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客为何愤怒

综合报道

  这次比赛创造了很多记录:8万元的头奖金额、260多件参赛作品、大批知名闪客参加比赛、作品点击率极高……

  但最引人注目的,却还是比赛的结果:在前期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的主办方──263网络集团上海分公司,在比赛结果公布后陷入了四面楚歌,面临着来自参赛者、获奖者、协办方和部分评委的愤怒和指责。

  263“YOYO”杯中国原创沟通生活创意大赛──一场原本堪称Flash界盛事的轰轰烈烈的比赛,最终演变成了口水战,并有草草收场的嫌疑。这戏剧性的转折究竟因何而起?记者开始调查。

  缘起:大奖空缺

  263“YOYO”杯中国原创沟通生活创意大赛是2004年3月18日开始的一次比赛,主办方263网络集团上海分公司以“我们爱沟通、我们爱生活”为主题,面向全国征集邮件妙语、Flash、漫画、DV等多种原创作品,借此为263电子邮件宣传。按照263的宣传海报,比赛将在5月下旬结束,并在5月28日举行盛大的现场颁奖典礼。

  对于参赛者来说,比赛中最吸引人的,莫过于奖金的丰厚:比赛分为商业传播组、沟通文化组进行,而商业传播组的头奖“‘梦想天才’商业传播白金奖”的金额达8万元,这在历年的同类比赛中,委实是不多见的。也正因为如此,林℃、B&T、拾荒工作室等众多有名的闪客(Flash一词原有“闪光、闪现”的含义,因此做Flash的人被称为闪客)提交了作品,使得这次比赛真正称得上高手云集。

  不过,最后引发闪客们愤怒的,也正是这8万元的巨奖。7月13日,263上海分公司公布了比赛的最终结果,在最受人瞩目的“‘梦想天才’商业传播白金奖”空缺,得主是“藏龙卧虎”。

  参赛的闪客们并不能理解263方面的幽默和苦心。期盼落空的心理失重,无法接受的解释,让他们对这次比赛其他方面的不满也迅速高涨起来。7月16日古墓、拾荒、哎呀呀作为闪客代表与263方面进行了交涉。但结果显然不令人满意,因为在之后的几天,闪客们的情绪似乎并没有平静下来。在比赛的主论坛中,质疑、抱怨的帖子依然不断出现,乃至出现了大奖空缺是263有预谋的决定的说法。

  焦点:“商业传播”

  前去与263进行交涉的古墓和哎呀呀是本次比赛的评委,其中古墓还是比赛协办方“闪吧”网站的站长;拾荒则是本次比赛的参加者,并且获得了“沟通文化组”的“最佳幽默奖”。因此,这个闪客代表的组合颇有些耐人寻味。

  而双方交涉的焦点,自然是8万元大奖空置的问题。263再次给出了解释:在参赛的作品中,实际上并没有适合263商业传播的作品。而这个解释,显然引发了闪客们的另一轮质疑:什么是商业传播?为什么在这么多的参赛作品中愣是选不出符合要求的?

  “他们所说的商业传播,是要把Flash作品剪辑成30秒的电视广告片。”或者是因为愤怒吧,接受记者采访时,电话那头的古墓语调有些急促。他告诉记者,即使身为评委,他也并不是很清楚主办方对于“商业传播”的定义和要求,何况参加比赛的选手。

  在比赛规则中,记者看到主办方对于商业传播组作品提出了这样的要求:以沟通为主题体现263电子邮件产品的内涵和特征;体现263邮件的快速、安全等特性和时尚、个性等品牌内涵,以这个标准去研究参赛作品。记者将这些要求发给未参与此次比赛的Flash领域的一些资深人士,请他们判定参赛作品是否存在“跑题”的情况,得到了否定的答案。那么,是否主办方对“商业传播”有特殊的要求呢?

  263上海分公司市场部经理史敏再次告诉记者,奖项的空缺是由于没有作品符合要求。而对于评委参与质疑,她做出了这样的解释:评委“对商业传播的含义和要点把握肯定不如我们,所以他们在美术等方面打过分之后,就交给了我们。我们严格按照评奖细则评选,最后得出了头奖空缺的结论。”

  市场部的周隽则更为直截了当:这种集体跑题,主要是由于闪客理解的偏差。她一再向记者强调,同样的说明,广告公司就能做出符合他们要求的作品。而且,在邀约一些著名闪客参加比赛时,他们在邀请函中清楚地写明了在“商业传播”方面的详细要求。

  思考:谁来规范比赛

  “我要是参赛者的话,也会讨个说法。”同样身为评委的小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他表示,闪客们参加各种比赛,并不仅仅是为了和其他闪客沟通、体现自己的实力,拿奖也是很重要的动力。263在赛前没有对要求表述清楚,大奖空缺又没有强说服力的解释,自然会引发对主办方的质疑。在整个事件中,小小一直保持中立,他的话似乎更能帮助我们理解闪客的愤怒。

  但作为主办方的263也是委屈的:自己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举办了这次比赛,本是树立自身的品牌形象,扩大自身影响力,却因为奖项的处理让事件的走向发生了逆转,落下了满身的抱怨。

  “对于一些蓄意诽谤、攻击的言论,我们也是要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263在发出的通告和电子邮件中特别强调。同时,古墓也告诉记者,263已经表示,不会再对闪客的质疑做出任何回应,看来,事件似乎是要画上一个“皆大不满意”的句号了。

  “263集团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变更和最终解释权,”这是大大小小公司的活动海报中必有的一句话。相关法律专家告诉记者,如果主办者事先做出这样的声明,又没有确实的证据证明主办方存在欺诈行为,参赛者和主办方的矛盾是不太可能付诸法律的。因此当务之急,是要求主办方的自律,也需要大声疾呼建立行业组织,加强国家有关机构的监督、约束,让国内大大小小的比赛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