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立法是无稽之谈

评论

如果说去年中国博客是人见人爱的“大众情人”,那么今年以来,惹是生非的中国博客却成了令人讨厌的“泼妇”。中国博客怎么成了泼妇?这个说法真够煽情!几个人恶搞一下,卫道士们就把大棒狠砸下去,剩下一地鸡毛。

13-a13-2.jpg

博客该不该立法?

我觉得是无聊扯淡。且不说立法的成本问题,连立法的条件都不成熟?就我国现在这么点博客数字,这个要管,那个要管,谁还上来玩?!整出的博客公约,说白了,那也不是做给用户看的,是给托管商们脸上贴金的。早几年门户和SP们年年都秀自律,但问问身边的人,手机没中招的有几个?

再说了,服务条款更是一个摆设,用户注册博客、注册邮箱的时候,真正看服务条款的有几个,服务商都默认了打钩,用户基本上都按“下一步”去了。听说过服务条款里的霸王条款,没听说过在条款里给用户送红包的。

别再炒什么“博客公约”了,再提这事就是忘了本。博客是什么,博客是让用户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展示个性的。几个博客做了点出格的事,有的人就觉得捅了天大的娄子。要立法约束“不要在博客骂人”,这好比让《民法》上加上一条:禁止公民在公共场合说话,你的言行侵犯了他人隐私,够滑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