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随想

手机加油站

我第一次看到电话机是在电影上,手摇的那种,摇电话的动作特酷。小时候我有个梦,幻想我们家也有电话机,一摇就通到小伙伴家里,省得我每次找人玩,就得站在人家楼下扯着脖子喊。可是长大以后,这帮家伙都比我有能耐。在当年我还保持写信的优良传统时,他们就一人手里拎个大哥大,时不时地站在大街的显著位置高声喊几句,那神态就跟战斗英雄故意暴露目标吸引敌人注意似的。

有一段时间,我跟朋友在一起时从不借别人手机用,因为我连OK键都不会用的样子很丢脸。后来,当手机不再是豪华的奢侈品,我一咬牙也弄了个手机,终于不用在马路上像个侦察兵一样地搜索公用电话了。买了手机,我把朋友们一股脑地存在里面。当然,手机对我来说,就是图个方便,它既没有给我带来黄金屋,也没有给我带来颜如玉,一切都是那么平常。我家住得远,一上公共汽车我就玩手机里的游戏,结果动不动就没电,搞得我的电池有一半的时间是用在娱乐上,而不是通讯上。

短消息是手机里面我最喜欢的功能,文字总是比声音更能表达幽默或者优美,更重要的是,价钱便宜。偶尔遇到跟我煲电话粥的哥们儿,我总是变着法儿地提醒对方,“我正在吃饭呢”、“我手机快没电了”,结果有一哥们儿说,“你丫又骗我,换个招儿成吗?”最后我连“手机太烫”都想出来了,咱中华儿女就是充满智慧。

手机在我遗失物品的记录中名列第二位,仅次于钥匙。我真正领略“机不可失”这个成语的含义,是在我第一次丢了手机之后。那天,当我确认手机跟我天各一方以后,顿时觉得自己与外界的接触面小了一大块,因为很多朋友没有通信地址没有E-mail,只有一个号码。当时我一迭连声地嘀咕: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只要轻轻一按就能跟朋友说上话,不知道这手机会丢……周围的人都说我像祥林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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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天,我的新手机上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息:“哥们儿,还活着吗?”我回复:“你谁啊?”对方回答:“狐狸啊。”我很惊喜——朋友失而复得,有如喜讯天降。

如今,朋友们的号码都存在我的第三部手机上了,我有备份,这叫吃一堑长一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