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你知道如何维权吗?律师详解如何维权
3·15我们在行动

消费者知情权你知多少?
知情权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一项权利,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条规定: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商家这样钻三包空子
电脑三包法颁布实施后,许多评论认为给了消费者一粒定心丸,但事实无情地一次次摧毁我们的信心。在此,我们有必要问问,你知道商家是如何钻法律空子的吗?
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电脑整机的三包有效期为1年,主要部件(包括主板、CPU、内存、显示屏、硬盘驱动器、键盘、电源适配器)的三包有效期为2年。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三包法规定非常有利于购买品牌机,对兼容机的规定不是很多。三包法中详细规定了主机,外设商品在7日内,15日内如有问题时可退可换,而没有对选购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兼容机)进行相应的规定。此外,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连续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时,商家一般不会给消费者退整机,只会对相应的故障件进行更换或修理。
三包法中的第十五条规定也让不良商家有空子可以钻,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主机或外设在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时,要求换货的,需要按规定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国家规定的折旧为日0.25%,如果你的机器在购买400天后出现问题,还没有超过两年,这时如果算折旧的话,已经没有价值了。
在实际应用中,经销商为了自己的利益,都在钻法律的空子,再加上消费者不了解三包的具体内容,一些专门负责3·15的人员也不是很了解电脑三包的详细内容,想退货还款,几乎没可能。
相比PC,数码相机、手机等三包政策远远不够清晰和细致。对于产品的检测、维修的每个环节以及主要需要维修的各个部件的收费标准都没有针对性的规定。
被骗了该如何维权?
如果我们被欺骗该如何维权呢?这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通常是按照从前往后的顺序去解决问题:
第一,协商和解。
第二,投诉调解。拨打12315请求调解。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
第三,行政申诉。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写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
第四、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