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频商用的多种道路

评论

各类视频共享网站、播客、P2P点播以星火燎原之势烧红了新经济创业与投资的半边天后,盈利问题已经摆上日程,无论是与用户共享收益,还是利用视频通路获得广告主的认可,抑或想借流量发起“造星”运动,从中获取冠名、影视拍摄、唱片发行等系列收益,种种迹象表明网络视频正从娱乐休闲性的工具资源走向商业化应用。

网络视频的商用预计包括两种,一是利用视频从事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招聘求职、购物等服务,另一种则是娱乐休闲性资源的商业化挖掘与利用,比如通过“造星”运动获得冠名、影视拍摄等连带收益,以及原创视频的销售等,一组商用的道路雏形似乎正在形成。

而网络视频内容提供商或者共享网站则会采取同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入口合作,推广自己的视频内容,传播知名度与影响力,扩展用户规模。其中,赢得用户规模,获得流量,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往往意味着一定的收入,即使这个数额不大,比如广告收入,视频网站亦不例外。

除开品牌视频广告之外,再高级一点的营销应用,比如在线时装表演以推动服装类产品的销售;比如视频看房,通过在网上展示房屋空间位置、室内布置和内部装修,促成交易的达成,而不需要客户预先到场实地考察,这方面已有搜房、家和网等服务商尝试;而视频求职与视频招聘也正在兴起,值得一提的是以中华英才网为主的几家主流网络招聘网站的尝试。

而针对优质视频内容出让播放权,如胡戈、后舍男孩的网络作品迅速在互联网上传播,出售给SP或其他发行商、制片商以获得收入,但这种模式却难以形成一种规模化的产品,因为后舍男孩、胡戈是不容易大批量复制的,当然小量复制也并不足以支撑起一家视频网站走向成功,相当于将传统的影视制片与发行商网络化,但对比起其他商用之路,这一步或许迈得更艰难。

如果说视频商用之路还能延伸,预计内容收费将是一种可以考虑的选择,如影视的网络同步发行、优质内容的分级收费观看、收费电视台的网络发行等,但对于免费习惯相对根深蒂固的用户而言,做一名“先吃螃蟹者”,恐怕需要可观的勇气,用户流失、流量下跌预计是直接性的代价。在未解决内容源、收费体系、用户付费习惯这些关键问题之时,即使收费,可能赚的也不过是还不足以支持活下去的小钱。

由此看来,商用之路的延伸是多种的、可行的,说其是一大趋势亦不为过,但这种延伸还需要进入者们的具体尝试,而由电信运营商、内容制作商、内容经纪人、P2P技术提供商、视频搜索、富媒体广告技术提供商、广告代理商以及各类型互联网入口平台组成的网络视频产业链要走向成熟,时间与投入、尝试与调整或许仍是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