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奥代德·诺夫博士:乔布斯留下的商业价值 激进背后的个性精神
行业观察
华盛顿广场旁的一条岔路上,纽约大学巧克力色的图书馆外已经秋意朦胧,没有繁忙的车水马龙,不再有夏日的乘凉嬉戏,只有秋风带着落叶吹着地上的纸屑,而临街苹果店旁大大小小的原本光鲜的苹果和鲜花却是一片冷峭。诺夫博士和我坐在后街的星巴克,温暖的咖啡带着一丝慨叹,而讨论的话题,正是离开人世的史蒂夫·乔布斯。

NO.1不遵循常理的激进创新
蒋一心:史蒂夫·乔布斯,比尔·盖茨、迈克尔·戴尔和约翰·钱伯斯塑造了现代硅谷。但从历史上看,乔布斯似乎在人生最后的十年中给苹果、硅谷、美国甚至世界带来了更大的影响和震撼。一部分原因是苹果公司巨大收益带来的视觉冲击,而另一部分则体现在苹果成为了新兴的美国创新精神的代言人。您怎么看?
奥代德·诺夫:对大众、媒体、苹果爱好者或者像我一样的商业策略研究者来说,乔布斯创立的整个帝国都意味着一种创新精神。而这种精神自古以来一直是美国商业、经济、文化的原动力。有些地区,比如欧洲,商业精神更加稳重(Holding Back),他们更善于将商业做得高端;日本的商业精神则更加细致,他们擅长于对现有的技术和策略精雕细琢;而美国的商业策略更加激进,讲求探索过去和现在没有的未来的事物。而我们看苹果给IT产业带来的价值,也更加具有激进的创新色彩。
当人性趋于懒惰,无论公司的精神多么激进,都会慢慢停下来。而苹果在乔布斯的带领下,长期以来没有丝毫的懈怠,从十几年前的透明的Mac电脑,到iPod,到iPhone,到iPad,每一个新的产品都是激进创新的产物,都为苹果带来了极大的利润,我认为这种激进的、不寻常理的创新精神是乔布斯和苹果带给IT产业和美国商业的最大价值。
NO.2集体思维产生不了最好的决策
蒋一心:你的说法让我很容易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苹果的成功体现为乔布斯个人的成功。因为组织行为学告诉我们,组织体越大,改变就越困难,除非是一个领袖式的决策集体,或者像你书里提到的:集体思维永远产生不了最好的决策。
奥代德·诺夫:你说得对,这也是现代资本主义商业体质的明显弊端:组织庞大,且股东众多,这两个弊端带来的直接结果是效率低下鼠目寸光。苹果公司本身的成功具有偶然性和必然性。乔布斯作为苹果的创立者具有很高的威望,同时上世纪90年代乔布斯回归拯救苹果又使让他戴上精神领袖的光环。在这样的环境中,尽管乔布斯管理的是一个帝国,但在决策层具有极端的自由度和空间,这是必然性。而对于偶然性,乔布斯的个性精神一直就有,他当年被迫离开苹果也是因为他的这种个性使然。当时并不成功,而后来的一举成功反倒给乔布斯个性精神的发扬光大以推波助澜的作用。其实很多人都有乔布斯的个性,但在现代商业体制中,这种个性很难生存。
NO.3个性中暗藏的方法论
蒋一心:的确是这样,很多传奇都是在领导者手里诞生的,比如cisco的钱伯斯,使出浑身解数,卖尽自己的股票,而使cisco一举成名也是这个道理。还有甲骨文的创立者埃里森,至今我还记得他在耶鲁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的毕业典礼中的讲话:“你们都完了(you are all loser),原因很简单,看看福布斯排名前十的富翁,为什么我不是第一?就是因为比尔·盖茨连本科都没毕业,你们研究生毕业了,难道不是‘都完了’吗?”每每想到这种性格,虽不是乔布斯那样,但都异于常人。不过,难道这些公司的成功都和他们的创始人的特殊性无法割舍吗?难道这些精神无法继承?
奥代德·诺夫:听说那次演讲后很多耶鲁学生都放弃了继续深造。你说得对,很多时候非常之事的确需要非常之人,这些创始人开始时都能深深地将自己烙印在公司中,但随着公司变大、上市、走入国际,董事会会更多地考虑保障利润和稳步扩张。所以很多时候讲到那些创立者,或者那些被称作“英雄”的CEO,精神传承意义不大。其实,乔布斯的意义并不是在于后人如何学习和模仿,而更在于提供一种方法。比如乔布斯重视产品细节,不但对于IT产业,其实对于服务行业,甚至服装、家具等行业都有借鉴意义。再比如乔布斯倡导的饥饿营销也更是一种方法论。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通过研究苹果成功的诀窍而再创新才是商学院和经理人们该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