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乐侵权案扑朔迷离——P2P被追杀至中国?

特别关注

P2P正在全球遭受绞杀!

2005年6月,美国高院裁定P2P服务商必须为网上盗版活动负责。

2005年9月,澳洲法院判定P2P服务商Kazaa涉嫌侵权。

2005年9月下旬,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向7家经营文件共享的公司递交了要求结束其业务的文书。

2005年9月30日,著名的eDonkey.com被迫关闭。

在中国,P2P也难逃危机!

2005年9月9日,中国台北地方法院宣布P2P网站飞行网三名主要负责人被罚款同时处以2-3年不等的监禁。

2005年10月24日,中国香港屯门法院宣判38岁香港公民陈乃明因利用BT软件上传3部电影获罪3个月监禁。

2005年10月24日,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正式将北京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随着近日这一案件的审理推进,P2P在中国的命运走到了十字路口。

大陆P2P网站首遭起诉

11月2日晚上5点,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的庄舰兵律师刚刚飞抵广州,就被记者一个电话追到了三玉宾馆。被四处围堵的庄律师,只因他正在代理一起三个月前发生的网络侵权案。

8月23日,百代唱片中国区代理——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现Kuro软件(中文名为酷乐)的音乐内容提供列表中有59首歌曲的录音制作权为步升所有,而开发Kuro软件的北京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并未得到步升公司的授权。

10月24日,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未作任何事先通告的情况下,以录音制作者权遭到不法侵犯为由,正式起诉北京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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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这是大陆首例P2P邻接权侵权纠纷案。

“我们一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与国内唯一的音乐著作权管理组织——中国音乐著作权管理协会(音著协)建立了长期合作,而且也是中国版权协会理事单位成员和首批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网络版权联盟’会员。”

立案之后,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公开发表了这份声明。而在声明之后,飞行网表示,对此案暂不作任何评论。有百度侵权败诉案在先,此次案件的结果,给人以无限遐想。

唱片公司寄望首个判例

当记者11月2日联系上庄律师时,他本人显得相当轻松。

“这次来广州不是为了这个案子。这周星期一晚上,在我马上就要下班的时候,飞行网向北京第二中级法院提出了‘管辖权疑议’的申诉,认为我们选择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审理此案,有超越法院管辖权的问题。”

“那申诉是不是成立呢?”记者马上追问。

“当然不成立了。很明显,他们只是想拖延备战的时间。”庄律师笑着答道。

据记者了解得知,双方矛盾的焦点在于“录音制作者权”的问题。对于五大唱片公司来说,通常版权公司和唱片公司是两个公司,如果在经营上没有严格分开,那么至少在责任和权力所有上,是严格分开的:版权公司拥有词曲的“著作权”,而唱片公司拥有“邻接权”。

对于MP3的下载,必须具备涉及词曲部分的“著作权”和涉及到和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多为唱片公司)的“邻接权”都得到使用许可的条件,才能算是取得完整充分的授权。而步升起诉Kuro所侵害的“录音制作者权”就属于“邻接权”范围内。

“以目前的发展来看,步升方面没有考虑和解的意思,而我们也希望此案顺利判罚,以作为全国第一个P2P行业的判例。毕竟这个案子很典型。”庄律师告诉记者。

P2P作为新类型的技术侵权案,从法律法规上来看,由于针对此问题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和界定,所以还只能套用《著作权法》中关于网络传播部分的条文。这以是说是法律上面临的一个尴尬。

数字内容下载难题日益凸现

事实上,这次大陆P2P网站首次遭到唱片商起诉,让随着互联网发展出现的数字内容下载难题日益突出。

面对整个社会环境对网络资源正版化的要求愈发迫切,各大厂商都想从下载的商业模式中找到突破,以达到既不侵犯著作权又能获利的目的。

作为老牌MP3播放器厂商的华旗在10月19日,首先推出中国首家正版音乐付费下载网站,欲移植iTunes+iPod的成功模式,打响在中国合法下载市场突围的第一枪。

相对于华旗的高歌猛进,百度在遭遇9月搜索侵权败诉之后,痛定思痛于10月23日悄悄地再一次修改MP3下载页面。修改后,当用户下载一首歌曲时,系统会自动标明链接来源和一个独立的免责声明。

紧接百度之后的中国搜索,则提出第三套解决方案:中搜主动愿意为网民下载MP3付费。

而10月31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宽带P2P应用推进联盟,这一具有政府背景的厂商联盟在北京成立,昭示政府和国内P2P业界对P2P这一新兴技术的支持和商业化决心。

当国内厂商以各种模式尝试突围的时候,却遭遇了不同程度的寒流。

华旗的正版下载网站鲜有消费者问津。百度改版后继续打着擦边球。中搜一厢情愿的付费,却不被唱片公司理睬。而众多厂商力挺的P2P技术现在却遭遇法律起诉,连生存都成问题的它何来发展。

原因在哪儿?就在于目前唱片公司、网络服务提供商、用户完全是各唱一出戏,没有形成合力。

莫让利益之争毁了P2P

对于P2P技术来说,要想在正版数字内容下载上面有所突破的话,必须迈过唱片公司这道门槛。

在上面提到的大陆第一起P2P官司中,步升公司的态度非常明确。

“在以百度为代表的侵权案诉讼之后,我们把眼光投向了P2P,我们认为这将会是国内电子音像制品侵权案的新动向。” 庄律师告诉记者。

那么,以后的P2P市场究竟会如何发展呢?

“P2P技术目前作为一种中立的技术手段,在现在国内市场发展不成熟的情况下,完全可能朝两种方向发展下去:要么,背负盗版的恶名,最终走向衰竭;要么,成为正版音像制品广大的发源地而发展壮大。”庄律师对记者说。

但是,包括P2P以及所有提供MP3下载的门户网站都面临着同样的困境:版权被牢牢地控制在唱片公司手里,整个围绕资源的产业链让下游厂商不得不受制于人。

虽然国内厂商做了这么多技术和模式上的尝试,转了一圈后发现依然没有能够逃脱版权问题。中国P2P门户的负责人杨斌根据他运营P2P资源索引的经验指出:“目前唯一途径就是和唱片公司等合作分利”。但唱片公司孤注一掷阻止接纳新技术,永远只能是两败俱伤。

事实证明,唱片公司、网络服务提供商、用户各唱一出戏的局面只能让整个产业走入死胡同。在正版化的原则下,无论是谁,都必须遵守“价格越低越有竞争力,速度越快越有竞争力”这一用户体验法则。

从长远看来,要真正解决包括MP3在内的资源合法下载这个世界性难题,需要当事各方坐下来,各自让出一点利益,来达到一个平衡。唱片公司放弃暴利,众多ICP公司大胆投入,用更低廉的价格,更快捷的速度,更容易的操作方法和更多的内容的合作方式来赢得用户。如果今日的知识产权拥有者一方一味套用版权法于自由的网络世界,那么最终结果不仅会毁了自己,也会毁了以P2P为代表的网络新兴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