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无线网卡送电脑太假——电视台为何成奸商帮凶?

民声

997元买无线网卡,送4000元笔记本电脑,再送视频播放芯片,还终生免费上网,你信吗?

面对众多上当受骗者,这样的电视购物广告,为何还能堂而皇之地在数十家电视台同步轰炸?

播放电视购物的电视台有没有责任?广电总局整治电视购物的明文规定为何又成为一纸空文?

最近,“开黄枪”栏目收到不少读者来信,称在不少电视台看到“买网卡送笔记本”的电视购物广告,投诉自己被电视购物忽悠,退货维权困难重重。这中间到底有什么猫腻?黄枪在接到众多读者投诉后,对此进行了调查。

我心动了,我受骗了

电视中,主持人在大肆宣扬:我们今天是网络公司携手电脑城搞活动,只要您花997元购买无线网卡,这台笔记本电脑不要钱,免费送给您,让您终生免费上网。这台名牌笔记本电脑是一款全新的智能笔记本电脑,专柜售价要4000多块钱……

以上,是辽宁卫视、广西卫视、广东卫视、黑龙江卫视等电视台中的一则电视购物广告。在“买网卡送笔记本送电视播放芯片还终生免费上网”的狂轰滥炸中,我心动了,却也上当了。

1月11日,我按照广告上的订购热线,订了货,连同手续费一共1036元。两天后,我收到了货,喜悦一下变成怒火:那哪里是什么笔记本电脑!

系统是Windows CE,不支持任何视频格式的播放,不能正常打字,不能上网,其他功能基本无法正常使用。我拨打客服热线反映情况,客服告知说播放视频取决于电脑容量大小,一部大小不到100MB的视频居然被告知因为电脑容量大小的限制无法播放,这还是笔记本电脑吗?!

我拨打了订购电话,要求对方对此作出解释并退钱,对方回答:“等我回话”,然后再无音讯……

这些天来,我打了无数次长途电话,但没有任何回音。我去工商局投诉,工商局说没注册,没法管;去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说无能为力。我想报案,但警察说还不到立案金额。

我上网一搜,居然有那么多消费者上当受骗,遭遇类似经历。天啦!我只好自认倒霉。可现在那些不良广告还在那么多电视台不停播放,难道电视台也上当了?为何还在不停播放?为何没有叫停?我希望“开黄枪”对此进行曝光,同时我还希望黄枪能对涉及欺诈的公司、播放广告的电视台进行深入调查,不要让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谢谢了!

一个期待正义的读者 袁先生

05-a8-2.jpg

黄枪调查

非法蹭网公开宣扬

“大家小心,电视购物用手机骗完人后,现在改用PC了。”1月18日,读者倪少辉也向黄枪投诉,女友母亲看到“买网卡送笔记本电脑”广告后怦然心动,结果这东西就是一个废品。

根据众多读者投诉和黄枪调查,除了“买网卡送电脑”,类似于“997元笔记本终生免费上网”的电视购物广告,目前在辽宁、广东、广西、黑龙江、重庆、江西等数十家卫视轮番播出,刺激着人们的眼球。

天下真有如此免费的馅饼?这些笔记本是不是真正的笔记本?

黄枪连日来观看多家电视台广告后发现,这些节目有如下相同点:导购节目中没有出现任何品牌及产品配置方面的信息,以“网络公司”、“电脑城”替代。黄枪拨通广东卫视“买网卡送笔记本”购物热线电话询问其销售商全称时,对方工作人员竟称不清楚任何情况。“你在这上班都不知道单位名称是什么吗?”对方工作人员警告黄枪“要买就买,不买不要再打电话”,随即挂断。

袁先生表示,收货单中根本找不到品牌名称,快递包裹上也仅仅是写了邮政局发货地址。倪少辉也称,对方提供的地址“货退上海市437—032邮政信箱,邮编:200437”,通过邮局查询根本就没有。

一位惠普笔记本经销商对记者称, 997元买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电视采集卡,稍有IT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完全不可能。他分析称,这些电脑大多安装的是Windows CE,更像MID或者个人数位助理——一种七八年前已经被淘汰的过渡产品,成本极其低廉。

而最大的骗局,则是“终生免费上网”。在“买无线网卡送电脑”等电视购物广告中,“终生免费上网”是一个被反复宣传的核心卖点。细心的观众告诉黄枪,在广告屏幕的右上角,厂商往往特意打上一行小字:“仅限可接收无线网络的场所”。

这行“善意提醒”的小字揭露了其中的秘密。“一般来说,终生免费上网就是利用蹭网卡,盗取别人账号密码蹭网。”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表示,蹭网某种程度上属于违法行为,工商部门早已明令禁止这种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蹭网者”作出民事处罚,而销售者也会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矛盾的是,截至发稿时,十多家电视台仍然在大肆公开宣扬这种违法行为。

而所谓收看几千个台的电视芯片,也不过是个人数位助理的一些外置设备。很明显,这些所谓的“笔记本”其实根本不是真正的笔记本电脑,无非是利用消费者对于电脑知识的盲点进行欺骗。

调查中,一位自称“良心受到谴责”的电视购物导购服务热线人员主动向黄枪打来电话称,公司告诫所有员工“千万不能透露公司的真实地址,这样,一旦有顾客找上门,或者要求退货,也只会扑空”。

维权无门之下,众多消费者认为电视台成了奸商帮凶,“我们相信电视台,才购买了。难道电视台不知道是骗人的?为何还公然在电视中反复播放?”

电视台只收钱不审产品

“客户广告只要符合《广告法》相关规定,批文齐全,不存在欺诈行为,我们就可以播。”辽宁卫视广告部业务人员王小姐在电话中告诉黄枪, “广告内涉及相关产品的审核应由工商、质检等国家机关负责,电视台并不承担产品质量、性能方面的审查义务”。

对“997元买网卡送笔记本”购物广告,王小姐称“并不清楚”。“我们的广告业务外包给了鼎龙达广告公司,他们统一购买辽视的广告时段,然后再去运作,按分钟卖给广告客户。”

作为播出渠道的电视台,对购物栏目中的产品、广告内容一无所知。黄枪相继联系了辽宁、广东、广西等电视台主编室、台办公室、卫视办公室、广告部主任办公室、卫视广告部,得到的答案出奇一致,“购物节目不是常规栏目,不是很了解,请你联系一下代理广告公司进行咨询”。

广告播出主体“不了解”,代理公司又是什么态度呢?多番调查后,黄枪发现“鼎龙达”这类广告代理商非常多,主要业务均为承接电视购物广告,有些甚至打出“新年特惠,三台连播2折起”的口号。黄枪多次试图联系“鼎龙达”未果,最后以客户身份联系到上海雅兰广告有限公司,这家号称“和全国30个省市800余家电视、报纸、广播媒体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的大型广告代理商对黄枪承诺:“不必担心审查,我们可以处理。”谈到规避审查的诀窍,对方称“品牌、性能不要多讲,多谈谈免费、优惠,这是包装和营销的技巧”。

广电规定成一纸空文

2009年12月,广电总局发布通知明确规定,从2010年1月10日开始,电视台将对电视购物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还将对上星电视购物节目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此外,根据中国《广告法》规定,电视台作为广告发布者也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但真实情况却是,面对电视台的推诿,处于弱势群体地位的消费者根本无从着手。

北京市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黄枪:目前关于电视购物投诉问题,按规定采取属地管理。也就是说,比如一位四川消费者如果投诉其他省市的电视台,将是一个跨省的、漫长的投诉过程。

相比整顿互联网视频的雷厉风行,对电视购物的整顿截至本报发稿时(1月30日)还是一纸空文。根据黄枪调查,截至1月底,电视购物节目并未从各大电视台中“消失”,相反各种购物节目花样百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上当后投诉无门。

“规定是出来了,但规定中并没有真正行之有效的执行手段。”一位知情人士称,更重要的是,当所有电视台只是急着赚钱,不顾其他情况时,规定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我们今年电视购物的时段早就卖完了,赚得盆满钵满。”南方一家卫视广告部主任表示,“想买电视购物好的时间段?只有钱没有关系都拿不到。”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黄枪透露,电视购物营销模式在业内又称分账式营销,电视台收取电视购物价格的百分比,通常为30%~40%,上海、北京等东部地区的电视台抽成比例最高,为40%,中西部省市一般为30%,大部分地区还有代理商(电视台一般不直接做,而是委托给某传媒公司或销售公司),而代理商所得利润一般为电视购物价格的10%左右,最后剩下50%~60%为厂家所得。

该业内人士以“买网卡送笔记本电脑”举例,因为产品质量如何行业内都清楚,网卡+电脑+电视播放芯片从厂家拿货总体价格最多只有200元,每卖出一款产品,电视台就至少盈利200元。

黄枪说事:一个腐烂的毒瘤

中国电视购物节目之繁多,推广花招手段之多,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电视购物。在很多人眼里,电视购物就像个毒瘤,充斥着各式各样肮脏的把戏:虚假宣传、售后虚设、暴利敛财……

我们可以埋怨消费者愚昧,总是上当。但不只是中国有愚昧的消费者,西方也有很多贪便宜的消费者。那么为何电视购物在国外被公认为“第三次零售革命”?

过去电视购物是“无法可依”,现在是“有规定不依”。从广电总局惩治无果,电视台公开宣扬违法广告可以看出,一个贯穿到各个环节、各个部位的病毒,不能仅靠“吃药”来剔除。无良厂商的修饰夸大、公众名人的虚假代言、广告审查的不作为以及电视媒体的责任推卸,都让电视购物成为一个毒瘤,蔓延腐烂到每一个角落。

或许,审查部门的不作为、厂家纯粹的市场头脑、电视台的唯利益至上都需要改变才能彻底重建诚信市场机制。然而,这只是广电部门的责任么?仅凭广电部门就可以重建诚信?我看很难。

对消费者而言,我只能说,在被诱惑之前,先要想想,天下真有这种掉馅饼的好事么?即使有,恐怕也不会掉到你的身边。否则,谁还会在电视上大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