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码、联想对簿公堂
8月1日,诉状送达联想集团,联想公司上下非常重视,采取了充分的应答措施。联想认为,“王码公司不应当成为五笔字型的第三版专利的专利权人,实际不具备本案原告的诉讼法律资格;五笔字型第四版技术未申请专利保护,且早已成为公有技术,也不受第三版专利保护,联想集团并未侵权”。
看来,此案的焦点仍在于“五笔字型第四版技术是否落在受保护的第三版专利范围内”。争执双方目前都在积极活动,因任何一方败诉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双方都声称有充分理由和法律依据获胜。孰是孰非,相信法庭自有决断。
(本报记者 廖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