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国互联网神秘连锁版权案
头条
2006年9月,《夜宴》的上映给平静的电影院又带来了满意的票房。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热衷于去电影院看电影。随着电影的上映,很多人又可以在互联网上下载各种版本的《夜宴》了。
《夜宴》之前没有电影能逃脱盗版的噩运,《夜宴》之后也很难有影片能够幸免于难。随着法院的一纸判决,2006年9月下旬,电影《七剑》引发的中国互联网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起马拉松网络版权官司终于宣告进入尾声,但是这场官司判决带来的影响却远远没有结束,反而再次引起了人们对P2P业务和电影版权的关注。

《七剑》出鞘 “碟版”横行
2006年9月27日,记者拿到一份看似平常的法院判决书。这是数周之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一个网络侵权案判决:因提供《七剑》电影网上P2P链接,知名P2P网站POCO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这是国内首次在法律层面上确定网站提供的P2P业务尤其是链接,一旦侵犯版权,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整个P2P产业的影响是相当巨大的。
这起案件的起源要回到去年夏天,2005年7月29日,电影《七剑》在全亚洲同步上映。尽管票房让人失望,但是影片在网络上却被大肆追捧。
《七剑》上映后,版权方和各地影院针对公映严防死守,不仅在电影院第一线阻截 “枪版”(见文后注释),而且公映之后,版权方还严格监控电影DVD碟片的发行,谨防“碟版”(见文后注释)。
2005年11月14日,《七剑》的版权方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在广州数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所经营的网站,即小有名气的www.poco.cn上发现POCO网站用户可以在线播放及下载电影《七剑》的“碟版”。而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并没有和POCO网站达成任何可以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七剑》的协议。由于“碟版”画质清晰,格式丰富,因此在网络上大受追捧。为《七剑》版权方代理诉讼的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庄舰兵律师回忆说:“只要用户在POCO网站上用账号登录后,通过资源搜索‘七剑’这个关键词,就可以看到两部含有‘七剑’的电影:《七剑》和《七剑下天山》。”
该搜索结果的后续链接页面更是对电影《七剑》做了详细的介绍,从宣传图片、盗版影视文件的大小、搜索次数、IMDB评分、推荐等级到影片,无所不含。而页面上“下载”、“播放”、“共享”这几个按钮也分外显眼,用户可以轻松获取内容。截至庄律师第一次取证的时候,此页面显示已经有195位POCO网站的会员收藏了《七剑》的影片。
各执一词 对簿公堂
在向POCO网站发出律师函警告无效之后,庄舰兵和孙黎卿两位律师作为版权方的代理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POCO网站赔偿因为文件侵权对《七剑》造成的损失。
不料POCO网站接到文案通知后,立刻采取了技术措施。用户使用POCO网站的软件和网站搜索‘七剑’之后,再也无法正常获取此前能够搜索到的结果页面。映入眼帘的是如下来自POCO的几条温馨提示:
“……敬告各位用户清理本地计算机中存储和提供他人下载的有害信息文件……对于拒不清理删除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从重予以查处。”
“根据用户指令,POCO网站多媒体信息搜索引擎系统会以非人工的P2P方式自动生成多媒体信息资源到第三方存放处的链接。”
同时,针对《七剑》版权方的指责,POCO网站从技术原理上反驳道:“POCO网站软件利用的是P2P的技术。而《七剑》的影视文件并不是POCO网站放到网络中的,而是POCO网站的用户通过P2P技术共享到网络里,而POCO网站的服务器也没有存储相关侵权内容,P2P网络的服务器只是帮助两个P2P用户建立联系,一旦两个用户建立上联系,服务器就退出这次握手,至于被对接上的两个用户干了什么,POCO网站自始至终都是充当一个旁观者的角色。这就好比现实中,POCO网站在两家用户之间修了一条路,至于用户通过这条路到对方家里去借书还是还CD,这都是用户私人的选择,POCO网站最多只是收取修路的费用。而如果用户在这条路上走私了毒品,显然修路的人是没有错的。而且修路方也无法搞清楚这路上究竟是谁在行走。”
P2P技术日渐发展和成熟,它既能够保证用户隐私不被泄漏又能点对点地完成文件共享的安全特性让人们爱不释手,于是BT、eDonkey、eMule各种共享网络软件方兴未艾,而这些自成体系的P2P网络中确存在有大量非法版权的影音资料、图书出版物等。加之许多用户坚信私人之间的内容交换不违法,就算查处,由于技术的保证也死无对证。
对于《七剑》页面内容的出现,POCO网站打出了和百度搜索为MP3搜索结果辩护同样的牌,表示该介绍页面是程序在无人工干预情况下,从用户间的P2P网络中自动抓取链接的分析结果,不应该由POCO网站担负责任。POCO网站深知在法律面前,现实之中,这就是一场胜为王,败为寇的游戏。
事件进行到2006年1月10日,庄律师再次取证时发现,《七剑》的收藏者已经有216人了。涉案双方,一方是利益链条紧密相连的版权人一方,包括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甚至还有日韩两国在内的许多唱片和影视娱乐公司。另一方是以P2P技术为依托的大批国内创业者和他们背后的风险投资界。虽然双方各执一词,也都有大批的拥护者,但由于牵扯的利益太多法院仍然迟迟没有判决。
尘埃落定 用户愤怒
一个小小的案件最后可能导致两方产业力量的斗争失衡,任何不公正的待遇都可能让力量失衡,甚至还威胁一些正常的公众利益。因此案件从上诉起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居然持续了接近一年的时间。
随着案件的进展,法律的天平开始向版权人一方倾斜,无奈中的POCO网站在相关方面的允许下提供了《七剑》侵权下载的用户IP地址,并对全程进行了公证。
对此,用户愤怒了。
许多P2P鼓吹对隐私保护的技术神话,最终还是在法律的控制下被另外一种技术攻破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用户尴尬地发现,当真正关乎切身利益的时候,厂商不会和自己站在一起。
证据面前的法庭抗辩是沉闷的,经过激烈而漫长的辩论之后,2006年9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做出最终判决,这个判决结果让以P2P共享为基础的产业感到无助。法院认为POCO网站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原因在于:
其一,POCO虽然截取了提供《七剑》盗版下载的用户IP,但是只能证明POCO在公证的时段没有提供来源下载,因此即使提供了这些用户IP地址,也不能排除POCO自己没有侵权。
其次,虽然POCO在网站上声明了相关的免责条款,但是POCO对共享网络中的资源有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且制作了相关的页面对盗版内容进行介绍,起到了帮助盗版的作用,从而侵犯了《七剑》的网络信息传播权。
此案虽然在缄默中进行,判决的意义却非常重大。POCO网站的失利预示着在实践中P2P文件共享技术不再享有原来理论上可以得到的保护伞,P2P共享技术模式在法律的要求下也无法保护用户数据隐私。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服务商无法独自承担,那么在公证监督下取得的IP地址所指向的用户,将连带承担侵权成本。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界权威人士透露,《七剑》的版权方进行了一年的全国性“暗杀”行动。全国20多个城市总共有上百家各类网络公司、网络运营商,甚至连许多电信、网通、移动、铁通各省的分公司都没有能够逃脱成为被告的命运。比较有名的广东电信、上海电信、湖南电信、湖南移动、中国铁通、海南网通、腾讯等公司。而POCO一案尘埃落定,预示着这项行动开始收尾。
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受北京慈文影视有限公司全权委托,是《七剑》连环网络维权诉讼的律师总部。曾在国际唱片业联盟(IFPI)中国代表处担任首席法律顾问,并多次代理世界六大唱片公司在华反盗版维权的庄舰兵律师在接受记者时坦言:“这将是我国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诉讼,可能会耗时2年。”
P2P埋头苦干求转型
POCO网站的经理谢振刚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透露:“POCO网站在去年年末的时候已经开始了向发行平台的转型,依托既有的技术成为了国内最大的电子杂志内容的发行方。而内容渠道既有专门的内容提供商,也有来自于POCO网站用户的原创。”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位深圳的POCO网站用户就表示,“POCO的《味觉》和《印象》是全国最好的饮食、摄影方面的电子杂志。”
而在广州同样以P2P为基础的音乐分享软件KuGoo也从传统的文件共享完成跨越,其市场总监田丰告诉记者:“未来KuGoo将成为专业的音乐发行平台,让音乐人或唱片公司可以通过KuGoo非常容易地发布其作品,并找到目标用户。用户也能直接通过KuGoo购买自己喜欢的作品,形成一个线上音乐市场和发行平台。”
这一尝试也为以后的网络电影发行找到了突破口。POCO、KuGoo都是在P2P领域各具代表性的软件网络服务商,当传统P2P文件共享的版权纠纷无法避免时,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向内容的中介平台方向发展。在经历了从去年开始接近一年的探索和洗礼后,中国的P2P厂商们逐渐摸索到了一个未来的方向,而且主动与影视版权方展开双赢的合作,这表明一个新兴的产业正逐步走向成熟。
小贴士
“枪版”:通常指在电影第一天公映时,盗版者用便携式录像机偷偷在电影院人工录制,然后将内容刻盘出售或者在互联网上提供下载。由于人工录制的缺陷,所以“枪版”一般被网友抵制,但是对于那些充满好奇心的用户来说,“枪版”就是他们与目标电影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碟版”:是指从正版电影发行介质上通过一定技术手段编码而形成的视频文件。由于其来源正规和编码质量优良,成为盗版电影在互联网上流行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