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躲猫猫”网民调查团为何失败?

民生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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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本报记者 黄旭

对话人

于国富: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胡知华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社会观察家

风之西西:网友,曾报名参加网民调查团

青年李荞明在看守所突然死亡,警方公布其是因玩“躲猫猫”游戏而亡。

中国第一个网友调查团赴看守所探寻事件真相,却铩羽而归,真相并未大白。更想不到的是,网民们将争议矛头对准了调查团——质疑案件的网民代表,“正义代表”反成遭质疑的对象。

是什么让网民从支持到集体倒戈?调查团为何以失败结束了短暂使命?或许,如同调查报告所称,“从虚拟回到现实,却没有历史小说般美妙”。力量强大的网络,要实现现实的嬗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越俎代庖的必然结果

主持人:从网民支持到集体倒戈,网民调查团遭遇了众多质疑。网民调查团为啥吃力不讨好?

风之西西:从支持到倒戈,我是其中之一。此前,我们以为有了这个网民调查团,便有了探求真实的管道,便代表着亿万网民千钧之力,想不到结果不过是银样镴枪头。一旦走出网络,产生挫败感和无力感便成为一种必然。

胡知华:网络是网络,现实是现实。“躲猫猫”是活生生的现实,现实中明明有公检法系统、有司法调查、有第三方机构、有新闻媒体的独立调查等等方式,要汝等“乌合之众”凑热闹添堵干吗?

于国富: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代表的产生,并非来自网民公意推选,而是来自有关方面的挑选。这些人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吗?以其名义而公布的调查报告,也仅仅代表那有幸入选调查团的10位网民。因此,这个网民调查团既是网络监督的一部分,同时又是被网络监督的对象。

主持人:我注意到,“躲猫猫”网民调查团的组成,是在云南宣传部组织下成立的。据说是为了“网络的焦点,就要按照网络的规则解决”。“躲猫猫”能否归纳为“网络问题”?

胡知华:这真是一个“网络”问题?宣传部门的目的再明确不过:如果没有网络,“躲猫猫”可能不会成为问题,现在需要化解的只是网络舆论造成的压力。

更重要的问题是,对于这个网民调查团来说,很多问题至今都没有搞清楚,比如什么是网络的规则?网络规则与现实规则有什么不同?网络规则能不能解决现实问题?这些定义没搞清楚之前,网民调查团就贸然行动,我认为很不明智。

于国富:网民调查团要解决的问题,毫无疑问是一个现实的法律问题。众所周知,军队、警察、监狱是国家的强制机构,不是谁都能够进去“调查一番”的。我想问一下这个宣传部门,你们对这个事件的调查权在哪里?如果你们都没有权利调查此事,你们邀请的网民调查团又有什么调查权利呢?我只能推测出这个网民调查团本身就是在“躲猫猫”, 并不是想让网友真正调查事实真相。

主持人:如此看来,网民调查团的失败,是网络力量越俎代庖的必然结果?

于国富:可以说是这样的。参与“躲猫猫”调查的网友,他们也有意无意地和法律进行了“躲猫猫”。刑事侦查不仅需要好奇心和正义感,更需要有良好的推理素质和侦查学的功底,但问题是大多数网友没有进行过专业的训练。到那时,案件的真相就会真的随风而去了,岂不是法律的悲哀!所以,从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角度来说,我很庆幸这次网民调查团失败了。

胡知华:越俎代庖的必然结果,就是网民调查团必然失败。如果现实问题用网络方式去解决,这是什么道理?前不久,美俄两颗卫星在太空相撞,美俄也没说要用火星规定的火星规则去解决。

现实对网络力量的认可有一个上限

主持人:要说网民调查团没有尽力也是冤枉。网民们都是自费参与调查,从实地调查到问询,一直到调查报告写出,可说是马不停蹄。那么除了自身原因,现实是否也对调查设置了一些门槛?

风之西西:网民调查团并未支持“躲猫猫”的结论,却也没有推翻这个结论,他们提供的报告是无法对这个结论作出判断。因为这次网民调查团进去以后,什么都不能带,不能带手机,不能带摄像机,只能带纸和笔,也没有录像可看,也不能询问一起玩“躲猫猫”游戏的人。调查团的一个网友就对我说:“最基本的证据、证人,我们都接触不到,去100次看守所也没用。”这位网友说,感觉网民调查团被愚弄了。

于国富:网民调查团的要求与法不合,遭到拒绝并无不当。《刑事诉讼法》制定的时候,还没有“公众参与”这个概念。再看网民调查团的权能,更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可以依据。调查团能够通过什么调查形式,采取什么调查手段,获取多少调查信息,完全来自有关部门的配合。另外,搞所谓的“网民调查团”活动,本身就有一定的越权干扰司法工作的嫌疑。

胡知华:连监控录像也看不到,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然而,不能不说是组织者考虑不周。如果在组织网民代表去调查之时,增加若干法律人士的代表,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不是可以与关键者接触吗?或者说特事特办,为网民代表网开一面,不是可以了解事件的真相吗?可是组织者没有想到此点。

来自网民的监督力量

主持人:不管如何,“躲猫猫”网民调查团是中国第一次网络力量与现实力量的碰撞。这一尝试总该有些积极意义吧?

风之西西:我觉得体现在尊重了网民的知情权,侧面也体现了网民力量的强大已逐渐影响到了现实问题。除了“躲猫猫”,周老虎的假虎皮很大程度上是被网民给扒拉下来的;“南京至尊”周久耕很大程度上也是被网民给拽住脚拉下台的。此次网民调查团尽管失败了,但还是一次网民参与现实问题的积极尝试。

胡知华:不否认网络对社会的巨大推动作用,也不否认请网民调查以终结舆论质疑的某种合理性。但在目前来看,这样的调查注定形式远大于内容。“躲猫猫”网民调查团所具有的意义,无非体现了相关部门与网民的良性互动,这种“网民调查”的舆论监督方式,只能是说使普通网民有了一条新渠道去了解、接近真相。

于国富:当然,这次网友调查“躲猫猫”事件具有非常重要的象征意义,不容我们忽视。毕竟网友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监督力量得到了来自“正规军”的重视,并且郑重其事地参与了一把。可以预见,网络的发展必将对现实生活施加越来越大的影响,网民将成为法律监督的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

主持人:假如“躲猫猫”调查团真的能调查出事件真相来,是否意味着未来可以不用公检法这些机关了?任何事件来个网民调查真相就行了?还是网络只能作为一个舆论监督体?

于国富:网络舆论不一定要靠网络的方式去解决,这应该算作常识。可惜,我们不自觉地夸大了网民的意义。包括那个抽天价香烟的周久耕,所有的被曝光的腐败行为,哪一起又是被网民所查处的呢?还不全是“落地”后被现实中的法律所惩办的么!

说白了,网民调查跟其他媒体采访没有什么区别。它除了监督相关部门的作为和提出相关质疑之外,并不能代替相关司法机关的职能。

胡知华:网民是什么?是具有严密组织的特殊群体么?在网络上,时下还没有任何可行的机制能够产生出为网民普遍认同的所谓“网民代表”,连代表都无法产生,怎么调查,更别说法律上的问题了。网民调查团只能作为一个舆论监督团体,直接探究真相的使命,远远不该由网民自己来承担。如果网民无所不能地取代国家机器,那才是最大的荒唐。

主持人:网民调查团撰写的报告,给我留下了一句印象深刻的话:从虚拟回到现实,却没有历史小说般美妙。另外,对于网友对待网民调查团的戏剧性的转变,会不会被视为处理网络舆论的启发性案例?

风之西西:我想,由于网民本身的权利是有限的,其自身的定位必然会在一些细节问题上遇到困惑和困难,这个案例会让以后的网民调查得到不少启发。我建议今后凡有重大事件发生,都组成由网民和普通群众参与的网友调查团,增加重大事件调查的公信度。

胡知华:网民只有在网络上才能成为汇集民意的强有力平台,推动社会各个环节的发展。理清了网民的能量与现实的局限,我们才会客观、冷静、理性地对待网络力量,洛阳刚刚当选的“网民代表”如此,“躲猫猫”中的“网民调查团”同样如此。

于国富:让网民从幕后走向前台,要走的路还很长。只有各种规章制度跟上,才能实现网络热词的华丽嬗变,而不是众语喧哗的“秀”。

主持人:谢谢各位。在“躲猫猫”网民调查团事件中,我们既看到了网民第一次参与现实问题调查的“首创”意义,也看到了网络监督无法替代更无须替代司法调查的现实。但我想,网络监督还要继续下去,我们既不能过分抬高网民的地位,也不能无视网民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反思网络如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