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收编,第三方支付难逃整顿

民生评论

央行在4月16日公告称,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按要求进行登记。范围涵盖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票据跨行清算、银行卡跨行清算及其他支付清算业务。“山雨欲来风满楼”,种种迹象表明,以支付宝、Q币为首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迎来一场监管整顿的洗礼。

Q币、游戏币难逃被监管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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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本富 中科院研究生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银行“网上银行发展与监管”专家委员会专家

随着央行的一纸公告,游戏币、Q币等都不能逃脱被监管的命运。

央行公告指出,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部分或全部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支付清算业务包括: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票据跨行清算、银行卡跨行清算,以及央行批准的其他支付清算业务。

其中,要注意的是最后一条“央行批准的其他支付清算业务”,这也意味着,此前一直说自己生产的是虚拟货币但却有货币性质的公司不能逃避监管。最典型的,当数Q币和游戏币。

央行的监管对网游、腾讯有多大影响,现在还不好说,要看出台时的政策细则,但我想至少关系到一个行业准入和营收问题。比如腾讯,腾讯各种业务支付大都是靠Q币,Q币也成为腾讯很可观的营收来源,甚至由此诞生了很多盗窃Q币的犯罪团伙,如果将来政策说Q币不能用于支付了,那么不仅仅是腾讯失去了很大的营收,也让不少腾讯用户受到影响。

当然,此次央行并未对Q币、游戏币等虚拟货币是否需要登记给出明确的说法,但和Q币一样,游戏币也具备一定的货币功能,因此游戏币是否属于监管范围将最终由央行考察决定。在我看来,游戏币也逃不脱被监管的命运。

然而,仅仅对Q币、游戏币等虚拟货币登记就够了吗?显然不是,央行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设立市场准入制,对Q币、游戏币等虚拟货币的发行企业实行牌照管理。其次,召集专业人士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总量风险监控。对于虚拟货币的发行企业,定期对其进行信用评定,并根据信用等级决定虚拟货币的发行数量、种类以及单次购买额度。再次,出台明确的惩戒标准。例如,限制虚拟货币的交易范围,严禁不同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限制使用虚拟货币进行实物交易,打击虚拟货币“地下印刷厂”等等。如此一来,才有望达到央行监管的既定目标。

支付宝成重点整顿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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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飞 易观国际电子商务行业高级分析师

与游戏币、Q币相比,第三方支付在洗牌中可能面临更大的风险,说不定会死掉一批,现有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将被改写。

第三方支付公司最多时出现过四五十家,但业务同质化严重,在具体操作中又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信用卡套现、账户安全、洗钱、涉嫌赌博和色情业的支付等等。最重要的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一般都有资金吸存、沉淀行为,这使它具有了类似银行的部分功能,引起了银行很大的警惕。

与此同时,根据易观国际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第三方支付总量为2508亿元,其中网上支付2356亿元,第三方支付94%的交易量都来自网上支付。另外,支付宝注册用户已达到1.5亿户,而中国网民才3亿人,即使考虑到一个网民拥有多个支付宝账号的情况,支付宝的渗透率也是相当高的。越来越高的渗透率和巨大的使用量,引起央行关注也不奇怪。

可以肯定,支付宝、财付通等大鱼将是央行重点监管的对象。从要求来看,将来央行很有可能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资质、注册资金、资本结构、股权结构、高管信息、技术指标等几个方面着手进行监管。不仅如此,现有的一些小型的为企业提供担保、现金托管的“山寨第三方支付公司”,也将被纳入监管范围内。

这意味着,管理办法将提高中小型第三方支付的进入门槛,目前国内一些第三方支付难逃被洗牌的命运。甚至外资占大部分投资的公司也将被排除在这个门槛之外,那些靠风险投资做起来的企业未来前景则更难说。

同时,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前景会有一些变数,尤其是第三方支付的牌照发放问题,我认为有国资背景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会更容易获得行业许可,而目前我们所熟知的支付宝、财付通等都是民营企业。这就和此前视频网站发牌类似。从金融行业监管的特征来看,降低风险是最为关键的指标,这在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中也会有所体现。

买家成本很可能增加

郑重梁 某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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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第三方支付行业,对于风险管理机制还不是很健全,尤其是沉淀资金的托管,这也将在未来作为重点纳入央行的监管条例中。比如可能会要求企业拿出5%的钱作为风险基金,一旦托管在银行的钱出了问题,企业缴纳的5%将作为风险基金去维护用户的利益。

对我们这些希望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企业来说,监管的意义不光是约束,还有护航和引导。此前没有监管的时候,我们不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经常感到不确定。但是央行以后肯定会出台监管细则,可能未来我们有很多业务做不了了,但这样也给我们明确了企业发展的方向,至少可以让我们少走冤枉路。

当然,对于广大用户来说,最关心的并不是行业监管和规范,而是用户成本会不会增加,央行的监管会不会结束第三方支付的“免费午餐”时代。2005年,央行曾发布过《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但正式的管理办法最后迟迟没有出台。就那个草案中的条款来看,没有涉及买家卖家的收费部分。但在今年3月下旬,银监会向各大银行下发了《关于“支付宝”业务的风险提示》,建议对网上信用卡支付业务实行适度收费的制度。种种迹象表明,向个人收取费用,正在逐步走向现实。至于怎么收、收费比例是多少,相信后续政策将会出台相关细则。

在我们第三方支付看来,适当地、合理地对个人用户收费在未来发展中也是一种趋势。只是现阶段第三方支付平台更多的是向企业用户、商户来收取费用,并没有向个人用户收费。然而,我们也能看到这个行业发生的一些细微变化,比如支付宝在今年初已经开始对少数大额交易量用户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