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DOS就不是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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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06年4月10日,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通知后,品牌PC面临洗牌的声音愈来愈大。而到近日,一则细化的规定让这些声音达到高潮:安装DOS的品牌PC将被禁止销售?
对于什么样的系统算正版操作系统,业内形成了不同意见。在正版操作系统中,除了使用量最大的Windows和Linux外,还有一度变成历史的DOS系统,有厂商认为,预装DOS系统同样在许可之列。专家则表示,DOS系统根本无法满足普通消费者使用,消费者在购买后一般都会再重新安装Windows,反而助长盗版。
目前,针对DOS系统引发的二次盗版问题,国家版权局与信息产业部也正在研究DOS系统是否同样在可被允许出售的预装之列。


中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信息经济下的产权保护形成了良好促进作用,对中国境内的软件企业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其利益是显而易见的。
然而,在目前的正版软件保护运动中,首先受益的是“操作系统”,而其中,微软占据了90%多份额,Linux等操作系统不到5%。在此情形下,围剿“DOS系统”似乎保护得有些过了头。
首先,DOS系统当然可以用起来。DOS是当之无愧的操作系统,从其全称DISK OPERATION SYSTEM(磁盘操作系统)中就能看出。对于电脑入门学习来说,DOS迄今仍是优秀的平台。现在的电脑高手,哪个不是受当年DOS等环境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
其次,应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微软在美国、欧洲遭遇反垄断立法调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损害了用户的“选择权”。既然容许Linux存在,也当然应该容许DOS存在。DOS受排斥,关键在于其低利润和非垄断特性(除MS-DOS外,还有IBM-DOS)。只要是正版操作系统,难道还要分出高低贵贱?
最后,“二次盗版”本身就是莫须有。盗版的定性是盗版的商业应用,并不是软件消费者对知识产权的非盈利性的合理使用。“二次盗版”的说法,简直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软件厂商越过合理界限,侵犯知识消费者的知识产权已屡见不鲜,我们难道还没有清醒的认识吗?
中国是大国,大国就有大国特色,就有大国风范。在操作系统正版化的路上,中国也应慎思之,明察之,决不能像没了主见的婆娘——头发长,见识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