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的呐喊:我才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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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5日,美国佐治亚技术学院开发出一种反偷拍图像装置,可以防止电影被录像和偷拍等所谓的高科技犯罪。

想想真是幽默,科技越发达,人们总是不得不开发另外一种技术来遏制科技的发展,形成科技和反科技“并肩前行”的有趣局面:比如手机越来越小,越来越适合隐藏,那么就出现了手机信号屏蔽器;相机越来越小,越来越适合偷拍,那么就出现了防止偷拍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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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人们似乎并没有真正明白出现类似问题的根源所在,难道就该认定这是科技进步带来的灾难。

科技发达了,新鲜的技术也日益繁多,随之高科技犯罪的头衔开始出现,且频率一路攀升。有人会抱怨:“要是没这些高科技玩意,哪来什么高科技犯罪啊!”是的,如果没有手机,就不会出现考场上的短信作弊:如果没有摄像机,就不会出现电影院里的盗版偷拍;如果没有互联网,就不会出现虚拟世界的欺诈。但是,我们可曾仔细想过,如果没有手机,我们就不会体验到移动通信的便利;如果没有摄象机,我们的所需的影像将无法快速保存、传递;如果没有互联网,我们将永远无法走进“地球村”。

所以,我们应该看清,邪恶的不是科技本身,而是人们如何利用它,利用它来做什么。“人性本善”是不错,但是皆源于“人之初”,当面对灯红酒绿的大千世界,当面对权钱诱惑的时候,人善良的本性便渐渐隐没,邪恶的念头却泛滥开来。

善恶难辨之时,人总是站在同类一边,连“就是这些高科技诱使人们走上了犯罪道路”这样的理由都堂而皇之地拿上了桌面,赞同者一呼百应。只可惜,高科技与人类相比,少了张嘴,当自己神圣的使命被玷污的时候,它无法辩解,它只能在心中默默呐喊:“我才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