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频面临“大清洗”——广电总局“视频封杀令”激荡互联网?
特别报道
编者按:在《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中国队获得世界杯》这样的恶搞视频泛滥于网络的今天,《闪闪的红星之潘冬子参赛记》作为一根导火线引发了网络恶搞背后潜广电总局“视频封杀令”激荡互联网?
藏的道德危机。随即便传出广电总局即将对网上非法视频进行大清洗,这个消息无疑犹如一个晴天霹雳,震荡了整个互联网,引起网友、恶搞创作爱好者、中小型音视频网站的强烈反响。
一个个现实而又迫切的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封杀令的真相是什么?哪些网站会受到影响?网上恶搞视频会不会就此成为历史?
恶搞《闪闪的红星》让八一厂震怒
这场网上视频“大清洗”的导火索并不是大名鼎鼎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反而是知名度更小一些的《闪闪的红星之潘冬子参赛记》。
2006年4月15日,当被改编的《闪闪的红星》被央视“青歌赛”组委会在举行第12届青年歌手大赛的策划座谈会上播出了之后,“胡倒戈”及其短片《闪闪的红星之潘冬子参赛记》立刻让各方傻了眼,众人在被改编剧情逗笑之后才发现自己丢失了什么,舆论开始集体倒戈。
“胡倒戈”没有成名,却让央视领导亲自打电话给八一电影制片厂明振江厂长并达成共识:“央视与八一厂的态度是一致的,反对无原则的恶搞,更反对恶搞红色经典影片。”
这个时候,国家广电总局开始密切注意事态发展的动向。
2006年8月14日,有消息传出,广电总局正在制定互联网视频的新管理条例,欲将网络视频这一新兴产业纳入广电管理体系。很显然,恶搞已经触动相关部门的监管神经,《闪闪的红星之潘冬子参赛记》只是正好引爆了早已埋下的地雷。
这个消息立即在互联网和网民中间引起强烈震荡,人们都想了解广电总局是否在制定这样一个网络视频管理条例,如果是,那么具体内容又是什么。但是随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同网上传播的消息却有很大的出入。
2006年8月16日,本报记者拨通了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宣传办公室的电话,一位接听电话的女士疲惫地表示:“我已经多次解答过这个问题了。现在我们并没有得到上级或者总局其他机构的消息,也不清楚相关部门在研究什么办法。”而对于传言,她表示:“我们也听说了,但是我至今没有接到任何消息。”就是说,至少目前广电总局的相关管理条例还在制定之中,距离执行层面还有相当的距离。
虽然这位工作人员并没有证实广电总局“封杀令”是否存在,但早在2004年7月,广电总局就颁发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即“39号令”),该“办法”对包括互联网、手机、电视等不同终端在内的视频内容给予了诸多规定,并根据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许可证》。
虽然没有最新规定,但是“39号令”却明文规定: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利用一切视音频摄制设备“拍摄、录制的,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均属广电总局监管范围。那么就是说无论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还是《闪闪的红星之潘冬子参赛记》甚至其他网络用摄像头录制的短片等,如果要公开发行,都必须接受广电总局的监管。
一位长期处理互联网影视音乐维权的律师向记者透露:“的确收到消息说要出台新的管理办法,而且可能更加严格,加强管理是必然的。”就在恶搞视频快要成为脱缰野马的时候,广电总局的消息的确引发了不小的产业地震。
当恶搞在网上流行
早在“血案”诞生之前,《自习室》、《芙蓉姐夫》等一系列的音乐和Flash作品早已在互联网上赢得一片喝彩。由于其潜在的商业价值和庞大草根力量的支持,一如星星之火在互联网上散播开去。
互联网的审美倾向总是容易让人喜新厌旧,就在人们厌倦了天天吵吵闹闹的Rap说唱和八卦讽刺歌曲之时,胡戈以其高超的技术、巧妙的台词设计,在最短的时间内解构《无极》,真正给中国网民带来一份顶级恶搞。一时间,“馒头”这个不起眼的词竟然成为了搜索引擎的热门词汇。
到帝国时代版《无极》、漫画版《无极》跟风作品出现之后,这把火已经烧成燎原之势。如果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还有些创作的元素在里面,那么这些跟进作品只能算是发泄。
为了满足网民喜新厌旧的口味,恶搞不断向更多的领域扩散开去。著名油画人物头像的移花接木,让人苦笑不得的彩铃……最终还把触角伸向了对于中国人来说那段不可忘记的历史。

在《闪闪的红星》被恶搞之后,出品方八一电影制片厂随即发出措辞严厉的声明,强烈谴责这种恶搞行为。而迫于法律、舆论和道德的压力,“胡倒戈”立刻做出了反应——公开了一份及其诚恳的检讨,忏悔自己的恶搞行为,表示认错。并声称自己其实是《闪闪的红星》的一位忠实影迷。
中小视频网站全部倒闭?
2006年8月17日,记者从有关人士处了解到,广电总局封杀令很有可能采取许可证的方式。即获得视频传播许可证的大型网站可以继续传播视频内容,没有许可的中小网站不准传播,那么封杀会不会导致大批中小视频网站倒闭?
据调查,随着互联网带宽的不断发展,在Web 2.0技术的热潮中,视频内容已经成为用户不可缺少的需求。而依据权威调查,在未来几年内,视频内容将拥有上亿美元的产值,如此巨大的利益催生了一批诸如TVix.cn、56.com、UUME、土豆、优酷、6rooms等视频内容还在发展中的网站。
56.com市场部经理钟煊认为:“恶搞应该是对一些已经存在的素材再创作,或者直接原创的夸张创作,具体是有害还是有利需要根据具体内容来定。”他表示:“对于广电总局的立法,表示欢迎和支持,视频行业是一个正在快速发展且极具发展潜力的行业。”目前,钟煊表示并没有收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对56.com上的内容进行清理。
而TVix.cn市场经理贾雪松则轻松地说:“为了保证视频内容的质量,我们一方面对于上传内容严格把关,一方面积极引导网友进行健康有益的网络活动。比如同时通过与东方卫视、重庆卫视等知名卫视合作,以及与明星共同开展明星视频博客活动,为网友提供更健康、有趣的网络视频内容。”
对于是否会受到影响,贾雪松对记者表达了同样看法:“非常期待广电总局相关条例的出台,我们会遵循政府的政策及管理规定更好地管理、发展网站。如果未来有相关规定出台,也会根据政府的规范,修订TVix.cn的《视频审核管理办法》,保证将符合政府规定、网友需求的内容传递给网友的同时,将不符合政府规范的、不健康的内容屏蔽在外。”
国内最大的恶搞网站猫扑的视频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我们的视频片段来自用户上传和内容提供商两部分,目前用户上传的视频片段占绝大部分,另外,我们也会陆续签约一些有价值的内容提供商。目前我们正在开发基于UUME平台下的搜索引擎技术,这个技术包括站内和站外两部分资源。我们要成为互联网上最丰富的小视频库”。
谈到广电总局将要开展的视频清洗,这位负责人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一切以政府的态度为准。目前还没有收到通知说不能分享这样的短片。”TVix.cn的市场经理贾雪松进一步表示:“该政策的出台可能会影响网站的点击量,因为中国网友的网络视频浏览习惯还不是很好,但从长远来说,一些更优秀的作品会脱颖而出,从而推动视频网站的发展。”
“我不会做任何改变!”——胡戈谈广电总局封杀传闻

2005年末,胡戈恶搞《无极》的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让他在一夜成名,家喻户晓,当之无愧地成为了网络恶搞的一代鼻祖,众网民还赋予他“馒头教主”的称号。随后,胡戈又创作《春运帝国》、《鸟笼山剿匪记》等短片,再次受到网友的热烈追捧,开创了2006年的网络恶搞时代。至此,胡戈在恶搞界的地位更是无人能及。
8月15日,记者拨通了胡戈的电话。当记者问及广电总局将出台限制视频短片播放的新条例时,胡戈显得十分疲惫,最近就因为这个“新条例”,他的电话已经被媒体打爆了,但他还是接受了记者专访。
电脑报:你能给“恶搞”下一个定义吗?
胡戈:恶搞就是很夸张地搞。
电脑报:最近网上恶搞作品泛滥,能发表一下你的看法吗?
胡戈:并没有泛滥。中国的恶搞作品比起国外的,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差很远。我们应该向发达国家学习,制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电脑报:前段时间恶搞作品《闪闪的红星之潘冬子参赛记》遭到八一厂的批判,很多人对此看法不一,你认为什么样的作品才是好的恶搞作品?恶搞有没有底线?底线是什么?
胡戈:要让观众开怀大笑,或者使观众产生共鸣,同时不会使观众产生不适感,这就是好的恶搞作品。恶搞的底线就是不会使多数观众产生不适感,也就是不会让多数观众产生恶心、反感、难受等等的感觉。
电脑报:今后,你的作品会不会因此在内容、风格等方面发生改变?
胡戈:我自己的作品,不会发生改变。我应邀给别人做的作品,风格会跟我自己的作品不一样。
电脑报:可能出台的网络视频管理新条例会不会对你今后视频制作和发布造成阻碍?你将如何应对?
胡戈:估计不会有阻碍。我不作任何应对。由于这个条例目前还只是个传闻,所以我也不方便说什么。要等到条例出台后,才能知道对我有哪些影响。不过,我想说几点:
1.目前没有要求网络短片办证。
2.目前法律中没有禁止大家玩DV。
3.色情视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管辖范围,侵犯肖像权、版权的短片属于民法的管辖范围。并不是无法可依。
4.对所有DV短片一视同仁使用许可证制度,是不具备可执行性的。以是否“向公众传播为目的”作为标准,来规定一个短片是否需要相关许可证,同样是不具备可执行性的。道理大家都明白。唯一可以执行的标准,是类似于“观看人次达到×××万以上”这样的客观事实,然而如果以这个作为标准,就要等到短片公布一段时间之后才能知晓这个短片到底有没有达到需要许可证的地步,而到那个时候许可证对这个短片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当互联网变得正经起来……
编者按:下面这篇文章是网民之作,并不代表未来互联网会如此,只是网民对互联网和娱乐内涵的一个探讨。
大一学生郑严书从学校回到寝室,坐在电脑前面开始上网。
首先来到新榔网站,这是国内最大的门户网站,也是主要的视频和音频下载网站之一。除这家新榔网和另外两家叫做馊糊和旺蚁的大型网站之外,在网上几乎找不到任何可以提供视频和音频内容下载的网站了。
郑严书看看本周视频下载排行榜,排名在前三位的分别是《手把手教你纯洁上网》、《名家谈如何在网上进行高三冲刺》、《上网络,抓学习,促工作》。如今,人们上互联网都跟自己的工作学习联系起来,因为网上也基本上是这些视频内容。
郑严书迅速在网站里面转了一圈,发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一个叫作忽戈的网络评论家针对最新的电影大片《有极》制作的一个评论短片《道是无情却有情:浅析有极大片的情感表现手法》
“这是一部用严谨手法描述后现代社会人们情感变化的超级大片。在片中,曾开锅导演将意识流拍摄手法和情感表现结合得异常完美,让我们充分感受到曾开锅导演在这种大场面、大制作上的独到之处,令人拍案叫绝。”
在总结了《有极》大片整体上的特点之后,忽戈在评论短片中逐一对影片进行剖析,深入点评了诸多精妙之处。不过郑严书看着看着却有些疲惫,也难怪,他这部如今火爆异常的评论短片凭着一本正经的评论风格和四平八稳的叙述手法,被公认为最佳催眠视频,甚至被国外许多医学机构采用,进行失眠病人的治疗。
这部短片的画面也值得一提,全部是文字画面,因为曾开锅导演一再打招呼,不准任何评论视频出现他制作的电影画面,一丁点儿都不行。“现在人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实在太差了,我希望从我做起,从《有极》做起。”曾开锅导演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表示。
郑严书想起还要给女友下载一个彩铃,急忙打开另外一家馊糊网站,找到专门提供彩铃下载的页面。民族唱法的《做个真正好网民》、美声唱法的《学习永远争第一》,还有其他许多积极正面、健康向上的歌曲彩铃,让郑严书看得眼花缭乱。经过斟酌,他给女友下载了一个通俗唱法的《警惕,网络娱乐最害人》。
在即将结束上网之前,郑严书打开即时聊天工具OO,看看有没有好友在网上。结果正好一个熟悉的同学在上面,他急忙开心地打了一个“笑脸符号”过去,结果系统弹出一个对话框:对不起,你的发送被拒绝。郑严书突然想起,几年前这种网络语言符号都已经不被采用,“瞧我这记性。”他只有一个字一个字地敲过去。
“我和几个朋友正在讨论如何利用网站提高自己的英语学习成绩,你也一起来参与讨论吧。”同学发来一段信息。
“算了,你们先聊吧,我这还有事。”郑严书慌忙下线。
“严书,你居然还坚持上网,厉害,咱们班估计就你还在接触网络了。”说这话的是同寝室的同学。自从互联网变成一个严肃交流的场所之后,在学生中几乎看不到多少网虫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度曾经被遗忘的武侠小说重新流行开来。
“听说好多年前互联网曾经娱乐搞笑满天飞,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郑严书在关闭电脑前自言自语道。
互联网是否需要恶搞
律师观点
“合法恶搞应该提倡”
于国富律师(北京市德克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
恶搞是近年来兴起的网络词汇,不属于法律用语,所以恶搞一词现在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是对于恶搞这一行为是否合法,在法律中是有界定的。我个人认为,合法的恶搞是一种乐趣,是我们的精神财富,应该鼓励和提倡。而非法的恶搞是应该受到严厉惩处的。
违法的恶搞涉及的侵权行为主要集中在侵犯相关作品的著作权,当事人的名誉权、肖像权等。当然,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有相关法律对恶搞进行规范,如《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民法通则》、《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对于如果广电总局颁布新条例对网络视频进行监管,其可行性和效果是否值得肯定,在规定没出台以前还不好说。但如果条例是针对互联网现状,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的,那对规范网络,促进网络健康发展是很有好处的。
网民观点
1“不是什么都可以恶搞”
网友“echo”:在不伤害民族感情,不篡改历史的问题上,恶搞未尝不可。娱己娱人。但是拿英雄人物开涮,就大错特错了,所谓民族大义不可侵。
网友“炮兵少校”:作为一名军人,我很难接受一些低级恶搞行为,特别是拿红色经典来恶搞,简直就是缺乏爱国主义情怀。希望相关部门严厉惩处,对网络加以监管,还我们一个有序、健康的网络。
2.“网络监管是个紧箍咒”
网友“盘山路”:恶搞是个好东西,是一种新的审美方式和表现形式。快节奏的生活、工作正需要它来调剂。如果广电总局非要对它进行严格监管,发布视频还要领个许可证的话,那无疑是给网络娱乐带了个“紧箍咒”。
网友“神仙三爷”:恶搞本没有错,只要做到张弛有度便好。但是要在网上发布恶搞短片必须有许可证的话,那以后恐怕就是“众乐乐不如独乐乐”了。
小资料:恶搞的由来
“恶搞”一词源自日语,原意为“可恶”,是用于发泄不爽情绪时的口头语,含有搞笑、夸张、颠覆之意,“恶搞”现象继承了“无厘头”的衣钵,形成了一种以“戏仿”、“歌仿”为主要行为特征的另类创作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