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调查”迷局,国产激打“难产”

行业观察

前不久,佳能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337调查诉讼,指控中国通用打印耗材企业——纳思达及相关的公司在美国市场销售的激光打印机用鼓粉盒,涉嫌侵犯其两项打印机硒鼓专利。这是自2006年3月爱普生对国内通用耗材企业提起337调查诉讼并大获全胜之后,国内通用耗材业再遇337调查诉讼。佳能为何会提起337调查诉讼?国内通用耗材(激打硒鼓和粉盒)行业又会面临怎样的命运呢?

项庄舞剑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对不公平的进口行为进行调查(现在主要是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并采取制裁措施。根据这一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可根据原告的投诉,决定对某些进口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禁止进口、停止侵权行为、扣押、没收等裁决。而其最严厉的普遍排除令更是一项“诛灭九族”的严酷法律,因为它不仅可以禁止被告公司产品进口,还可以禁止所有公司的类似侵权产品进入美国。

当然,337调查针对的产品是全方位的,并不仅仅限于打印耗材类产品。它针对的是所有美国法律认为不正当的贸易行为和产品,一般不正当贸易的法律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一是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该产业正在建立中;二是损害达到了一定程度,即损害或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的相关产业,或阻止美国相关产业的建立,或压制、操纵美国的商业和贸易。而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不正当贸易的法律构成要件也包括两个方面: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专有权;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相关产业正在筹建中。

实际上,在2006年,爱普生对国内通用耗材企业提起337调查时,ITC最终发出的就是普遍排除令,这不仅令国内唯一应诉企业——纳思达惨败,也让国内所有耗材企业失去了美国的爱普生喷打的兼容墨盒市场。

而这次,佳能诉纳思达使用的感光鼓的一个部件涉嫌侵犯了佳能在美国的两项专利(No.5903803和No.6128454),并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排除令,或针对被申请公司发布永久排除令,停止这些公司和所有相关公司在美国境内从事与侵权产品有关的进口销售、分销、营销等行为。与此同时,佳能还向纽约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了相应的民事索赔。

而对于这一诉讼,纳思达的一位负责人则表示怀疑,因为纳思达自己并不生产任何打印机用感光鼓部件,其硒鼓都是由关联企业生产,所有部件是由国际知名厂商提供的,并都有专利不侵权的书面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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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的通用硒鼓畅销欧美

意在沛公

一方有专利之剑,另一方有国际知名厂家提供的专利不侵犯书面确认函为盾,这不禁让人有些迷糊,是不是佳能告错对象了。而且纳思达并非初涉激打耗材领域,生产佳能激打的兼容耗材也有一段时间了。佳能为何此时发难、提起诉讼呢?同时,佳能仅提出了两项专利侵权,这与爱普生提起337调查诉讼时的13项专利侵权相比,显得有些随意,要知道,爱普生当时提出的13项专利侵权诉求,有12项被推翻,佳能不怕自己主张的专利侵权诉求被推翻吗?

这不由得让人想起今年5月时的一条新闻,纳思达与联想合资的珠海赛纳研发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激光打印机,并可能在今年下半年面世。而赛纳拥有了两万多项可使用的激光打印机和耗材的技术专利,已经掌握了完整的激光打印技术,并突破了国际跨国公司对激光打印机技术的垄断。

在竞争已趋于平静的激打市场,新生力量的加入,无疑会对原有格局产生巨大的冲击,尤其是在中国这个巨大的市场上,一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现并发展成熟,无论在政府采购还是民众选择上,都会趋向于选择自有品牌的产品,甚至有可能出现市场彻底洗牌的情况,对于占有大量激光打印机市场份额的佳能等跨国公司来说,市场冲击无疑是巨大的。而在赛纳的股东中,还有一家不可忽视的公司——联想,依靠联想现成的渠道和巨大的市场推力,加上自有技术的激打产品,很可能迅速铺向全国市场,甚至是走向国际市场。

对于一个潜在对手,最好的对付办法无疑是在它处于新生萌芽状态下进行绞杀,尽管赛纳的激光打印机已经研发成功,但后期的完善、打印机生产线的建立、大规模的生产等等,都还要巨大的资金和较长的时间。而赛纳和纳思达近期都还要靠通用耗材生存和发展,斩断赛纳的资金链,并在心理上造成威慑,就会让这个企业瘫痪,至少打乱它发展的步伐。也许这就是赛纳5月宣布激光打印机研发成功,佳能6月就提起337调查诉讼的原因。而可能由于时间的关系,佳能尚未收集到足够多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佳能就采用了先申请调查、再收集证据的方式来推进此次337调查诉讼,今后佳能还有可能向ITC补充侵权证据,以占据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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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上形形色色的通用硒鼓

为什么是佳能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出头的为什么是佳能呢?要知道,在国内市场上,惠普的激光打印机可是占据了半壁江山,佳能的激光打印机虽处于第二位,但其市场份额不到两成。而在国际市场上,这个市场份额的出入也不大。如此说来,着急的应该是惠普啊,为什么出面的是佳能呢?

实际上,佳能与惠普早在25年前就结成战略联盟,佳能一直在向惠普提供激光打印机机芯及其他配件。而且惠普的不少激光打印机产品是由佳能代工的,甚至一些新品与技术也是佳能研发并提供给惠普的。换而言之,这个联盟颇似惠普进行市场推广销售、佳能进行研发生产的组合。而在目前的激光打印机市场,佳能生产或提供机芯的产品的市场份额超过了五成。

不同的定位,自然令佳能和惠普对赛纳的威胁有不同的感受。对于惠普而言,它关注的是品牌与方案提供,在这方面,赛纳还不至于对它造成巨大的威胁,而赛纳技术的成熟,还可能让惠普在代工与技术研发上有更多的选择。虽然对其市场份额可能有一定的冲击,但也可能造成激光打印机机芯和代工市场的变局,因此惠普并不觉得赛纳有多大的威胁。反之,赛纳的激打技术一旦成熟,它研发出的产品定位必然与佳能的相近,赛纳可销售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机芯,这样激烈的市场竞争难以避免,在佳能眼中,赛纳极有可能是未来的“掠夺者”,会与佳能分食激打机芯这块蛋糕,因此佳能自然更急于对现在还较为弱小的对手进行压制和打击了。

没有永远的朋友和对手,只有永远的利益,正因为如此,作为联盟的惠普和佳能对于赛纳和纳斯达才有了不同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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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惠普激打的背后都可以看到佳能的身影

楚汉战争

此次佳能提起337调查,其深层次原因是新兴厂家与市场霸主、国内新兴技术企业与国际垄断企业之间的一次肉搏战,其结果对未来激打产业的发展与影响,将比上次爱普生提起的337调查结果带来的影响更大。

“欲思其成,必虑其败”,如果此次337调查诉讼纳思达失利,ITC发出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后果将十分严重。实际上,在爱普生提起337调查诉讼ITC发出普遍排除令后,国内通用耗材行业就出现了“大地震”,通用墨盒出口量的萎缩导致不少耗材厂家甚至一些知名度颇高的厂家纷纷退出这一市场。通用耗材业陷入了低谷,正是由墨盒到硒鼓的转型,才让国内的一些通用耗材厂家重获生机。如果激打所用的硒鼓也遭遇普遍排除令,通用耗材业何处是生路,通用耗材厂家该如何转型?无路可走的绝境甚至可能造成国内通用耗材业的全面崩溃。

而对纳思达来说,与爱普生的抗衡已经花了1500万美元,如果再面临ITC发出的2050.4万美元的史上最高额罚单,如此大的财务压力,会令纳思达举步维艰,一旦佳能赢得337调查诉讼的胜利,由此带来的市场份额的缩小和罚单,很有可能影响到纳思达的生存,而这无疑会对其旗下的赛纳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官司本身会让赛纳重新检讨打印机的设计,从细节上避免与现有的激打专利产生冲突,如此一来,其激打的面世和推广,将面临更多变数。

可以说,佳能的目的达到了,但如果就说赛纳会消亡,中国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激打品牌就此消失,那也不太可能,毕竟赛纳的大股东——联想仍然会力挺赛纳,让中国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激打生存发展下去,当然,如此一来,损失的必然是时间,还有市场的先机。

这么说吧,一旦佳能赢得此次337调查诉讼,国内通用耗材厂家将集体遭受巨大冲击,而纳思达也许面临生存危机,中国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激打的商品化进程也将大大推迟。而如果这次337调查诉讼的胜利者是纳思达的话,那无疑是纳思达之福,是国内通用耗材厂家之福,同时也为未来国产激打走出国门扫除了一些障碍,但对于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激打的面世而言,却也是利空,毕竟打官司需要付出巨大的精力和金钱,在打官司期间,为避免佳能追加新的专利侵权诉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激打的上市时间可能会大大推迟,暂避其锋芒。但延时推出后,会让佳能获得更多时间打压国产激打,这会让国产激打面世有更多的变数。

胜也影响,败也影响,国产激打和国内通用耗材厂家可谓是命运多舛,不过这也是挑战权威、挑战垄断必须付出的代价。也许对国产激打影响最小的解决之道,就是纳思达与佳能庭下达成和解协议,纳思达承认侵权、缴纳罚款,并承诺不生产侵权硒鼓产品,这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激打就可以按部就班地推出,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纳思达正做着这方面的努力,毕竟“小不忍则乱大谋”。但问题是,佳能会接受庭下和解协议吗?即便庭下和解,佳能索要的代价是纳思达可以接受的吗?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激光打印机到了最危险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