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两大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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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0日,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财政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预装通知》)和《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采购通知》)。

根据《预装通知》,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销售前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进口计算机须向信息产业部提供与其进口计算机数量相符合的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授权文件。

四大部门的联合行动无疑对于推动国内知识产权环境健康发展是有好处的。

不过,细读之后,笔者认为两大通知还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

首先,《预装通知》如何同保障民族软件业的利益结合起来?

中科红旗总裁赵晓亮表示:“从整个产业环境看,这对中外企业都是利好。”不过,大家心知肚明,软件行业的霸主——微软显然是最大赢家。借助本次通知的东风,微软在稍稍调整一下自己的利润空间后,即有望顺利取得巨大的市场份额。上述几项大单从侧面显示出,《预装通知》明显强化了微软在国内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地位。但是对于民族软件业来说,如何利用这个机会来取得长足发展,却是一个并不容易完成的命题。

其次,《预装通知》忽视了部分用户的利益。

大家都知道,操作系统的销售主要有两大渠道,其一是OEM市场,软件通过预装在出厂计算机中提供给最终用户;其二是零售渠道,软件开发商通过经销商向用户直接销售。虽然OEM一直是操作系统的主要销售方式,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零售市场消费者。按照《预装通知》规定,今后,所有用户都无法购买到裸机,这就意味着过去那些零售用户手中的软件光盘将失去价值,在换购新机时,他们必须再次购买同样的操作系统,不得不遭受一笔不小的损失。

第三,《采购通知》缺乏相关配套措施。

在出台一项政策时,主管部门有必要全盘考虑,兼顾到各方面的利益,从而保证市场向着均衡的方向发展。

不可否认,在购买、使用Windows系列操作系统时,大多数用户往往受到强烈的使用习惯所驱使,不过,除了使用习惯外,对其他操作系统的陌生感也阻碍了这些用户对非Windows产品的尝试与转移。如果有关部门能够考虑到这些因素,在制定《采购通知》时,适当地出台一些配套措施,帮助弱势企业加强对用户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将会获得更广泛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