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卡的陷阱
网络观察
上网卡,很快就要成为网络史中的展品。在市场命脉变得若有若无时,它却牵出了用户与服务商之间的一桩“悬案”。
这简直是敲诈!
在北京街头可以发现各式各样的上网卡:龙凤卡、冲浪卡和包月卡(上面注有68元)等。2折、3折的售价,加上令人眼花缭乱的“附加服务”,可谓卡市一景。
2004年7月初,秦鲁(化名)在海龙大厦购买了一百元四张的冲浪卡(96601)。小秦用心算了算:每小时花费1.80元=上网费(0.60元)+上网通话费(1.20元),价格挺合理的。
在用第一张卡上网有些日子之后,小秦拿出卡查询,卡上的几行字引起了他的注意:本卡金额使用完毕后,为满足您及时上网的需要,可以继续使用……上网费为0.25元/分钟,网费随电话费统一按主叫费用交纳。
当9月底的话费单到手时,小秦发现,通常一百元左右的单子,现在变成了三四百元。小秦怎么也不能理解这些费用,于是拨通了263网络集团的咨询热线(010-64262631)。
而对方总是告知:“卡上不是写清楚了么?”
原来,卡上所说的“及时上网的需要”,其实就是263的主叫上网业务。
讨个说法
闻听此事后,记者在263集团网站上发现冲浪卡(上网卡)业务所使用的上网电话是96601,“主叫上网”业务的电话也是96601。据263的人讲,主叫上网业务已逐渐取代上网卡,是一种“先使用,后付费,网费随电话费一起交纳”的网络服务。
那么这种不通知使用者便转为主叫业务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呢?记者首先求助消协,而消协却表示无能为力,“建议您找一下网络协会,也许他们有人专管这类事情。”
然而经过几个回合的内部沟通,中国互联网协会的人总是不愿意说话,采访提纲又被转到了263网络集团。
12月13日,记者和来自263业务部、客服部和市场部的几位经理进行了近2个小时的交流。
1.金额印错了?
“0.25元/分钟?不可能,肯定不是这个数。”
“这么贵,谁用啊?”
当记者把上网卡递给了几位经理后,他们不约而同地表示了惊讶,好像从来没见过一样。
此卡有效期原为2004年12月31日,上面粘上了一张白条“有效期至2005年12月31日”,市场上依然有售。
263个人通信增值业务部的靳永欣说:“应该是印刷错误。”而令记者奇怪的是,为什么他们懂得更改日期,却没有注意到这个“印刷错误”。
“把0.04元/分钟误印成0.25元/分钟,可能性不大吧?”如果真是印刷错误,这个“高价标志”显然对卡的销售是不利的,而263的人竟然没有注意到!
“你说是0.04元/分钟,能否给出打印单据来?最好是这些卡最早发行时的实际数据。”
“我们只能提供近三个月的打印单。”
到截稿时,记者仍未拿到263的数据单。即使按0.04元/分钟来推算,卡用完后自动转入的“主叫”服务每小时也要花3.6元,比买卡时预算的1.8元也要高出一倍。
2.“需要”究竟是给谁的?
“你们为什么不采用计时系统,在卡用完后给消费者提示或断网呢?这种透支服务是否应该有个上限?例如,继续使用一小时后断开,或下次不再接入。”
“我们以前也想过安装计时系统,但是没实现。况且现在上网卡业务已逐渐萎缩,主叫业务却竞争激烈。”263的回答让其真正目的浮出水面。
国家重点电信实验室王亚峰博士和一位IT总工告诉记者:“从技术角度看,设置计时系统,技术上没有丝毫问题。”
最后,263客服中心的欧阳先生一语惊人:“这可能是个别消费者的问题。”
法界回音
接下来记者找过北京市律协,打过司法热线,还同北大法学院的博士们进行了交流。最后,记者特别拜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经济法研究室副主任邱本先生。
看完记者带来的卡和近十张单据,又听记者说“消协不管”,邱先生表示:“这还是消协的事。消法所说的‘告知’义务,不是形式上的。只在卡上这么一写,而且模糊了‘提示’概念,这不叫告知。”
谈到计时系统时,邱先生说:“既然这项技术不成问题,那么就要看应用会不会明显提高服务成本。如果不是这样,服务商又不提供该系统,就属于没有尽到提示义务的情况。”
至于查费,且不说代价,方式就足够繁琐。通过拨打热线电话,记者得知在263的网站上可以进行查费。经过一番费劲的点击,终于找到了查询界面,输入卡号、密码,一番忙碌之后,看看表,差不多花了一刻钟——过程像是打比赛一样紧张。
邱本先生最后激动地说道,“这是明显的‘霸王条款’,应当由相关部门出面来治理。”
也许有些人会说,使用这种卡的人群毕竟是有限的,且正如263所说那样,这种业务已逐渐萎缩。但古人云:“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谁敢断言,明天没有类似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