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战电脑维修条例

精明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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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璇,现为重庆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2004级硕士研究生。由于接触电脑较早,对电脑兴趣浓厚。自学习法律以来,一直对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电脑三包、产品质量等问题甚为关注,曾对《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产品质量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电脑三包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并在《电脑报》上发表数篇相关文章。

赵明老师的电脑由于“年事已高”,无法正常启动了,苦于对电脑并不在行,他找来了自己的学生江涛帮忙。经过江涛的初步检查后发现是由于电压不稳而导致主板被烧坏了,于是建议赵明老师拿到专门的维修店去修理。赵老师告诉江涛:“我在这方面一窍不通,你看看拿到哪里修比较合适。我听说,现在市面上那些维修电脑故障的店铺多数都不会真正修理电脑硬件,很多维修店铺均属于二级维修,一些所谓的专家都是从修理家电那边“游”过来的,为了市场需求改行做电脑二级维修,因此他们的技术大多不过关。一些其实很容易就能修好的硬件,他们要么虚报修理费用,要么‘好心’劝告消费者重新购买新硬件,让消费者多花不少冤枉钱。我们该怎么办?”

江涛想了想,告诉赵老师:“就拿到A维修部去,那里刚被评上特级维修店。”赵老师感到非常奇怪:“怎么维修店也和教师职称一样有级别之分吗?”江涛笑着告诉老师:“这是国家刚颁布的规定,把维修店分成了四个等级,服务和技术设备达到一定标准才能够参加评选,现在市场上维修黑店比较多,所以拿到有等级的地方修理要放心点。”

见招拆招:针对电脑维修店混乱的现象,商务部联合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等在今年颁布了《微型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这个规定将电脑维修经营单位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以特级最优。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包括场地、设备、设施、人员和服务等)才能参加由全国等级评定机构或省级地方评定机构进行的评选,并且评选后每年要年审,两年后还要复审,年审、复审达不到原等级要求的,要降级或被注销。因此,到评有等级的维修店维修要可靠、放心得多。

两人准备出发前赵老师问江涛:“维修需要带什么东西吗?”江涛说:“因为这个主板已经过三包期了,加上我们也不是到原购买地修理,所以没必要带了。”

见招拆招:大家去维修时一定要注意,如果是在三包期内硬件出现故障,前往原购机地修理时千万别忘了带上购机时经销商开具的盖有其单位印章的票据(发票或收据)、保修单,像某些品牌的硬件有单独保修卡的还要带上单独的保修卡(如优派的显示器),否则经销商可能会以你不是在他那里购买的为由拒绝保修。

二人来到A维修部,经技术人员检查认定此款主板已经无法修理,赵老师只好决定重新购买一款主板,来某硬件销售处,销售人员向赵老师推荐了H牌的主板,并告诉赵老师此款主板品质优秀,并且享有三年的质保期,说得赵老师有点动心了,于是征求江涛的意见,江涛问销售人员:“你说的三年质保期是不是有限质保。”得到肯定回答后江涛告诉赵老师:“三年有限质保和其他一年质保的其实没多大分别,还是买G牌的吧,我和一些同学都用这个,觉得它的质量还不错。”

见招拆招:又是一个“善意”的谎言,现在市场上一些品牌的硬件厂家宣传的都是三年的质保期,但销售商只同意一年质保,于是很多时候我们都抱怨销售商全是JS,其实这里我们是错怪他们了,因为厂家宣传的三年质保往往只是一种“有限质保”,它是指第一年全免,这个部分包括免除人工和相应的零部件更换费用,第二年到第三年的保修,它指的是免除人工费用,但是更换零部件的费用,消费者仍然要自己负担。所以如果是在第二年至第三年内出现故障,消费者拿到销售商处修理,销售商再拿到厂家去是要出修理费的,而这个费用如果要消费者承担的话,消费者肯定会以三年质保的承诺予以拒绝。因此对销售商而言,与其到时发生争执,不如现在就只承诺一年的质保。对于消费者而言,以后如果遇到一年以上质保期的硬件,一定要问清楚一年以后是否为有限质保,以免出现问题后得不到修理。

赵老师还是不放心,问销售人员:“你们这个保修期是怎么算的,我原来那个主板买来后用了没多久就出了问题,连续修了好几次才修好,并且每次修理都花了很长时间,害得我在修理期间没电脑用,很烦人。”销售人员告诉赵老师:“你放心,我们这里肯定是7天包退、15天包换,如果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60日内没修理好的话,我们会重新给你换一个新的。”这才打消了赵老师的疑虑。

见招拆招:除了大家熟知的7天包退,15天包换,1年包修的三包规定外,《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3条还规定,如果在三包期内计算机产品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更换新的硬件。第21条规定,如果消费者要求销售者更换的硬件后,三包期应当重新计算,而不能扣除旧的硬件已过的三包期。第24条规定,三包期内销售者超过60日未能修好的,应当为消费者更换新商品。

后记:除以上的问题外,送修过程中硬件损坏责任的分担也是消费者很关心的问题,按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消费者自己送修,送修过程中出现碰撞、坠落导致质量损害应由消费者自己承担;如果是销售商负责运送或在销售商向生产商送修过程中出现质量受损,那么则应由销售商承担。关于维修的话题还有很多很多,在此无法一一列举了。要提醒消费者的是,遇到质量问题与销售商发生争执时一定不要慌张,要做到有理有据,除上文提到的法律法规外,《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这方面都有相关规定,如果大家仔细查阅,一定会发现自己需要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