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Don’t be evil”正名
评论
张翼轸,IT撰稿人,发表文章累计20余万字,著有《新媒体革命》等书。现攻读于香港中文大学,冷眼观IT产业之变动。
“Don’t be evil”,这是Google的价值观之一。为此,Google被国内的IT评论家奉为道德标兵,看看时下的IT评论、Blog,在批评国内互联网企业一些不良行为的时候,言必称 “Don’t be evil”(不要作恶)。
但我们认真看看Google自己的十点价值观,就可以发现这句话实际是被误读了:Google使用的是“You can make money without doing evil”,而它的中文版翻译为“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赚钱”。如果再仔细看看下面的解释,便会发现其实Google的本意也不是针对道德问题,而是谈如何不被短期利益误导,维护企业的长远利益。
为什么一个关于企业长远发展的命题会被解读为善恶的区分?笔者认为,除了对文字的理解误差外,更多是因为国人喜欢以“道德”来规范企业的运营。
那么,在商业活动中,道德真能起主导作用么?孔子的做法或许可以给我们启迪:春秋时,鲁国国君说,凡是发现有鲁国人在别国沦为奴隶的,鲁国公民可以花钱赎回,到政府报销。孔子的学生子贡在外发现了一个鲁国人在当奴隶,把他赎了回来,回国后却没去找政府报销,鲁国人因此对子贡大加称赞。可是孔子却教训他说:你这样一做,别人就不好意思去政府报销赎奴隶的费用了,在赎与不赎的问题上就会犹豫,很多在外沦为奴隶的鲁国人也就因此不能回国,国家大好的政策就会被你破坏。在这里,孔子明白,要别人像自己的弟子那样无偿赎回在外做奴隶的鲁国人是很难的,所以才要竭力维护原有的奖励惩罚制度,保证普通老百姓也会在制度而非道德心的引导下去做“善”事。
同样的,对企业来说,盈利是唯一的目的。与其把让他们承担起社会责任的希望寄托在企业家的道德良心上,不如借整个市场的规则来引导。其实,在西方的市场制度下,有一类被称为社会责任基金(SRI)的投资基金,它们建立了一系列的指标,比如不雇用童工,不从事赌博、军火交易,不大肆破坏环境等等,所有违背这些指标的企业都不在其投资范围内。原本接受了投资的企业违背了这些指标,也会立刻遭到抛弃,而随之而来的股价下跌便是给企业的经营者带来惩罚,如此一来,企业要“作恶”,就不得不三思而后行了。
互联网企业在国内刚刚起步,市场的规范还没有形成,还没有就什么是“evil”达成共识,这时就用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去批判别人,其实有些矫枉过正。与其大声疾呼道德的回归,不如相信市场的竞争。会在一个长期的时间内给短视的企业家足够的惩罚,让老老实实“通过正当途径赚钱”的企业成长起来,这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