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遭遇连环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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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P2P文件交换网站电驴关闭之后,如日中天的网络宠儿P2P遭遇了一次又一次连环追杀。
追杀一
美国:一男子因非法上传面临入狱
最近,19岁的Curtis Salisbury承认违反《家庭娱乐与版权法案》非法上传了未经授权的视频内容,审判将于明年2月27日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圣何赛的联邦法庭进行。
从2005年10月24日起,在美国通过网络共享传播未正式发布的文件,将面临严厉的惩罚。美国判决委员会核准一项应急条例,规定对通过点对点传输而侵犯“将用于商业发行”的版权作品者, 提高约40%的监禁判决比例。根据法案,最高罚款金额将增加到25万美元,而最长的监禁时间可达3年。
追杀二
瑞典:一男子因共享一部电影被判罚1.6万克郎
最近,一位28岁的瑞典人因为2004年11月份下载了瑞典流行电影《Hip Hip Hora》,并通过一个文件共享软件在网络上进行传播,竟使他最近被勒令支付1.6万克郎罚金(约合2027美元)。这是自今年7月1日瑞典一部限制文件共享活动的新法律生效以来,该国法院审理的第一桩此类案件。根据新法规定,文件共享行为最高可以被判处两年徒刑。
在新法推出之前,瑞典政府和产业官员曾表示,非法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在瑞典非常猖獗。该官员称,在瑞典900万居民中,至少有50万使用文件共享软件在网上下载盗版的电影、音乐和电脑游戏。
追杀三
中国香港:全球首次裁定BT侵权有罪
近日,中国香港法院判定一名男子因为BT下载触犯法律,这名男子将被判刑入狱。这是全球首次裁定使用BT下载有罪。
香港38岁男子陈乃明今年年初以“古惑天王”为代号,利用“点对点档案分享”软件在互联网上传“种子”,非法发放3部版权电影,2005年1月12日被海关拘捕,将于11月7日被判刑。
对于全球首次有人因使用BT侵权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在香港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特区政府呼吁市民要尊重知识产权。
国际唱片业协会和香港影业协会对裁决表示欢迎。 香港电影制片家协会会长洪祖星表示,BT下载对香港电影业造成的伤害较盗版更大,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