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热线(43):腾讯凭什么收回我的QQ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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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的QQ秀半年后被收回

  今年我们曾多次接到读者来信,反映自己在腾讯QQ上购买的QQ秀物品被无故收回。10月中旬,我们又收到了北京读者胡小姐的来信,信中胡小姐向我们讲述了她的遭遇。来信内容如下:

  我于2004年4月购买了多件腾讯QQ秀物品,购买时使用的Q币都是自己用现金购买的(市面价格,1Q币等值于1元人民币)。2004年10月,我登录QQ后,发现我买的腾讯QQ秀里的物品都不见了,登录腾讯官方网站,出现了以下提示框。

购买物品半年到期,消费者事先根本不知情

  提示我购买的物品已经过期,还说购买日期6个月为过期。让人莫名其妙的是,我在腾讯官方网站购买QQ秀物品时,购买操作十分简单,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提示告诉我购买的物品会在6个月后过期。现在过了半年,突然出现这样的提示,把我购买的物品全部收回,如果需要则必须重新购买,这种荒唐的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既然存在经济上的交易,购买的时候为什么不向消费者说明白?这种做法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严重点说是欺诈行为!要知道有这样的期限,我当时根本就不会购买。我现在要求腾讯公司将所有被收回的物品全部归还,并要求腾讯公司公开道歉!

  如此答复难让人满意

  了解事情经过后,本报记者拨通了腾讯公司售后服务投诉电话。在向工作人员诉说了事情的经过,腾讯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到:“我们对于QQ秀物品购买后半年过期一事,在腾讯网站上有说明,你可以在QQ秀的帮助中心里察看到我们相关的说明。”记者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打开了腾讯QQ秀的网页。

  图中右上角标注的地方就是工作人员所说的帮助中心,记者自己也购买了一件QQ秀物品,整个购买过程十分简便,根本不需要去看右上角的“帮助”菜单。让记者不理解的是“帮助”是用户需要帮助时才看的,如果能够顺利地操作为什么还要看“帮助”菜单呢?为何腾讯不在明显的地方标注为“购买时注意事项”之类的选项呢?

  打开“帮助”菜单,再进入3级子目录才能看见这样的说明。这么重要的购买注意事项,却放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这难免给人有刻意瞒骗消费者的感觉。

  记者询问工作人员,为何不将如此重要的提示放在购物时明显的位置,工作人员说:“买一个产品都有详细的产品说明,即使买家电你也会看详细的产品说明。每一个消费者买任何的东西,我相信都会详细地看使用说明,我们没有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我们并不是没有对此做说明。你如果细心的话,应该可以看到帮助信息的。对于没有在明显的位置提示消费者的建议,我们可以接受,但我们无法归还胡小姐所购买过的QQ秀物品。”

  法律专家有话说

  马安宁(安徽中天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本案主要的问题是,腾讯公司出售QQ秀物品时是否明示商品的使用期?是否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腾讯公司追还商品?

  我认为,腾讯公司出售QQ秀物品时没有明示其使用期。关于物品使用6个月的说明,腾讯公司是建在“游戏中心”网页的3级子目录中,即:游戏中心→帮助→QQ秀使用指南→过期与续费。QQ秀物品的使用与购买如此简单,消费者根本无须寻求“帮助”。绝大多数消费者根本就不可能看到“过期”说明。一个商品的使用期限的有无和长短,足以决定消费者对该商品是否认同和购买。这一点,作为销售者应该是最心知肚明的。

  从法律上讲,腾讯公司的QQ秀物品出售约定上如果标上很简单的一句“以下商品的使用期限为6个月”,本案也就很简单了:消费者要么不“承诺”,要么“承诺”得明白,各方无异议。 我注意到记者采访中腾讯公司相关人员的答复,以买家电为例,说“买家电你都要看详细的产品说明”。消费者不看行不?这是消费者的权利,爱看不看!但是,在出售商品时明确标明使用期却是你的义务,你必须标明!否则,法律不保护你收回过期商品的权利。这是两码事,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答复中还有“你如果细心的话,你应该可以看到帮助信息的”。难道销售时的约定只是向“细心”的消费者发出的吗?

  结合本案,依照我国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的观点是:腾讯公司出售QQ秀物品时没有明示商品的使用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并涉嫌合同欺诈,对该合同,消费者有权请求变更或撤消,消费者有权要求腾讯公司返还商品或退款。

  编辑意见:腾讯不应该将这么重要的使用期限说明放在帮助菜单选项里,这样带来的后果理应由腾讯公司承担。希望腾讯公司能够尽快给全国用户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