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如何评价如今的“网络币”

特别策划

这些网友也是我们调查的“网络币”的直接消费者,他们可能是为了享受某些网络上的增值服务而经常购买“网络币”,在他们消费“网络币”的过程中,他们又是如何看待“网络币”的呢?

对新浪的U币,消费者有话说:

作为一种“网络币”,U币的出现,为朋友们在新浪网中进行的各项操作带来了很多方便,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由于网络的不稳定因素,有不少朋友遇到无缘无故丢失U币的现象,还有的朋友在使用U币兑换金币时也经常出现U币减少了而金币却没有增加的情况,而这时只能通过客服来解决问题。

U币作为一种互联网中刚诞生的新事物,它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有待于更进一步地完善,但愿将来它的职能更加多,让我们这些消费者使用起来无后顾之忧。

对腾讯的Q币,消费者有话说:

现在,网络上采用“网络币”这一做法被很多网络运营商效仿。消费者要是喜欢上了这些运营商提供的某项收费服务,就必须向他们支付相应的费用。这原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目前这些服务中牵涉的各种“网络币”呈现无人管的状态。

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出现问题后只能找这些公司的服务人员来解决。但感觉腾讯公司似乎一直是关心消费者如何购买Q币比关心购买Q币后出现问题如何解决花的心思多得多。

对搜狐的G币,消费者有话说:

G币作为一种“网络币”,所产生的交易目前还停留在虚拟的环境下,对我们来说也仅仅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我们也只是在想要得到搜狐某种收费服务时,才去购买。G币的流通性还不是很高,其意义也像普通的点卡一样。我们感到最疑惑的还是,那些服务的收费多少是由谁定的?有时候花G币没感觉,一下就花不少,到头来一看自己的“银子”流失了不少啊!

对联众的联众币,消费者有话说:

像大多数“网络币”一样,联众的联众币的确能让玩友们得到不少增值的服务,比如成为联众会员能比普通用户拥有更多的权利、联众币可以扮靓自己的虚拟形象等。

不过就目前而言,如何保护消费者在消费这些“网络币”时的权益,国家并没有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果消费者在交易时自己的“网络币”、虚拟财产受到损失时,往往是处于弱者的地位。有几次,我充值的联众币就无故消失,当时数量不是很大就没有在意,现在想起来当时消失的可是自己的钱,如果金额比较大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其实最关键的是,我不想用的联众币是否能退?既然把这些虚拟币都定义为网上的货币了,有些服务我想买多少就买多少,而它发行的充值卡又不能让用户随意充值,导致有时候为了得到一小点服务而花费多余的钱,感觉这些并不是很合理。

对网易的V币,消费者有话说:

网易的“网络币”使得游戏玩家可以在游戏中体会到在现实社会中所无法体验到的快感。除此外,利用网易“网络币”还可以享受网易所提供的诸多增值服务。

不过在进行网易“网络币”交易后,消费者并不一定就能利用得到的“网络币”去享用相应的服务。比如网易规定V币在获得后3个月内如不使用就将作废,就显得不合理。试问,如果老板发给员工工资后,又说了一句话:工资一定要三天内消费完,否则一律收回,我想这件事发生在任何人身上也不是非常情愿的吧!另外,网易中的“网络币”似乎品种太多,除了V币和一卡通外,还有随网易泡泡产生的POPO币,为什么不想办法统一成一种币种,以方便用户使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