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热线(42)

IT商界

  对于正在找工作的2005届大学生朋友来说,了解和熟悉就业方面的国家有关政策,无疑是有相当帮助的。本期“职场热线”就将针对这方面的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宁波 谢堂汇:我最近同苏州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了用人意向书,但这家公司要求我在同他们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之前必须到他们那里实习一个月,说这是实习期。后来我又听说进入公司之后签订正式合同还需要试用期考查。我现在都有点糊涂了,到底实习期和试用期之间有什么关系,他们是不是一回事?实习期会有工资吗?

  职场咨询官:两者当然不是一回事了。实习期是指用人单位在对招聘对象产生用人意向之后,希望通过进一步考查来做出最终是否招聘该人的这段时间。而试用期则是应聘者进入公司之后,用人单位为了与应聘者签订最后正式合同所用的一个考查期。

  现在用人单位招聘大学生,通常都设定实习期。实习期短的为半个月,长的到半年。一般来说实习期都不会有正式收入,可能一些正规的用人单位会向实习人员支付一些实习报酬。但试用期的工资收入是受法律保障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依合同时间长短,可以设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发现有关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考核条件应当明确告知员工),单位可以解除与该人员的劳动合同。超过试用期的时间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按有关国家规定的程序操作,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抚顺 韩世:我是东北师范大学的一名自费生。我想了解一下在自费生就业方面有没有什么政策规定?

  职场咨询官:一般来说,自费生同计划内本科生一样,都是自主择业:计划内招收的自费生(含电大、函授普通专科班)在规定时间内找到单位由地方主管调配部门开具《报到证》。

  在这里我以北京地区的规定为例,自费毕业生按政策在原生源省市自主择业。凡计划内招收的自费毕业生,在毕业一年之内找到接收单位的,均可为他办理派遣手续。自费生到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企业单位就业,该单位的人事档案关系应当是挂靠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经人才机构盖章同意接收该毕业生后,学校才能为他办理派遣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将其档案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街道,自谋职业。

  农村户口的自费生,被用人单位录用后(不含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在当地下达的农转非人口计划内,凭学校所在地省级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开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录用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非农业户口。北京生源农村户口的自费生,如其接收单位为北京市属单位,则应由接收单位主管部门上报市人事局为学生解决农转非户口指标。

  海口杨效项:现在我在广东一所农业大学读大四,马上就要毕业了。毕业之后我准备自己创业,但是有人说如果毕业的时候找不到工作,户口和档案就会被转回原籍,我想问一下是不是这样的。

  职场咨询官:以前的确有这种规定,如果毕业生在毕业之后没有找到接收单位,那么户口和档案就会被转回生源所在地。但是从2002年开始,为了鼓励就业,有关部门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延长择业期(不包括打算考研和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从当年7月1日起,延长期限为两年。两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接收手续齐备的毕业生,学校为他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其具体做法是:

  1.当年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向学校申请,将其户口和档案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保留在学校。本地生源毕业生毕业时应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其档案由学校统一转至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2.户口和档案保存在学校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应当与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其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存的最长期限为两年。

  3.毕业生档案在校保存期间,两年内可免交档案保管费用,但毕业生应当接受学校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协议到期后,毕业生应当自行将户口和档案关系迁出。逾期不办理或不与学校联系的,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