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斌替身案”网络造谣者被拘——网络言论会不会“因言获罪”?
民生评论
编者按:利用网络捏造、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谣言的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日前被鄂州市公安机关处以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胡斌替身”事件再次进入人们争论视野,这一次,网友纷纷担忧,还有没有网络质疑的权利?网络质疑,是不是就是网络造谣?更重要的是,自己会不会“因言获罪”?
岂能让网友噤若寒蝉
胡彬(天涯社区总编辑)
网友“刘逸明”(即熊忠俊)在多家网站多次发帖“胡斌有替身”,确有干扰、散布之嫌,但不能认定属网络造谣。
因为,按照这种逻辑,警方先前发布车速70码,亦属于造谣。毕竟,正是因为杭州西湖区交警大队在最初的事故通报会上宣称当时胡斌的车速仅有70码,才导致这起并不复杂的交通事故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继而引发公众对胡斌“有背景”的遐想并积聚了网民搜索的力量。
在社会公共事件中,“合理怀疑”是公民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参与权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抵达真相的必要途径。在我看来,围绕杭州飙车案中胡斌身份真假的网络质疑,绝不是喧嚣的干扰,而是社会和公民外部监督力量的基本组成部分,在整体上担任了探求真相的角色。
杭州飙车案以来,无数网民始终在承担着探寻真相的角色,参与者千千万万,远不止熊忠俊一人,最终“70码”被证明“欺实”,怀疑成立,维护的是执法、司法机关的最终公正;而胡斌的身份最终被证实,怀疑不成立,也丝毫没有影响到司法的“公共秩序和权威”。
抓网友,应谨慎。若我们发展互联网的结果是使每个网民都噤若寒蝉,我们的社会秩序,是大家都战战兢兢,将质疑烂在肚里也不敢说出来,甚至不敢在网络上进行质疑,公民的基本权利何在?网络言论的意义何在?
许多网友担心以后会不会“因言获罪”,这方面我不敢下结论,但就网络本身而言,当前的互联网秩序应亟待规范,应当从规范网友讨论和加强站方管理两方面着手,建立一个理性、文明、友好的言论环境。
网络质疑无法脱离法律管制
孟桢尧(法律顾问、媒体评论员)
互联网发展到今天,有一点大多人都已认同:不能因为互联网是虚拟社会,它就可以脱离法制的轨道。这意味着,网络舆论这一“双刃剑”无法脱离法律管制,毕竟,网络舆论利用好了可以推动社会进步,但另一方面可能伤害无辜者,引来社会恐慌。
我国宪法虽然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宪法也同时规定公民“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鄂州市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及获取的证据均表明,熊忠俊利用互联网捏造、散布“胡斌替身”谣言,引发网民猜疑,误导公众舆论,扰乱公共秩序,这显然是对事实真相的极不尊重,是对法律法规的严重挑衅,这种行为是决不容许的。
网络舆论可以质疑,但不应该造谣。胡斌的照片看着不像,有质疑,这很正常,也很有必要。但是,质疑也应该合理合法,实事求是,而不是随意编造。当年周老虎事件,网友的质疑是相当有力的,而且也都是有凭有据,比如从植物学、动物学、摄影知识等各个方面加以理性的分析,并产生质疑。这样的质疑才是可取的,才是值得提倡的。
目前中国的网民人数达到了3.3亿,在很多人的眼里,网络是虚拟的,可以轻率、随便、不负责任地胡乱作为。但事实上,网络仅仅是现实社会的一个延伸而已,在网上造谣,同样是违法的,同样要付出被拘留的代价。熊忠俊被拘就是一个警示,即:正规合法的网络监督是值得提倡的,打着监督的名义造谣,则要负法律责任。这要求网民在发表信息时,不要主观地去编造信息,以此来获取点击或关注。
网络言论和谣言应有区别
张千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近年来,因网络发帖而被拘留的案例呈现高发态势。面对网络舆论对社会发展影响越来越大这一趋势,如此不正常的现象应该引起人们的反思。
网友频频被拘,不仅仅是因为网友在发帖中触犯了相关法律,还因为相关部门,特别是法律对网络言论规范方面的责任缺失。
目前,我国法律对网络言论与谣言的区别并未有明确的界定,以至于对网络谣言案认定显得比较随意,时常引发争议,“胡斌替身案”事件就是其中最好例子。最高司法机关应借助该类案件的频频发生尽快制定一些司法解释,既保护公民言论自由,又明确质疑言论和造谣的边界,从而减少对言论的误判或矫枉过正。至少,应该让网友能够分清:什么是网络质疑?什么是造谣?什么是持续质疑?什么是持续造谣?否则,众多网民,不小心就犯了和熊忠俊一样的错误。
但即使有了相关司法解释和区分,政府部门也应该善待网友言论。毕竟,现在网络舆论大多是为了监督政府部门工作,推动社会进步。如果失实言论没有造成危害或严重后果,应谨慎对言论者采取拘留或处罚措施。
网络质疑应该基于理性
梅莹(普通网友)
从“瓮安事件”到“杞县事件”,再到杭州飙车案,不断激起的网络舆论漩涡,已经向我们展现出当今网络舆论的复杂生态和巨大影响力。
这就是我们目前能触摸的网络生态: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一个小小的猜疑,一个虚构的消息源,都可以导致一场场的“网络舆论风暴”。风暴场内,夹杂其间的私人恩怨和各种不满情绪夸张蔓延,而这些非主流的情绪,更给谣言插上了传播翅膀。
一切事实真相皆建立在客观、真实、可信的证据基础之上,若单凭个人的主观想象和一点疑似证据来妄下结论进而胡乱推测且大肆宣扬,这无疑是对事实真相的极大不尊重,也是体现了一些网民法律意识的淡薄。若熊忠俊当初提出客观、理性的质疑,我相信也一定能够在舆论的推动下,弄清“胡斌替身案”的真相。
社会心理学原理早已证明:一个平时谨言慎行的智者,在身临其境的世界杯赛场上也会跟着大众一起狂呼,甚至做出令人吃惊的举动。在这种情绪被感染后的狂热前,人很容易在网络上失去理性。这种狂热,一方面会推动事件向积极的方向发展,如华南虎事件、邓玉娇事件,但也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如人肉搜索、“胡斌替身”造谣案。然而仔细分析,但凡网络舆论推动案情向积极方向发展的案例,其后无不有一批保持着理性头脑进行分析、思考、质疑的网民。案情能向着积极方向发展,这些始终保持理性的网民居功至伟。
近来,一种“我们跟的不是帖子,是寂寞”的文风,在极力渲染着网络失去理性后的巨大影响力。在网络已开辟出一个“私人化、平民化、自主化的自媒体传播时代”背景下,在对待未被证实且有潜在煽动性的主观论断时,网民们还需三思,不要做了感性的傀儡,而要以“理性”作武器,网民的质疑才会掷地有声,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