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开始买家电要交垃圾处理费
事件

2010年12月28日,从北京传来一个在家电行业产生不大不小震动的消息: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家电厂商只管卖产品不管回收的日子已成为历史。
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官方门户网站上,记者看到了《条例》的详细内容,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应当采取多种方式为电器电子产品使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
也就是说,长期以来一直在酝酿的废旧家电回收服务已强制推行,如果家电厂商拒绝提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服务,将受到相关法律条款的严厉处罚。
在《条例》中,另一条引人注目的条款则是第一章第七条: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代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换句话说,家电厂商必须定期缴纳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费用,这样就等于提高了家电生产的成本,相对回收本身来说,这一点对家电厂商的影响更大。
作为家电领域的行业协会,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的一位秘书长对记者表达了这样的看法:“《条例》的实施对行业的长远发展来说,肯定是好事。毕竟现在保护环境是大趋势,谁也改变不了。”
目前来看,这个旨在推行“绿色制造”,减少电子产品对环境污染的《条例》碰到的最大难题就是:谁来为回收成本买单?
可以肯定地说,企业要按法律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必然要把回收成本计入产品价格,势必会引起家电产品涨价,这会给企业竞争增加新的压力。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处于产业链末端,规模小,消化成本的能力弱,它们将在2011年面临严峻的考验。当电子制造企业向上下游转移风险分摊成本之后,整个产业链的格局也将发生重大变化。
具体成本到底会提高多少?带着这个大家都感兴趣的话题,记者采访了几位企业界的人士。一位参与《条例》讨论的企业高管提供了这样的信息,按照标准,生产企业今后每生产一台家用电器,就要缴纳8元~20元的回收费。
“这笔费用是否会计入产品成本中呢?”记者继续问。
“当然会,毕竟现在家电行业都是薄利多销,20元已经算相当高的成本涨幅了,企业不可能全部自己扛下来。”
“产品如果涨价,影响到市场销量呢?”
“这个就需要企业进行市场评估了,毕竟征收回收费是第一次,谁也没有碰到过。”
另外,废旧电器处理费如何收取也是一个问题。在采访中,某品牌平板电视的市场总监就告诉记者:“比如现在很多公司都是采用贴牌生产,那么这笔费用是企业自己缴纳,还是代工厂缴纳,还没有一个定数。每台产品的费用标准也很混乱,比如以前规定电冰箱是每台5元,电脑又是每台13元,电视则是每台20元,这些都需要重新统一。”
要解决企业和消费者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成本带来的压力,必须大力发展电子垃圾处理产业。市场经济暴露的问题,只能用市场的手段来解决。但是,处理电子垃圾事关全社会的根本利益,政府必须主动参与,一定要把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和处理的产业链做起来,并主导整个产业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