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机与“换笔”史话

Author: 叶 平 Date: 1994-05-13

        难叫他收回成命消去半行,任你眼泪流完也洗掉一字。”
        上述这首小诗,摘引自中古波斯诗人欧玛尔·海亚姆的名称《鲁拜集》。《鲁拜集》在我国,除了文学爱好者之外,知道它的人为数不多,可是在英语通行的地区,它类似于我国的《唐诗三百首》,是家喻户晓的诗集。上述小诗,正是《鲁拜集》中的第七十一首,它指的是什么呢?或许你会脱口而出__“打字机”。
        的确,使用拼音文字国家的人,大都把它看成打字机的写真。据美国《读者文摘》亚洲版记载,一位女打字员,当她的高级打字机出了毛病时,就幽默地引用这首诗,说明她不应该负任何责任。我们知道,在欧玛尔·海亚姆生活的那一时代,打字机还远未出世。但是,打字机的影响如此深入人心,以致造成了大家以为这与拼音文字是同时来到人世的错觉。
        打字机的诞生,曾被西方历史学家称为是“人类文化史上继造纸术和印刷术之后的第三项文化工具的发明”。把打字机与我国的两大书写发明并列,在中国人的眼里似乎不可思议,它却给拼音文字“打”出“书写革命”的“福音书”。
        拉丁文字圈与汉字文字圈,“两足鼎立”的局面,持续了相当长的历史。当汉字和拼音文字分别走向自己的成熟期以后,书写革命的锋芒,悄悄地会聚到了另一焦点。
        自文字成熟以来,两大文字圈的芸芸众生,案牍书写的首要工具大体相同。以手握“笔”,蘸墨水,写于“纸”上的模式,支配了人类千百年的书写。仅就“笔”而言,似乎东西方也只有软硬的差异。
        中国人习惯于用“毛笔”,笔头软软的毛笔被列入了“文房四宝”之首,有所谓羊毫、鸡毫、狼毫、兔毫、虎毫、豹毫;史书记载蒙恬发明秦笔时,是以“鹿毛为柱,羊毛为被”;而王羲之书写《兰庭序》所用之笔,则由老鼠的胡须制成;更有人采用猩猩毛甚至婴儿的胎发来制造软笔,可谓奇思异想,为改善汉字书写工具费尽心机。
        欧洲大陆上的人们,可谓奇思异想,为淘汰了古代的“苇杆笔”后,“羽管笔”被使用了数百年之久。现代英语里“笔”这个单词pen,就是来自拉丁文中的penna,意思是“羽毛”。我们常常在电影里看到欧洲贵族用一片弯弯的羽毛优雅地签字,圣经中也有传教士用羽管笔抄写福音书的自画像。据说,火鸡和鹅翅膀上的羽毛,是制作笔的最佳材料,而用左翼的羽毛管作笔,对右手写字的人最为适宜。用羽毛写字固然高雅,但一支笔写不了几天就会磨损,西方人很早以前就开始寻找更耐久的材料。罗马时代有了青铜笔尖,但钢制的笔尖直到19世纪才开始大量生产。
        如果两个文字圈的人都只是着重于“笔”本身的改进,恐怕没有什么奇迹可能发生,至多只是在西方人的“自来水笔”风靡全球后,被中国人接受成为手写汉字的日常工具,根本不可动摇汉字书写传统的牢固根基。
        奇迹发生在18世纪后期,首先是英国,然后法国、美国、德国,先后发动了第一次工业革命,率先告别了以人力、畜力为动力的农业时代。
        工业革命的奇迹始终与各式各样的“机”伴生伴长:从詹姆斯·哈格里沃斯发明的“珍妮纺纱机”开始,钟表匠凯依和木匠海斯创造了第一台水力驱动的纺纱机;修理工出身的詹姆斯·瓦特完成了他的第一台蒸汽机;工程师乔治·斯蒂芬森为世界上第一条铁路提供了“蒸汽机车”……
        在机械化的喧嚣声中,为拼音文字书写铺路的机器迅速加入了合唱的行列,这便是直接“威胁”到笔在书写领域之垄断地位的一种“写字机”。
        世界上第一台打字机究竟是由谁在何时何地发明,各种资料说法不尽相同。可能是由于中国人对发明打字机的成果看不上眼,国内系统介绍它的文章寥寥无几。就是一些英文打字讲义和教材,也只是在前言里顺便提一两句而已。我们只能根据所搜罗的若干零星资料(包括英语原文)进行归纳和整理。
        记录时间最早的是英国女皇安妮逝世的那年,即1714年,一位名叫亨利·米尔的英国人首先登记了发明专利。据说米尔发明的这种机器,“无论什么文章都可以用它写在羊皮纸上,其整洁清晰的程度与印刷品毫无区别”。然而,没有人知道它的模样,甚至不能够描述它看上去象什么东西。
        据美国人讲,第一个美国打字机专利是底特律市的威廉·奥斯丁·伯特于1829年注册,它的名字是“伯特家庭字母打字机”。
        奥地利人认为,第一台有纪念的打字机是细木匠彼得·米坚霍费尔于1864年制作。这种打字机的接触杆是木制的,木杆的前端钉上许多小针,组成不同的字母。当木杆打在纸上时,小针就把字印在纸上__这一点倒与现代的“针式打印机”十分相似。
        还有其他一些说法,比如法国马赛的“与钢笔书写一样快”的机器等等。当时这种机器的发明者,大概多为木匠、钟表匠或机械工匠。有关打字机诞生的各种争论,预示着当时这种新的书写工具已受到人们普遍的关注,天时地利,呼之欲出。
        从第一个打字机的专利到第一台有实用价值的打字机面世大约经过了150年。由于能够借鉴各种初期打字机的研制经验,现代打字机本身的结构已是瓜熟蒂落,但在如何排列字母键的问题上,却遇到了不小的麻烦,而克服障碍所采用的方法,连今天的计算机也感到无可奈何__它引出了一则有趣而遗憾的发明故事。
        美国“南北战争”正硝烟滚滚,林肯总统高举着《解放宣言》的伟大旗帜,把美国内战推进到“以革命方式进行战争”的重要阶段。在北方重镇芝加哥销北一点的密执安湖畔,座落着美国的港口城市__米尔沃基。北方军队节节胜利的喜讯不断传来,使身为报馆编辑的克里斯托弗·肖尔斯感到分外激动。
        此时的肖尔斯,虽然时刻挂念着战局的发展,迫切期望用自己的笔尽快报道北军的战绩,但是,更令他不思茶饭的烦恼的事情,还是摆在面前的这架“小玩意,也许它才能够帮助自己实现“梦笔生花”的夙愿。在倾注了肖尔斯与他的两位合伙人数年心血后,这构造精细的打字机,目前已进展到了研究的关键。机器静静地摆放在桌上,袖珍的齿轮、杠杆、螺钉、拨叉、滚筒……,一切都是那么完美、协调,似乎是机械原理集大成之作。一排排的园形按键,均匀地分布在机器的正面;稍有机械常识的人,都可以循着每一按键向内部观察__按键通过传动装置,联接着金属杆,而每根杆的末端,都刻写着一个美观的字母,一个可由按键控制向前“击打”的“字母笔”。
        所有的构思巧妙之极,现代打字机就要哇哇坠地了。肖尔斯紧张地坐在桌旁,分开十指,快速地压下一个个按键。“咔嚓,咔嚓”,听上去还是那么刺耳。肖尔斯紧锁着眉头,按一下,停一下,纸上却印出了端正的字迹。“难道我的打字机只能一字一顿地继续打?”肖尔斯自言自语道:“那简直太可笑了。”
        原来,问题就出在键盘上。按照常规,肖尔斯把26个英文字母,顺序地排列在键盘上,ABCD,然后是EFG……。为了使打出的字迹一个挨着一个,这些按键不能相距太远。打字的时候,只要手指的动作稍快,按键连着的金属杆就会你挤我,我擦你,相互发生干涉现象。
        肖尔斯“入定”般地坐着,心里越想越烦。“你想打快吗?我偏不让你快!”他找来一本字典,粗略地统计了英语中哪些是最常用的字母,然后重新安排了字母键的位置。他把所有常用字母之间的距离,都排以尽可能远一些,让手指移动的过程尽量延长。
        反常的思维方法竟然取得了成功。手指、按键、金属杆,有条有理地连续运动。“哒哒哒……”肖尔斯激动地打出了一行字母,如同印刷字一样精美:
        “第一个祝福,献给所有的男士,特别地,献给所有的女士!”
        肖尔斯“特别地”把他的发明奉献给妇女,他可能想到,要为她们开创一种亘古未有的新职业__“打字员”。肖尔斯发明的这种键盘,从1860年一直沿用至今,我们把它称作“QWERTY”键盘,因为该键盘第一行,从左至右排列着这六个字母。
        ? 以现在的目光看,肖尔斯发明的键盘实在不怎么样,它的字母排列方式缺点太多。例如,英文中10个最常用的字母就有8个离规定的手指位置太远,不利于提高打字速度;此外,键盘上需要用左手打入的字母排放过多,因一般人都是“右撇子”,英语里也只有三千来个单词能用左手打,所以用起来十分别扭。有人曾作过统计,使用QWERTY键盘,一个熟练的打字员8小时内手指移动的距离长达25.7公里,一天下来疲惫不堪。遗憾的是,千百人的习惯成自然,QWERTY键盘今天仍牢牢占据着计算机的输入领域,虽然有人早就设计出更科学的键位排列,却始终成不了气候。现代计算机键盘根本不存在金属棒之类的累赘,这当然是肖尔斯们始料不及的事。
        1868年6月23日,美国专利局正式接受了肖尔斯与他的合伙人格利登、索尔共同注册的“打字机”发明专利。由于资金困难,他们把专利卖给了雷明顿军械公司。不久,市场上隆重推出著名的“雷明顿牌”打字机。
        “指动字成,字成指动”,美国人,然后欧洲人,“悠闲”地坐在一架小机器前,不再用笔就能写字,而且写得更快,写得更好。当“打”代替了“写”的时候,每个人都能“打”出最标准的印刷字体;如果装上蜡纸,一份文稿想变多少都能如愿以偿,简直象为个人创办了自己的“印刷厂”。高效率、高质量制作文稿、资料、信件、公函的机械打字机,是人类文字处理机械化最典型的代表,它戏剧般地催生了新的职业、新的学校和新的比赛。
        那一时期美国的报纸记载着许多打字趣事。以下我们引用几则与打字机有关的“世界之最”。
        __1875年,纽约一家报纸刊登了世界上最早的打字员招聘广告,非常诱人地声明每周工资20美元,相当于女售货员一周工资的三倍。
        __1877年,世界上第一期打字员培训班在纽约开学,仅招收了8名学员,学期半年。学生结业后,立即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
        __1888年,在美国举办了世界上最早的打字比赛,速记员马加林领走了500美元奖金。他的表演令观众大开眼界,人们第一次看到“盲打”的威力:马加林能够不看键盘,双手飞快地击键。类似的打字公开赛,后来经常在全球各地举行。有一届的世界打字冠军为印度的牙科医生辛格获得,他的打字速度平均可达每分钟493键次,而且每打一万个字符,只有3个错误,准确率高达99.97%。
        专业打字员们的表演,造成了极大的轰动效应。打字机制造商们抓住时机,推波助澜,不断改进和生产出性能更良好的机器,有台式的、便携的、手提的、电动的、林林总总。“忽如一夜春风来”,使用拼音文字的文化人开始了“换笔”,打字机顺理成章地走进了欧美人的办公室和家庭。如果说,文字本身的变革以及笔墨纸砚的创新,是人类发动的第一次书写革命,那么,打字机的大普及,奏响了人类社会第二次书写革命进程中最强的音符,它成功地“攻占”了“笔家族”的世袭领地。
        机械打字机对于文字书写的影响是极其深刻的。在西方国家,特别是拉丁文字圈的发达国家,一百多年的大普及,打字机最终使得西方人用笔书写的动作,仅仅保留在签字的场合。然而,即使到目前,一些习惯于慢节奏的中国人还是不太理解,为什么要把这架小小的机器抬举得如此之高?
        请对照着今日华夏“电脑打字”和“换笔”的热潮想一想:在第三次书写革命到来之际,错过了“打字机时代”的中国人,从这段历史可以得到些什么启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