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电信日 我要与网通打官司

综合报道

  5月12日,河南郑州读者沙金给记者打来电话,讲述了他的朋友赵剑峰使用网通宽带服务受阻的遭遇。显然,这与网通今年强调 “实现宽带业务的形象、品质、服务与合作的全面提升”的口号背道而驰。

这是用户被断网时收到的提示信息

  宽带共享遭阻拦

  赵剑峰是河南网通ADSL宽带商务包月的用户,每月宽带费用为200元。4月17日,在按照河南网通发出的通知提示下,下载安装了新版本的河南通信宽带用户拨号客户端。网通的通知说“旧版客户端软件将于4月30晚8:00停用”。

  软件安装完成后,随后使用时却遇到了麻烦。该软件先是提示用户电脑中有多块网卡,请选择其一。他选了,然后在WinXP的“本地连接”中设置了“允许其他网络用户通过此计算机的Internet连接来连接”,因为房间里还有其他电脑需要通过局域网共享Internet连接。结果,登录失败。软件提示:“本机上存在代理服务器,请关闭代理软件再进行连接。”

  数台电脑组建小型局域网共用一个ADSL宽带网络接口共享Internet,一直是有多台电脑的用户经常采用的上网方式。并且目前最广泛应用的操作系统Windows系列软件中也都集成了共享Internet的功能。

  沙金对记者解释说:“新版本的软件是网通希望通过搜索代理软件禁止代理软件来控制共享行为,是想扩大市场,将获利最大化。这样一来,拥有一台以上电脑的用户,如果想把多台电脑连上网,就必须花更多的钱采用网通的“一机一线”或者购买他们的固定IP了。

  有此遭遇的自然不止赵剑峰一个,网上很快形成了主题讨论组。网友们一番激烈的讨论,认为网通的新版客户端软件的功能有侵犯用户隐私的嫌疑,而且在当初网通与用户签订的ADSL服务协议里并没有这样的限制条款。

  4月25日,赵剑峰与一群网友一行11人来到郑州中原路网通营业厅论理。那是一个周末,营业厅有很多人,“我们受到很多群众围观,也正好起到宣传消费者权益的作用。”赵剑峰说。河南网通多媒体局的负责人朱连忠接待了他们,并保证在大家所提出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前,新版本拨号客户端程序将不再强制推行。当天,河南电视台“经济与生活”频道播放了这条新闻。

  4月30日,河南网通发出通知,如果有用户使用新版客户端软件不能上网,请卸载新版软件,下载旧版客户端软件,继续使用。

  矛盾所在

  赵剑峰和网友们一致认为,商业行为本来无可厚非,但要注意是否合法合理。网通的行为首先是一种违约行为。网通的用户在签订过协议、交纳过服务费用之后,网通却单方面增加使用条件,设置限制,这不符合公平公正交易的合同法原则。

  其次,他们认为,这是一种侵犯用户个人隐私的行为。全世界的电脑用户一直对试图获取电脑用户信息的行为深恶痛绝,今天河南网通却公然要扫描用户电脑,虽然只是针对代理服务器软件,但如果这次开了禁,以后会怎样?“如果今后再有谁强制使用一些客户端软件,会监视我们电脑中的什么信息呢?信用卡密码?”网友的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的。

  “如果上述违法行为不加以禁止的话,势必会给我国《电信法》和其他行业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带来负面影响。” 谙熟中国互联网行业的知名律师于国富对此事从法律专业人士的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

  于国富律师说,用户和网通公司之间存在一个服务合同关系,这个服务合同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有明确的界定。根据合同法的平等原则,甲乙双方虽然实力相差悬殊,但其法律地位却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变更合同的约定,试图增大己方的权利和限制对方的权利。网通公司要求客户下载新的客户端,如果是为了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当然无可厚非,但网通公司要求用户下载客户端,是为了限制用户的某些权利,这就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长期以来,部分垄断行业形成了“老大”思想,总是试图“管理”消费者,没有平等观念和服务观念,看来这种状况应当有所改变了。而《电信法》的出台则被看成解决众多问题的关键。但是,从1980年到现在,23年过去了,《电信法》仍在制定中。

  据悉,赵剑峰等人已经委托律师,将于世界电信日(5月17日)在河南郑州正式起诉河南省网通单方面违约以及侵犯用户隐私。本报将继续关注。