,所以应严格控制核心文档的外流。
3.在程序中设置可鉴别的特征。
开发人员可以在程序中插入一部分非必要的程序,或者在程序的注释行中大量加注本企业的名称,或者有意识地在程序中打上几个“补钉”。这些措施不仅可以保护自己开发的软件版权免遭他人侵犯,而且可以充分证明他人对自己软件的侵权行为。如1983年美国Apple公司诉Franklin公司侵权一案,Apple公司的程序设计师Janies Huston在设计Apple二型系统程序时,将自己的名字写入"Master Create"程序中,将"Applesoft"写入"Dos3.3"程序中,Franklin公司并不知情,把这些字样也原封不动地抄下来了,这一错误为Apple公司的诉讼主张提供了有利的证据。
4.采用经营秘密保护原则。国家已经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明确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我们应该充分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5.在软件产品中设置版权标识,让每个使用者都明白该软件已取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而使用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只有通过合法手段购买软件才能保证使用。
6.通过与用户订立经济合同、技术合同来约束对方,将权利和义务用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规定违约责任,受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偿付经济赔偿责任,同时停止侵权行为。
7.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企业管理办法和保密守则,经常对本企业科技管理人员和软件开发人员进行业务和法制培训,使每位员工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明确保密义务,自觉为企业的发展与繁荣尽自己的心力。
8.时刻注意软件侵权动向,发现对本公司的软件侵权行为后及时运用诉讼手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